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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菸品健康福利捐差額五元需依法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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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七日電)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今天表示,菸品健康福利捐十六日起從新台幣五元調高為十元,但十六日之前,已經進口的香菸或出廠的國產菸仍在市場流通,卻只繳給國庫五元,行政院指示財政部必須依法課徵五元差額,相關單位必須了解有無人為介入市場價格與消費者權益受損等問題。

媒體報導,二月十六日菸品健康福利捐從新台幣五元調高為十元,民眾到超商購買時,發票上已印上健康捐十元,但健康福利捐是在進口菸入關或國產菸出廠時就已經徵收了,目前在零售通路或倉庫中的菸品,政府只收了五元健康福利捐,差額的五元根本沒有進到國庫,估計超過十億元的健康捐,政府沒有收到。

鄭文燦上午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跨部會協調,蔡英文早上邀集行政院衛生署、財政部、公平交易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開會後作出三點裁示,已在市面流通的菸品,健康福利捐統一發票註明十元,但實際只繳五元,差額五元部分,財政部須依法課徵,繳回國庫。

另外,公平會必須了解是否有人為因素介入市場價格;消保會應深入了解是否有消費者權益受損等問題。鄭文燦表示,這項措施不會影響菸品的售價,主要是菸商原只繳給國庫五元的健康福利捐,但終端售價寫十元,中間有五元差價,必須要求菸商依法繳回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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