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貴州省福泉市一名農家女子謝勛英,1992年發生一場車禍,在家修養。1993年10月,以王進莉為首的人販子團伙,以介紹工作為由,將謝勛英拐賣到內蒙古給李根民為妻。在拐賣途中,同夥周光榮多次暴力強姦謝勛英,致其身染多種疾病,受盡摧殘。
兩次被拐賣
謝勛英,42歲,高中學歷,家住黃絲鎮酉陽街,曾經為了響應「晚婚晚孕」的號召,一直未婚。與王進莉妹妹是好朋友。
據悉,同村王進莉拐賣婦女已有十多年歷史,同夥有邱景發、周光榮、龔菊英等。1993年10月,王進莉透過妹妹關係以介紹工作為由,與同夥將謝勛英騙走,先轉送到凱里,再拐賣到內蒙古土默特左旗大岱鄉大岱村,給李根民為妻。
在拐賣途中,周光榮多次強暴謝勛英,使她染上好幾種疾病,受到很多非人的折磨。
1994年4月,謝女趁李根民酒醉逃離魔掌,在北京轉車時身上的財物被搶。途經河北保定,已身無分文無法回貴州,一位老婦偽善的將她騙走,強行賣給劉口鄉劉口村藏大頭。一個月後在一位朋友幫助下逃脫回貴州家鄉。
報案反被拷打關押
謝女回到貴州即向福泉市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對王進莉等拐賣婦女團伙依法查處,反被派出所拷打關押,並放出消息暗示罪犯快隱藏起來。
因謝女一再報案,王進莉深受威脅,又指使另一夥人販子肖世華、饒杰等將她再次拐賣到內蒙古察右中旗布連河鄉古營村給鄭富為妻。
1999年3月謝女伺機逃脫回家,向貴州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但無人受理。
2000年的一天,謝女前去公安局問案情,發現主犯王進莉多年來就安全的藏在公安門前。王女為掩蓋罪行,收買派出所,並給王父1000元進行收買,法院將這筆錢說是賠償金,派出所還出具證明罪犯王進莉表現良好,顛倒是非。
主犯變從犯 枉法裁判
於是,謝女乃向省委、婦聯舉報,王進莉終於歸案。經查明,王女背景關係良好,表哥張平是市委領導,表弟松任派出所所長,表嫂的弟弟胡凱旋在市公安有一定地位,因此王女不法行為一直受包庇。
此後,法院在審理中,幾乎違背事實,避重就輕,將這個主犯改為從犯,故意輕判。同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又故意放走幾個共犯,造成無法對證。
王進莉拐賣婦女都是用假造名字,謝女在二次拐賣中曾生下一子一女,因為她不承認這種夫妻關係,子女都由男方撫養。
謝勛英妹妹說,她姊姊因年歲較大,沒有好的工作,所以被歹徒以介紹工作為由多次拐賣,身體變成殘疾,多年來一直在北京上訪,靠賣垃圾、乞討為生。家人勸她放棄,不會有結果的,謝勛英說,她就是不甘心!(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