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壽豐公所 面臨無家可歸窘境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壽豐鄉公所新建辦公大樓工程,當初規劃時包括拆除舊辦公廳舍做為鄉民廣場,因此,若要順利取得使用執照進駐辦公,就必須拆除現有辦公廳舍。由於時間銜接不上,若硬要拆除,鄉公所可能會成為「無殼蝸牛」。

舊廳舍無法立即拆除

壽豐鄉公所是在前年獲得五千萬元經費補助,去年1月發包進行辦公大樓新建工程,一期主體建物已在今年2月完工,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日前,也才完成二期內部裝修及拆除現有辦公廳舍工程發包作業。

新大樓執照無法取得

壽豐鄉代會主席許添財昨天質詢指出,新辦公大樓至今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在於一期主體工程設計,必須拆除現有辦公廳舍、空出土地作為「鄉民廣場」用地。由於鄉公所仍在舊辦公廳舍上班,無法立即拆除,新大樓也因此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更不可能搬進去,鄉公所肯定將面臨「無家可歸」困境。

鄉公所秘書吳勝連答詢時不否認公所可能被迫「流浪」,但他表示,這些問題肇因於工程設計瑕疵,當時他尚未接任秘書,不予評論。而從原設計看來,鄉公所本來就會有一段時間無法在新大樓或舊廳舍辦公。

吳勝連說,目前鄉公所新辦公大樓主體工程完成,二期內部裝修工程發包作業雖有延誤,但前天已經發包,內容包括要將現有辦公廳舍拆除。他強調,將向縣政府建管課協調,如果新辦公大樓內部裝修大致完成,就算使用執照未取得,也希望能接通臨時水電,先讓鄉公所進駐新大樓辦公,再拆現有辦公廳舍,方便民眾洽公,使用執照申請作業後補。

公所有配套 覓好棲身所

萬一縣府不同意,吳勝連表示,公所也做好了「流浪」準備,壽豐鄉文化中心及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都可能是鄉公所「暫時棲身」處所。他相信公所會做好配套措施,把可能對民眾造成的不便降至最低。

縣府︰提出變更申請 可解套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壽豐鄉公所希望縣政府能同意先遷入新辦公大樓、再補辦使用執照。縣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表示為難,並指出,新大樓建照尚未過期,請建築師重新設計、提出變更申請,獲建管課審核通過後,鄉公所還是可以在不拆除舊廳舍情況下,取得新大樓使用執照。

建管課指出,此事肇因於原建築設計載明要先拆除現有辦公廳舍,縣府依據建築法及建築設計規範發給建照後,如果未拆除舊廳舍,縣府不可能發給新大樓使用執照,就算鄉公所要求「先上車後補票」,恐怕也沒有任何人敢背書。

沒執照先辦公 員工︰有差嗎?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壽豐鄉公所能否在新大樓尚未取得使用執照的情況下遷入辦公?壽豐鄉公所部分員工坦言,目前鄉公所使用中的辦公廳舍,大部分就是違建,即使新辦公大樓來不及取得使用執照,在新大樓或舊廳舍辦公還不都是一樣!

不過壽豐鄉公所秘書吳勝連表示,相關問題還是要請示上級,才能做出決策,重要的是,希望鄉公所不能做最壞的示範。

壽豐鄉公所與許多鄉鎮公所相同,約在民國五十年代末期,都面臨各項業務擴增的壓力,為了擁有足夠辦公廳舍,鄉鎮公所紛紛擴建辦公廳舍因應。然而,當時便宜行事或對建築法令了解不足,大部分未申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使鄉鎮公所成了大違建。

吉安鄉公所也曾面對鄉公所辦公廳舍是違建的問題,但礙於沒經費興建新辦公大樓,只好在去年進行改善工程,重新補辦建物的建築及使用執照,終於讓鄉公所建物得以合法。

就在壽豐鄉公所新舊辦公廳舍交替之際,部分公所員工表示:「反正現在辦公的廳舍也是違建,就算新辦公大樓無法及時取得使用執照,先搬進去辦公有差嗎?」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