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金鼎期貨延至明年復業 逾期將撤照
【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一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金鼎期貨經紀公司因業務員違法代客操作,經處分自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停止營業,因復業作業準備不及,三度申請延緩復業至2007年9月1日,如未依計畫辦理復業,將依法撤銷公司營業許可。
金管會指出,金鼎期貨因復業作業準備不及,已二度申請暫緩復業(自今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原應在12月1日復業,但因目前尚有多件交易人提起民事訴訟及假扣押,財務狀況仍未改善致無法如期復業,因此,第三度申請延緩至2007年9月1日復業。
金管會考量金鼎期貨目前尚與交易人進行和解協商中,且金鼎期貨所提復業計畫,包括與交易人進行和解及改善財務狀況的方案及時程,為兼顧交易人權益,因此同意其延展復業。
不過,金管會表示,如屆時未依復業計畫辦理,將依法撤銷金鼎期貨營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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