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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正勝:私校法修法 盼提高私校辦學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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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中縣二十三日電)台灣教育部長杜正勝今天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演講指出,繼大學法研修完成後,正在研修私立學校法草案,希望提高私立學校的公共性與辦學自主性,例如容許未受政府補助的私立學校收費不再受限制,透過財團法人私校興學基金會對私校捐款可全額免稅。

杜正勝專題演講「台灣高等教育未來十年之發展藍圖與目標」,談到現況時,針對私校法研修,做前述說明。

私校法研修重點還包括放寬同一法人可同時設立多所私校,賦予私校經營彈性,增訂私校轉型、合併及退場相關規範,強化法院介入的監督機制,增列監察人及公益監察人的設置,增列私校投保履約責任險制度。

這次私校法修法最引人注目的是把過去研議開放學費收費自由化未被社會接受的構想稍做調整,變成容許私校未受政府補助者其收費不受限制,等於有條件開放學費自由化,就是不能拿政府補助經費。

杜正勝強調希望提高私校公共性與辦學自主性,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補充說,修法小組拋出這個議題,在北中南三場公聽會沒有太多意見,法案已送到教育部法規會審議,預定立法院這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陳德華表示,政府管制學費在外國並不普遍,而接受政府補助的學校相對的就要受到規範限制,如果學校不接受政府補助,學費收費就可有更大的彈性,回歸市場化機制發揮平衡作用,不過,他也坦承台灣的大學不接受政府補助比較困難。

至於對私校捐款可全額免稅的構想,陳德華說,民間個人或企業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款的免稅比例雖曾調整為百分之二十五與百分之五十,與捐款給公立學校完全免稅相比,仍然不公平,因此修法讓不論個人或企業對私校的捐款一律全額免稅,協助公私校在公平的基礎上競爭。

陳德華說,未來私立學校也將強制投保履約責任險,萬一學校經營發生困難,學校辦不下去時,可以有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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