標籤:
罰單
【大紀元1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宋姓婦人無照騎車又違規,被警方攔下,她靈機一動冒用昔日女同事身分供開罰單,滾瓜爛熟背出同事個人資料,但最後接單簽名時竟寫錯字,把同事林「淑」╳,簽成林「椒」╳,一字之差冒名破功,被警方法辦。
宋婦不僅被警方加開無照駕駛與未依規定兩段左轉兩張合計6600元罰單,還要吃上刑事偽造文書官司;甚至,原本昔日女同事林淑╳已10年未見,卻為了這件事趕來警局,兩人的「警局重逢記」尷尬到不行。
53歲宋姓婦人日前晚間騎車行經台北市民權西路與延平北路口時,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遭警方攔停,她為了躲罰款,當場表明未帶相關證照,隨即熟稔背出個人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供警方開單,警方因此不疑,填好罰單請她簽名。
其實宋婦是假冒過去同事林淑╳的身分,但她假冒技巧高明,簽名時卻出差錯,原來她認識的字很有限,等於是半個文盲,結果把「淑」字寫成「椒」字,宋婦研判簽錯名字鐵定過不了關,當場向警方自首認罪,被警方帶回調查。
她警訊時悔不當初,稍後全家大小都趕到警局探望,責怪她為何自作聰明。至於警方加開的兩張罰單,無照駕駛6000元、未依規定兩段左轉600元,加起來6600元,宋婦拿在手裡說「好貴」。
宋婦表示,自己識字有限,屢次至監理站參加筆試皆無法及格,因此至今無法考上機車駕照。警方移送後,檢察官體諒宋婦在第一時間自首,且有兩張罰單待繳,裁定無保候傳。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