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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卷證27日送法院? 陳唐山:收文後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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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今天決定,以最速件要求總統府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前將相關卷證函覆法院;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晚間表示,待二十五日收到文件,了解法院合議庭裁定內容後再研議。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要求總統府在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前將國務機要費案相關卷證送達法院,陳唐山晚間出席二00六年歲末總統府音樂會茶會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截至今天下班為止,他尚未看到相關裁定文件,等到下週一(二十五日)收到文後,了解法院裁定內容後再行研議。

此外,對於高雄市代理市長葉菊蘭即將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卸任,外界盛傳葉菊蘭將接任閣揆?陳唐山對此表示,沒有聽說,民進黨具有公職身分的官員卸任後,有些人也沒有工作,沒有安排。對自己與葉菊蘭常被媒體點名為下任閣揆熱門人選,陳唐山搖頭表示無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二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張熙懷中午向合議庭聲請保全證據,請求合議庭與檢察官、被告與所有辯護人即刻到總統府調閱、扣押相關資料。合議庭經評議後,駁回檢方聲請。

審判長蔡守訓指出,國務機要費的六項事實,合議庭經評議後認為是對被告有利的證據,總統府不可能銷毀,檢方的聲請不符保全證據要件,裁定駁回。

蔡守訓表示,法院將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最速件函請總統府,將相關卷證於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以前函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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