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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赴政院說明政務官強制信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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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三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午赴行政院說明「行政院及所屬政務人員辦理財產信託事宜」,主持人為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金管會報告指出,目前符合受理政務官強制信託的信託業者約36家,有興趣承辦這項業務則有35家。

據金管會報告指出,財產強制信託對象包括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包括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人員及特任、特派人員;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人員:其他依法律規定的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12職等以上職務的人員,及以上人員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人數為105人,及27名外派的政務官。

至於財產強制信託標的則為上述人員不動產 (不包括自擇房屋一戶供自用者)、上市及上櫃股票,而其他財產如存款、公債、公司債、基金等,可自行決定是否一併交付信託,信託後的財產處分也不受「實施要點」規範。

另外,在信託相關費用,經金管會洽談後,可能可以降低費用,如在信託財產交付及移轉手續費方面,有價證券每種股票收取新台幣1千元整;不動產部分,每次自信託財產收取3千元。經金管會洽談後,不動產每次自信託財產收取可降為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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