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陽明:依法上訪維權 何懼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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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我是上海閘北區上訪維權公民杜陽明,在上海當地上告無門,信訪無果的困境下,我先後多次進京上訪,不料竟遭勞教迫害一年半、刑事拘留三次,在獄中多次遭受非人道的折磨,出獄後罹患椎間盤膨突、糖尿病、高血壓等多種疾患。

我的上訪維權起因於以下四個問題:

一、1986年我母親朱寶蓮(現年91歲)在閘北區共和新路245號租借私房開點心店,店名:培大食府,三證俱全,按月繳稅,屬合法的個體工商業主。1993年底1994年初,該地市政動遷,有關單位未與我母親朱寶蓮接觸商談便將培大食府拆除,且無絲毫的補償與安置,我們全家賴此為生的店面就此蕩然無存。時年我母親78歲(無勞保),我失業在家,兩個子女仍在就學,僅靠我妻子的低工資,全家生計頓陷困境。

二、1999年我家閘北區虯江路1466弄38號私有產權房(是建於解放前1948年的永久性私有產權房屋)被商業動遷,當時上海中房房屋拆遷公司(簡稱中房公司)以「臨時綠地」「土地儲備」為幌子,剝奪原住戶回搬權,在我拒絕接受霸王協定的情況下,中房公司先是採取斷水斷電等非法手段逼遷,繼而用黑社會手段暴力逼遷,2000年4月至6月間,中房公司動用拆遷隊和地痞流氓,先後三次對我辱駡圍毆,我被毆傷後兩次由芷江西派出所開具驗傷單,其中一次送醫院急救。2000年8月2日下午2點多,我獨自一人在家,閘北公安分局和芷江西派出所三、四十名員警突然闖入我家,將我從房裏拖出後強制押送到橋東拆遷指揮部進行軟禁,我妻子下班後也遭軟禁,下午6點許,兩輛警車一前一後,與搬場車一起將我和妻子押送到真北路我女兒家(已經出租給房客),動遷人員撬門而入,將搬場車上的物件強行塞入。整個過程沒有任何行政、司法程式及財產保全手續,均由閘北公安分局和芷江西派出所強制執行。經我們事後清點,除了傢俱衣物和大件家電外,一些小件物品如祖傳玉璧等貴重財產和證據材料皆不翼而飛!第二天我妻子去原住地,發現動遷組還在已拆毀的我家私房內向外搬東西,我妻子當即上前阻止,但動遷組拆房隊長卻蠻橫地說:「強遷時沒有搬走的東西都屬於我們!」。在員警和流氓的配合下,中房公司只給了我們夫妻兩人三萬元的安置費。

三、我的繼父蔣鶴良曾是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施工隊隊長,為了向「七一」獻禮,連續加班一個月,吃住都在工地上,1973年6月30日在施工中被起吊後的大口徑水泥管撞死。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與我母親簽訂工傷死亡協定後,將她的關係從街道工廠轉到管線所,月收入照全市平均低工資標準發放,醫藥費則全額報銷(半勞保+行政補貼),按協議我母親享受此待遇至終身。但1999年12月底,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工會幹部范××通知我說,廠方決定我母親朱寶蓮從2000年1月起拿全市低保,醫療費只能享受家屬勞保(半勞保),行政補貼取消。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單方面撕毀協議,嚴重損害了我母親的合法權益。

四、我家私宅上下兩樓(虯江路1466弄38號)前客堂原有租賃戶鄭滿堂,1981年鄭回江西前,通過居委會與我母親簽訂書面協議。戶口掛靠,房租照付。但該協議簽訂後,鄭滿堂從未付過一分錢,一拖就是18年,我們通過居委會和派出所多次交涉未果。1999年動遷時,我將協議書交給中房公司工作人員曲華,要求在解決鄭滿堂的(掛靠戶口)動遷費時能將欠租還清。中房公司動遷人員明知被拆遷人與租賃戶有協議糾紛,卻單方面解決鄭滿堂的動遷費,置我母親的權益而不顧。

以上四個問題引發了我長達7個年頭的上訪,不但沒有結果反而招致一連串的政治迫害。

我的上訪及遭迫害經過

2001年12月2日,我第一次赴京上訪,半年後我又連續多次上北京。為了阻止我再去北京,2002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十天間,芷江西派出所所長胡良偉和警長毛國良每天派一輛警車,四個員警和保安對我進行24小時非法貼身監控。10月10日員警張穎等四人將我押進一間正在裝修的房屋內,該屋內原有設施已經被拆除,但員警門卻不准我出門吃飯和大小便。這天值班的員警冒仕林全身壓在我的背上,右臂拤住我的頭頸,並用皮鞋跟猛踩我的腳背,還惡狠狠地說:「今天我就是和你親熱親熱,你準備怎麼樣!」10月17日中午監控撤銷,下午2點我趕到芷江西派出所,質問所長胡良偉:「你們憑什麼對我監控」,豈料胡良偉竟推得一乾二淨:「我們什麼時候對你監控過?儂介好,我們做啥要監控你?我們沒有監控你過。」……

遣送經歷

2002年11月11日我在北京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信訪接待室(俗稱「兩辦」)正常上訪,208接待員對我還沒有談話完畢,北京員警已在旁邊等候,接待一完畢,我就瞥見208接待員在批條上寫「盲流打工」等字樣,員警就將我和蔡新華、朱東輝、小張四人塞進一輛囚車直駛北京昌平遣送站,關進去後,我們就被稱作「遣送人員」,一律脫下衣褲鞋帽進行徹底抄身,財物登記。我看到有一個來自福建的遣送人員,他身上帶著的1600元錢,員警說:「你要登記的話,全部上繳國家,你一分錢也沒有,你不登記的話,可以拿回600元。」結果他沒有登記,被員警私吞了1000元錢。此後10天我們過著非人的生活,該遣送站裏的房屋無床無凳,就在水泥地上鋪一層複合地板,一間20來平方米的房間最多時曾關押40多名「遣送人員」,大家只能插蠟燭般地站著,根本無法躺下。

這裏每天只供應兩頓飯,每頓一律兩隻高粱窩窩頭,糙得無法下嚥,喝得是漂著幾片菜葉鹽鹵似的湯。我們每天看到的是員警和保安對遣送人員拳打腳踢、甚至揮舞皮帶抽打。11月的北京正是寒冬時節,時有降雪,而我們這些遣送人員每天早晚兩次都要被員警趕到已是冰天雪地的操場上集中受凍一個小時,我們幾個上海人不得不披著被子在呼嘯的北風中站立。一天我親眼看見操場上躺著一個「盲流」,聽說是被員警打死的,兩個小時後,我看見員警和保安指使幾個外地遣送人員用席子裹好後送走。

11月20日上午8點多鍾。我們40多個來自各地的遣送人員又被集中裝上大巴士,送到北京火車站,接著又轉送徐州遣送站。上海警方派人來徐州遣送站分別找我們談話,要我們認錯。其間蔡新華(73歲,裝有心臟起搏器)和小張只關押了2天便被上海警方領走了,蔡新華老人由於受到這些天來的折磨與恐嚇,回上海12個小時竟猝死家中。我和朱東輝因不願認錯,則被繼續關押5天,11月28日才將我們釋放。

不講誠信的各級信訪幹部

2003年3月5日是北京「兩會」之日,在這之前,來自全國各地訪民都湧向首都伸冤,媒體對公民維權運動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關注。2003年2月底,我又一次赴北京上訪。三月上旬來自上海的40多位訪民幾乎天天到「兩辦」、國家信訪總局、建設部、公安部等國家級信訪部門反映上海動遷黑幕,引起了上海市政府的恐慌,上海市政府駐京辦事處信訪幹部夏敏自從2月底就一路尾隨我們並做分化瓦解工作,但由於上訪者團結一致,所以毫無結果。3月6日,夏敏在建設部接待處與45名上訪者談判,請求大家立刻離京,並作四點口頭承諾:1.全體45名上訪人員臥鋪回滬;2.列車上吃喝免單;3.市委副秘書長柴俊勇將于3月7日下午1時半在市委信訪辦接待全體赴京上訪人員;4.不讓員警干預、跟蹤,保證回滬的上訪人員安全……

當晚8點前,我們45名上訪人員全部被騙上了5號車廂,這裏根本沒有什麼臥鋪,硬座也不夠,列車員還把餐車內的圓凳拿來充數,我們一上車廂,數十名上海便衣員警便將車廂兩頭的鐵門鎖上,將上訪人員與別的乘客一起軟禁在5號車箱內,到天津站。幾位外地乘客要求下車,上海員警竟硬是不開門不讓下。我們發覺受夏敏欺騙,於是一起據理力爭,黃芝蘭、柴燕芬還為此受傷倒地,最後只爭取到8只臥鋪。晚8時開的車本該8點就吃飯,但經我們反復鬥爭,晚10時半我們這些上訪者才吃上晚飯。

列車次日上午10點一到上海站,只見站臺上站滿了員警,黑壓壓的有幾百人之多。他們將45名上訪人員分割開來,我與田寶成等7位閘北區的上訪人員走出火車站後,在秣陵路上被尾隨其後的二十多名員警強拉硬拽拖往閘北信訪辦,這是我第一次被員警毆打,指揮者閘北區治安支隊長曹××。當天下午上海市府主管信訪工作的柴俊勇副秘書長分別接待上訪者,輪到我時已近午夜,柴副秘書長面露倦態,說已很疲勞了,要我書面向他反映情況,並保證我寫信給他,他封封回復。事實上,我此後寫給他的信,沒有一封有回音。我失去了一次直接與柴俊勇面談的機會。

由於市府秘書長柴俊勇先生失信于我,2003年4月16日,我第13次去北京上訪。20號下午,上海市政府駐京辦事處張副主任委託信訪員施興元開具了一張寫明區長24號上午接待我的督辦信函,我買了第二天的車票於22號回到上海。

4月24日上午9點,我拿著「駐京辦」開具的書面依據到上海市閘北區政府信訪辦。看到田寶成夫妻倆也拿著同樣的一封信函,要求區長接待。信訪員康××傳出話講:區長10:30分接待,我耐心地等到10:30分。又傳出話來說由於「非典」,12天後再接待我,讓我們自行隔離,我考慮到信訪辦工作人員經常欺騙、愚弄上訪群眾,幾無誠信可言,我當場提出:請區長以書面形式約定接見時間,以防日後賴帳。我同意隔離,希望政府提供隔離場所。當時在場的信訪人員根本不予理會,無奈之下,我決定直接找區長交涉,在很順利地經過多名保安值勤的門崗後,我進入了區政府辦公樓底層電梯間,保安隨即上前阻攔,既不讓我上樓梯,又不讓進電梯。其間田寶成夫婦也進入電梯間不久,就被區政府幹部勸離。沒想到我們的這一舉動竟構成了後來所謂的「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跌進了市、區兩級政府設下的陷阱。

當天中午11點,我和田寶成夫婦被軟禁在區信訪辦,不讓出門。到晚上7點左右,忽然來了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強行給我戴上手銬送往閘北看守所,但被看守所拒收,接著他們又將我送往上海同濟附屬醫院進行強制驗血、拍攝胸片檢查,其間我被拗臂、卡脖、拳打腳踢了近一個小時後又被送往閘北看守所,該看守所不知何故仍不予收押,他們又把我銬上手銬押上警車,押往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醫院,芷江西派出所所長胡良偉帶著5個拿著電警棍、約束帶的員警將我拗臂、拤頸,強行進行第二次完全相同的「非典」檢查,除了拍胸片時解開手銬一會外,我始終被他們視若罪犯。

面對為所欲為的員警,我聲嘶力竭地抗議道:「我不是犯人!你們憑什麼這麼對待上訪的老百姓?」……,提籃橋獄警喝道:「進來了就是犯人!你再凶,綁起來!」,四個服刑犯在獄警指使下上前對我粗暴抄身,搜走身上物品,不開具清單。接著四個服刑犯強行將我手腳分開綁在床上,成五馬分屍狀。此時,我看到牆上的鍾指向午夜12:05分,其間我多次要求小便,都被拒絕。4月25日清晨4點多我便溺於身上和被褥上,至當天下午18點以後才將我鬆綁,整整18個小時!這18個小時內不許吃飯、不讓喝水,尿濕的褲子全靠體溫烘乾,鬆綁後兩腿浮腫、左胸肋下皮膚被繩子磨破出血。當晚他們又把我送到閘北看守所專門羈押嫌疑人的4號樓關押,並不說明任何理由。我為抗議這種野蠻的法西斯行為,4月24日—5月2日我絕食8天。

這期間閘北分局警方共提審我2次,第一次提審是在半夜,此時我已絕食四天,兩個承辦坐在長條桌前,三個員警和便衣分別拿著照相機和攝像機,他們示意讓我坐在桌前的一個小凳子上,我飛起一腳把小凳踢開,承辦員自圓其說地說:「杜陽明不肯坐小凳子,幫他搬個太師椅來。」我兩手撐住桌面,承辦蔣亦成要我交代問題,我把臺子一拍說:「我今天審問你們!你們必須交代貪污腐敗的所有罪行!」我指著蔣亦成說:「你抽的是中華牌,算你一天兩包,一個月2400,抽煙的開銷一般是收入的六分之一到八分之一,那麼你的收入應該是15000左右,算你是副局級幹部,也只有4000多元,另外10000多元錢你是從哪里貪污來的?」他們心虛理虧,馬上收場,再把我送回411監房。第二次也是在半夜,由閘北區公安分局的一個國字臉的副局長提審,我坐在椅子上閉目養神,整個過程我不說一句話,他們也沒紀錄一個字。

在這期間,看守所的王警長一直騙我說是被「非典隔離」。在我被關押16天後,我向所部提出抗議:既然黃警長說我是「非典隔離」為什麼到現在還把我關押在這裏?最後由所部把蔣亦成叫到看守所,宣佈我被刑事拘留一個月,罪名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5月23日釋放我那天,我發覺歸還我的財物中少掉了100元,蔣亦成多次表示要認真追查,給我一個交待(此後竟無下文)。我要求他們出示刑事拘留證原件,蔣亦成從包裏拿出原件,我一看上面有上海市公安局長吳志明的大紅印章。

2003年6月3日(六四前一天)中午,我空身一人在上海新客站行走,芷江西派出所任繼新等多名員警看見後攔住我說:「今天是特別的日子,你們這些人都要看起來。」隨後我被他們一路上架著押上警車送到芷江街道信訪辦,交給信訪科長孫秉乾等兩名信訪員和翁、顧兩名便衣員警及一名臨時雇用的打手,他們關上信訪辦的門後對我說:「今天上面給了我們任務,就是要看牢你。」我反問:「難道我連走路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要回家。」見我要開門,他們5個人強行把我按到在沙發上,當我掙扎時,翁、顧兩名便衣員警和臨時打手一起將我的手臂反拗成「飛機式」,將我的頭按在地上,我聲嘶力竭地呼喊:「員警打人!」,姓翁的便衣員警說:「就打你!打得你不敢冒頭!」,孫秉乾說:「沒人打你,我們只看見你打員警。」我被斷斷續續拳打腳踢了6個小時,全身多處青紫。直到我癱在沙發上他們才住手。晚上8點他們才將我放回家。

6月4日,我滿懷冤屈,帶著渾身傷痕又一次踏上了進京上告之路。下午6點,上海市信訪辦編號為203的辦事員(幹這工作的人從來不願說出自己的姓名)和閘北區督解辦左××等20多人在蘇州將我和另幾個上訪群眾公開綁架回上海。我被他們交給芷江西派出所強行看管。次日上午8點,兩名警長、三名警員、三名保安對我施暴,我被逼無奈,不得不頭撞牆壁以死抗暴,在此情形下,他們才放我自由。

6月17日上午6點多,我剛出小區門口,就被埋伏在那裏的員警毛國良等四人扭送到警車內,押往芷江西街道信訪辦軟禁15個小時後,晚上8點許他們放我回家後,還派了個保安對我繼續貼身跟蹤,我將此人擺脫後不敢回家,在馬路上兜了一夜,於6月18日乘火車第13次赴京上訪。

在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上海已有等幾十名上訪維權者在北京上告。其中有揭開上海動遷黑幕的沈婷等人。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又多次被各級信訪部門欺騙甚至迫害,2003年7月6日下午,我們11位上海訪民在無可奈何之下前往中南海遞交上告信,希望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視,我們被帶到福佑街派出所後,上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也來到派出所,並將我們送到北京南站民政局接濟站軟禁,我們11位上海訪民集體絕食四天。第3天,閘北訪民黃芝蘭暈厥,我們要求送醫院搶救並讓一位訪民陪同,張士民一口回絕我們的合理要求,我不得不攔在救護車前,請求讓我們訪民中的一位女士陪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當著各地的上訪難民惡狠狠地對我說:「回到上海就捉脫儂!」這句話他連說了三遍。在我的據理力爭下,他們最後同意讓奚國珍隨車陪護。

7月10日我在接濟站睡午覺,下午一點左右,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蔣亦成,穩定科長李××帶領8個全副武裝的員警,用手銬將我反銬後押上警車,帶往一秘密的地下囚室,這裏四面牆壁都用了特殊軟材,被囚禁者即使頭撞牆也傷不了。關了幾個小時後,我被員警們押上火車,11日一回上海就被關進閘北分局特審室進行強制性審問,2天後我又被轉移到中興路上的英麗大酒家軟禁,從7月13日至23日我在英麗大酒家共被軟禁了10天。在我被軟禁期間的7月18日,閘北區委一秘書長帶領小江等4名幹部到英麗大酒家表示只要我相信政府,給政府時間,一定會將我上訪的四個問題解決。臨走時他們還一一與我握手道別。

7月23日下午,閘北公安分局徐達芳局長來到英麗大酒家會議室,一見面就對我說:「鼎鼎大名的杜陽明,今天我們終於見面了。我是徐達芳。」我答:「如雷貫耳的徐達芳局長!」徐達芳問:「你怎麼認識我?」我答:「你在閘北區做了那麼多事,誰聽見你名字都要發抖。」 徐達芳接著說:「你知道我們為什麼要找你?」我說:「不知道。」徐達芳說:「我就要你交待上訪過程中所有的過激行為。」並要我認錯認罪。我回答:「我一不偷竊扒拿,二不吃喝嫖賭,三不殺人放火。我為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權益上訪無錯,更無罪。你們政府只要把我的問題解決了,我就不上訪了。」徐達芳說:「上訪的問題我不管,我只管抓人,你今天認錯認罪,我們就不處理你。」我斬釘截鐵地回答說:「我無錯無罪!」……

半個小時後,我被員警押上一輛有鐵柵欄的囚車,送往閘北看守所關了一晚上,7月24日,我被轉到上海殷高路上的「兩勞」單位禁閉室內關了7天,於7月31日被送往蘇北大豐的上海市第二勞教所三大隊一中隊。開始了我人生中最為屈辱的一年半勞教生涯。時年我已59歲,趕上勞教年齡的末班車,可見政府官員對我政治上的迫害是用足政策的。

一中隊隊長王水兵一開始就對我說,外面的事情你不要多想,我們會給你燙平的,你只要服從我們的管理,遵守勞教所的制度規章。由於我對政府能給我解決問題尚抱有幻想,相信了政府官員騙人的鬼話,存在私心,因此被哄騙得「默契配合」,將勞教所的所有規定變成了綁在我身上的繩索和枷鎖。

勞教所對剛來的勞教人員通稱為「新收」,獄警對新收人員施以各種極端的訓練來「校路子」,在我所經歷的「新收」18天中,我受盡了各種酷刑的折磨,早晨4:45分起床,晚上22點睡覺。起床後只有15分鐘的漱洗時間,接下來是反復打「內務包」(疊被子),打得不好,重新來過,再打得不好,獄警便拳打腳踢,到6點吃早飯,吃完飯便是靜坐,靜坐早中晚三次,每次兩小時,要求挺胸收腹,雙手放在膝蓋上,兩眼平視,不准打瞌睡,不准說話,不准前後觀望。一般「新收」訓練結束後,勞教人員的屁股上都會出現坐瘡且經久不褪,以後坐著凳子就會很疼,因此罰坐板凳成了獄警制約勞教人員的有效手段。

靜坐結束後,獄警就讓勞教人員到操場上軍訓操練,上午和下午各一次,每次2—3小時。我到勞教所正值盛夏,在高溫40℃的無遮攔的操場內,獄警讓我們長跑、做各種軍訓操練,做得不對就要被拳打腳踢。獄警經常故意延長口令時間,使勞教人員產生錯覺而受到懲罰,勞教所獄警因封閉式的環境都有點變態,他們以懲罰和虐待勞教人員為樂趣。一中隊獄警陳亮、劉雲松被大家稱為豺狼虎豹中的豺和狼,他們專以尋釁毆打勞教人員為樂事。陳亮除了對我拳打腳踢以外,還罰我對著火辣太陽罰站,使我受傷的眼睛雪上加霜,視力降到0.49度以下,平時老用警棍威脅我,劉雲松更是在我靜坐時從背後突然用電警棍電我。

在勞教所,勞教人員違反規定,輕則遭拳頭栗鑿,重則被警棍電擊,如有不服。就被關禁閉、紮床。所謂紮床是用寬皮帶把勞教人員五花大綁于鐵床,床中間有一個大窟窿,是專門給被綁者大小便的,獄警將被綁者的衣服拉至肚臍上,褲子拉到膝蓋處,寒冬時被綁者凍得渾身冰涼發青,酷暑時讓被綁者喂蚊子,其癢難熬。最殘酷和下流的是獄警用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甚至塞進嘴內電擊。

在我進去一個多月後,一中隊來了個叫顧魯兵的中隊指導員(此人原為一大隊隊長,因在管理中整死了勞教人員,被降級處理來到一中隊),對我表現出過分的熱情與關注,經常帶我到操場上散步談心,為我理髮,並對我說:「你的問題好解決,你在勞教所最多呆兩個月,各級政府對你的問題很關注,明天上海電視臺要對你進行採訪。」第2天管教陳亮把我帶到辦公室,拿出電警棍放在臺子上,桌子上有預先放好的茶杯茶葉,給我泡好茶就開始訓斥我,現在上海電視臺要採訪你,你不許隱瞞,老老實實對他們講,喝完茶過了10分鐘,我被帶到接待處,後來發生了什麼我就迷迷糊糊,感覺上好像看到了蔣亦成等閘北區公安局的人,問了我些什麼,叫我做了些什麼,我都沒印象了。以後幾次提審,在我喝完茶抽完煙後都出現類似的精神恍惚現象,不知道別人問了我些什麼,自己又回答了些什麼。只有反復出現的一句問話還依稀存留在腦子裏:「王明清是不是頭?」,我回答說:「王明清是頭,我就是總統了。」後來閘北區再來人找我談話,我便一概不喝不抽他們給我的茶和煙,並且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了。

2003年10月12日下午,閘北區政府督解辦和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等人來勞教所找我談判,他們的「化解」方案被我拒絕。過了5點誤了開飯時間,我回到寢室吃了管教為我預留的飯菜(還有點微溫),肚子裏就開始翻江倒海地疼痛起來(我平時腸胃很好,不要說還有點熱的,即使是冷的也能吃,恰恰是這一次居然五天滴水不沾)。我到衛生所掛急診,告訴他們我是吃晚飯後不舒服的,沒有任何感冒症狀,但每天的當班醫生都把我當感冒治,給我吃安乃靜、頭孢等藥。在這期間我滴水不進。連續5天後,我休克被送場部醫院,被確診為急性胃潰瘍。住了9天醫院,還沒有康復又被押回一中隊。

第一次關禁閉

2003年11月1日,勞教所給每個勞教人員發「大賬」,共計11元(所謂大賬即工資。一元錢是給勞教人員一個月的工資,10元錢是零用錢)要我簽字,我回答說:「正因為是動拆遷簽字惹的禍,因此我上訪到現在,我都不簽字!前三個月大賬我都沒有簽字。」

到11月4日,管教陳晉把我叫到中隊部,三個中隊幹部都在,他們輪番對我圍攻,一定要我簽字,達2個小時。我堅持不簽字,中隊長扈宏建打圓場說:「你不簽字就算啦。」後來我妻子寫信給我,說閘北區的化解方案是10萬元,最多再加1-2萬元,另外再給你吃低保。16日,留用管教張國華拿了這封已經拆開的信找我談話說,這個方案你能不能接受?我回答說不接受!接下來他馬上把話題轉到大賬簽字上,說所裏有制度,大賬必須本人簽名,我堅持不肯簽,我說我是受政治迫害的,你們用對付勞教人員的手段對付我。我不能接受!他說你先後回去想一想,17日晚上6點鐘張國華又把我叫到辦公室,為大賬簽字問題糾纏到晚上8點鐘,我剛回寢室,管教茅××又把我叫到辦公室,說你不簽字,我就要下崗。

見他們又換了一副嘴臉,我仍然堅持不簽字,茅××說,你回到寢室好好想想,你不簽字要承擔後果!到晚上10點鐘,他讓我回去休息。18日上午,在5樓工廠間勞動,衣服穿得很少,茅××將我叫到中隊辦公室,中隊幹部加管教6-7個人對我又是吼叫謾駡又是拍桌子,強迫我簽字,扈宏建把我推倒在地,見我仍不簽字,宣佈把我關禁閉。由於我的腸胃還沒有康復,他們每天故意給我吃開水泡冷飯和醬菜蘿蔔幹,變相折磨我。又由於江蘇大豐早晚溫差很大,我又是在工作時脫了衣服關禁閉室的,到了晚上6點至10點,我被凍得直哆嗦,我多次要求管教尤其是張國華、陳晉等人給我拿自己的衣服禦寒,他們置之不理。十天的禁閉和冷凍誘發了我年輕時得的風濕性關節炎(30多年未曾發過)使我此後幾乎無法抬步,從2樓到5樓,疼得要停步兩三次。此後9個月我不得不餐餐喝稀粥充饑。

第二次關禁閉

以後他們經常以檢查、談心為名挑我在語言和行為中的漏洞,進行精神折磨,一會兒說我毛巾折得不齊,一會兒說我的衛生搞得不好,一會兒又給我訂指標,並經常給我換管教「校路子」。我曾多次打報告要求看病,三大隊副隊長施××對我說:「對你這種不接受改造的頑固分子,你死了也不給你看病!」我只能在一中隊的醫務室看病,開一點數量有限的止痛藥和傷筋膏,顧魯兵還惡狠狠地對我說:「‘兩勞’單位死個人算什麼?你死了就像死一條狗!」副中隊長韓超說:「就把你整死了,也不會給你留一點證據!」

2004年4月間,他們又以我不服從管教為由,由大隊出面關我第二次禁閉。禁閉期間,他們給了我一封我妻子早就寫來的信,但他們遲遲沒交到我手上。我妻子在信中提及她曾找過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要求給我保外求醫,賀德山說:「主動權在杜陽明本人手裏,他想什麼時候出來,他就可以什麼時候出來。但前提是必須無條件接受政府提出的化解方案。」 我清醒地認識到,再不答應政府的要求,我很可能被不明不白地整死在勞教所裏,我馬上回信給妻子說同意賀德山的任何方案。幾天後我妻子又來了第二封信,說她又去找過賀德山,賀德山要我本人親自給他寫信……我看出這封信是我妻子在閘北區政府和芷江西街道的授意下寫的,只有讓自己活下去,才能揭開上訪維權公民被政府官員迫害的真相。為了出去治病,我不得不屈辱地寫信給賀德山,同意政府的任何化解方案。

經過第2次關禁閉,我原本病得不輕的身體更是雪上加霜,有時上樓梯都需要別人扶一把。
2004年6月6日下午,王水兵大隊長叫我到辦公室談話,既嚴肅又熱情,又遞煙又倒茶,說:「你們區政府來給你化解啦,你不要再變卦了,我們也為你的事情仁至義盡了,我們希望你八九不離十,解決掉算啦,你年紀這麼大了,身體又不好,出去看看病。」隨後把我帶到會議室。芷江西街道信訪矛盾化解領導小組負責人賀德山、閘北區監督解辦丁崇輝、閘北分局芷江西派出所劉建青、上海中房房屋拆遷公司徐雲、勞教二所王水兵、韓超等7、8個人早已入座。他們開門見山地對我說:「不准提要求、不准提條件,給你多少,你就拿多少。現在給你8萬元,3萬元是中房公司扣除的安置款,5萬是政府給你的一次性補償。」我說:「只要給我出去看病,8塊我也簽字。只要你們認為在勞教所裏的簽字是有效的。」,隨同而來的中房公司代表徐雲又遞給我一隻煙,討好地說:「老杜啊,算我們對不起你,我們中房再加你2萬。」接下來我又感覺恍惚起來,迷迷糊糊中我覺得他們不斷地拿紙條讓我簽字,當我再度感覺有點清醒時,發現管教韓超遞給我一張紙條要我簽字,內容是要我把戶口遷掉的承諾書,我拒絕簽字,他們馬上就把這張紙條拿走了。

6月6日並非節慶日,平時勞教所當班管教都不允許喝酒,但這天晚上所有管教人員包括當班的都輪流去喝酒慶賀,又面紅耳赤醉醺醺地回到崗位上。第二天收工時,中隊長扈宏建對我說:「老杜啊,我們也想不到介容易扳脫,你也算拿到10萬了,有的人還拿不到。算啦,出去以後好好地過過晚年吧,跟政府唔啥搞頭的。」

2004年8月13日,勞教所給我「所外執行」,經上海各家醫院診查明,我已患嚴重的椎間盤膨突症狀、糖尿病、高血壓、右腎上方有拳頭打小的囊腫,我的體溫長期只有36.5度左右(原來我的體溫是37度,因為多次被冷凍折磨所致,特別怕冷),這些都是我在勞教前所沒有的毛病。在我回家看病的兩個半月間,街道和派出所多次上門或來電話催我將戶口遷出原住地,並領取獄中簽下的10萬元,我拒絕遷戶口也沒去領過一分錢。11月3日晚上7:30,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和派出所所長劉建青把我從家中帶到芷江西派出所關了一夜後,於第2天(11月4日)再次把我押往江蘇大豐勞教。

第三次禁閉

這一次,勞教所變本加厲地對我進行肉體和精神的折磨。勞教所給別的勞教人員都發了棉襖棉褲,就是不發給我棉襖棉褲,理由是我不接受改造,在監督勞動時,中隊部故意把我安排在工廠間門口進出處最冷的位置上,門一開,呼嘯的穿堂風把我吹得簌簌發抖,我把自己所有的衣服:八件內外衣、七條內外褲全穿在身上,還是不能抵擋寒冷。2004年12月18日,勞教所又以我不服管教為由將我再次關入禁閉室(因我始終不承認自己是勞教物件,我是因上訪維權才遭政治迫害的,因此所有的「所紀所規」對我沒有制約力),時值寒冬,在零下4—7度的低溫下,獄警以檢查大煙等違禁品為由,將我衣服褲子逐件一一剝下,故意反復「檢查」了一個多小時,用這種方法對我進行冷凍折磨,我的鞋子被他們拿去「檢查」了20多個小時,讓我赤腳站在冰冷的地面上。

當時我的體溫已長期低於常規體溫,特別帕冷,而他們就用這套勝似酷刑的「冷凍法」折磨我。他們明知我患有糖尿病,每天需喝大量的水,卻故意限制我喝水,每天由雷管教在早中晚各給我倒一小紙杯水,第三天和第四天中午,管教雷××用一隻專用熱水瓶給我倒水,瓶中的水倒出後只有一小紙杯,呈淡淡的黃色,入口微溫。喝完後我便感覺異常,煩躁不安,就想發洩,就想打人。管教那偉把我帶到底樓9號房間,對我說:「我們三個人不是管教,是所部的心理諮詢師,對你進行檢驗,是否有生理和心理上的障礙。」當時我拼命用意念克服狂躁情緒,後來在無人的時候,那偉語重心長地說「杜陽明,你不要恨我,我也是混碗飯吃,你別看我凶,但沒有惡意,不象有些人看似善良卻想方設法要整死你」。

這其間副中隊長笑面虎韓超來禁閉室對我說:「杜陽明,我們整治你,不會給你留下任何把柄。」、「像你這樣頑固不化的人,讓你從這個門出來再進入另一個門!」,指導員顧魯兵還多次用語言誤導我自殺:「你不是想自殺嗎?兩勞單位死人不稀奇,死的人多啦!你死了不如一條狗。」……聯想起地方政府曾多次威脅我,要將我送精神病院和勞動改造,我知道他們要下毒手了,為了避免無謂的犧牲,第5天我不得不違心寫了一份違反所紀的書面檢查,寫完後他們放寬了對我的飲水限制,也不再給我喝淡黃色的水了。第7天,他們解除了對我的禁閉,仍然把我安排在工廠間門口最冷的位置上。

2005年1月22日,為時一年半的勞教迫害終於結束,我回到了暫住地女兒家,幾乎走路都很困難,在妻子的精心調理下,花了二、三萬元的醫藥費和保健費才稍有起色。

2005年2月6日至3月16日間(即全國「兩會」敏感期間),政府的社工總社派了一個叫張自清的人,三天兩頭來我家,說政府同意拿出一萬元給我看病與改善生活。當時我的家人對此信以為真,要我再相信政府一次,但我早就認清政府官員哄騙加暴力的真面目,為了教育全家人,我將「這是監控的一種手段,其結果是零」寫在日記本後,並耐著性子與之周旋十多次。這期間閘北區司法局一副局長、區督解辦楊立敏,派出所劉建青和區信訪辦秘書也上門。但到了3月16日約定協商的日子,卻再也無人上門,因為「兩會」結束了,原來口頭1萬元變成了口頭5千,最後分文全無。我能預測這一結果是基於對政府官員不講誠信、及欺騙性與偽善性的瞭解。

經過近4個月的休養生息,2005年4月24日我又開始出獄後的第一次上訪,當天火車停靠在常州車站時,鐵路員警和保安強行把我推下車廂,其他五、六十名上海訪民也被推拉下車廂並軟禁在候車室。在這過程中,我被保安用肘頂胸膛撞昏在地,後被送進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

國務院新的信訪條例於2005年5月1日實施,貌似完善,事實上仍是只走程式,不講事實、不求結果、不問責任。此後中央電視臺向全世界製造謊言說,經過各級公安二輪「大接訪」,兩個月內已有84%的上訪人員問題得到了解決,三個月後又有93%的上訪人員的問題得到了解決。事實上在北京,截訪人員歐打訪民的事件層出不窮。與中央電視臺的謊言相配合,北京「兩辦」等信訪視窗不但不受理上訪材料,連信訪單都不讓填,以致於「黃牛」以5元、10元、20元等高價出售本是免費的信訪表格。新的信訪條例出臺後,上訪難民「告人狀」(向信訪幹部和各級官員告狀)已此路不通。

2005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上海數百位上訪維權公民在「告人狀」受阻的情況下,自發前往上海商城(波特曼大酒店)廣場「告天狀」(呼喊維權口號)「告地狀」(向路人展示狀子或標語口號)。以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力進行和平示威,向全國全世界人民揭露財產遭剝奪、人權受侵犯、人身受傷害事實真相,並喊出了:「還我人權!還我家園!還我財產!」、「政府官員公開財產,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和「陳良宇下臺!」等口號。這一聲勢浩大,驚天地泣鬼神的抗議活動最後被上海市政府鎮壓下去,數十位維權人士被行政或刑事拘留。

9月9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地區分局內,我和徐麗娟、孫秋生三位上訪者被非法軟禁10小時後。晚上7:40分有六男二女(事後才知道他們是上海市政府派來截訪的便衣員警)來到分局,將我們三人邊打邊往分局門外拖,拖了數十米後又把我們綁架上麵包車。北京員警對自己眼皮下的暴行居然聽之任之。在麵包車上我已處於半昏迷狀態,最後竟被便衣員警們扔在北京郊區四環的一處荒野濕地上,等我醒來時,發覺身上都是泥。過了幾天上訪者馬志琛又被截訪人員打斷脊樑長期躺在床上。公檢司法的員警成了土匪流氓和法西斯暴力的代名詞。9月16日我回到上海。

9月28日上午7點多,我出門還沒有走出小區大門,派出所員警林××等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把我押上停在小區門口的牌號為「滬E-E3375」的車子直駛派出所,所長劉建青8:30分上班後指使幾個員警炮製了一份《訊問筆錄》(一沒有向我提問任何問題,二沒有讀給我聽,三沒有給我看內容,四沒有讓我簽字,僅告知說我曾參加上海商城的抗議活動)隨即將我送至閘北區看守所非法抄身,押進4號樓後再次非法抄身,並強制我穿牢衣,我說我是被政府迫害的,我不穿牢衣!僵持了2個小時後員警說不穿就不穿吧,便把我帶到211監房。

當時監房裏已有16個羈押人正在睡午覺,我進去後小便,這16個羈押人居然沖著我一起吼叫:「蹲下!誰讓你站著小便!」我大聲喝道:「你們是人民的罪人!你們有什麼資格朝我吼叫!」我以大無畏的氣勢鎮住了這些人的囂張氣焰。在這30天的刑事拘留期間,我堅持不穿牢衣,看守所的獄警三番兩次對我「校路子」、「搭脈」,4號樓的主管徐××對我說:「我端政府的飯碗,講得好聽點是保一方平安,講得不好聽是為了工資為了生存,希望你能遵守這裏的制度,配合我。」我說:「政府違法枉法在先,你代表政府對我政治迫害,我沒有任何過錯,你要我主動配合你們那是不可能的,你們的所紀所規對我沒有制約力。」我於10月28日被釋放。

2006年1月14日,上海的「兩會」召開之時,又成了腐敗官員心驚膽戰之日。這天上午9點鐘我去靜安公園,那裏已有五、六十名上訪維權公民準備一起去友誼會堂向正在那裏開會的人大代表遞交申訴材料,9點半公園裏突然沖進了一大批員警將我們強行拉進警車送到上海的「馬家樓」(位於上海商城附近的一處拆遷工地內)集中關押。隨後員警把我和另外幾位上訪者塞進警車拉到北站派出所,我們不願到裏面去,並向過路市民揭露真相,在過路市民的抗議聲中,員警們被迫把我們放掉。我們再次返回友誼會堂,又被員警拖到上海的馬家樓。12點多種,我被閘北區芷江街道員警和保安我押送到芷江西街道信訪辦,閘北區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和信訪科長孫秉乾等7人對我實施軟禁。賀德山見了我就嘻皮笑臉地問我:「想吃啥?」我說:「想吃蟹!」賀德山霎時變臉:「嘸沒吃!阿拉吃啥儂吃啥,今天我們吃面,你也吃面。」

我說:「既然我沒有選擇權,你又何必問我想吃啥。你們每次以‘回上海解決’的名義將我們從北京截訪回滬,你們都要上訪者談要求,當我們實話實說談出自己的合理要求,討回合法權益,甚至降低標準討回部分權益時,你們都以‘無理要求’加以拒絕。既然你們不給老百姓選擇權,又何必假惺惺地要我們提要求呢?不如拿出你們認為‘合理’的方案,不是更省事嗎?」

接著賀德山當著街道工作人員、便衣員警和保安等人的面對我說了以下幾段話:「胡錦濤總書記太寬容,你們才敢無法無天,如果我當總書記,對你們就要抓一批、殺一批、搶斃一批!」、「我跟你們(指上訪者)是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你杜陽明每次的表現,都給你記錄在案,人民內部矛盾與敵我矛盾只有一步之遙,劉雲耕不想給你吃官司,我也不想給你吃官司,所有的官司都是你自己‘作’出來吃的,你想吃官司,只要創造條件。現在對付你的辦法是無期徒刑分批吃,捉你一趟也是捉,捉你十趟也是捉,我這個惡人做定了!」、「我當了三屆派出所所長,敢與公安局作對的人,沒有一個有好下場,叫你那能死的都不曉得!我這一生中處理過許多象你這樣頑固不化的壞人,我有八條命,不怕你們報復。」、「我給你爭取了十萬元,你還不知足,等我退休了,其他人不曉得,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信訪科長孫秉乾板著臉對我說:「本來賀書記可以當局長,批文已經下來了,就是因為儂戶口不遷鈔票不拿,上訪問題沒解決,泡湯啦!賀書記熬了介許多年數,多少不容易,好容易有個末班車又乘不上,伊哪能不拿儂恨煞?」

賀德山索性毫不遮掩地對我說:「儂杜陽明想挑我立功,儂就遷掉戶口,領掉十萬,再外加你一個大信封裝鈔票,一攬子解決掉,OK!」

我對這些無賴言行嗤之以鼻,不予搭理。就這樣被軟禁起來,既不給吃喝,又限止大小便,到晚上那個7時半賀德山離開街道回家,留下二個保安看守我,小保安自己掏錢給我弄飯吃,我回到家中已10時多了。

第2天(1月15日)一早我妻子送我母親(91歲高齡)去教堂禮拜,發現門口已有三名監控人員把守,9時40分左右母親從教堂回來,上午10點,我陪同母親去看望共和四村生病的姐姐,我叫了一輛計程車,其中一個便衣員警不經我允許就坐到副駕駛的位置上,我對他說:「那你必須買單。」便衣說:「我不付錢的。」我說:「你下去!」便衣拿出員警證不准司機開車,我與便衣倫理,便衣說:「你杜陽明不是很會告狀嗎?你到‘兩會’去告狀呀,今天‘兩會’會場你可以去,別的地方都不給你去!」我要司機開到上海商城,便衣也不阻止,他下車後又與其他兩個監控人員攔了一輛計程車尾隨。我和母親一到上海商城,就被員警帶到上海的「馬家樓」。

為了不讓我和別的上訪者接觸,他們馬上將我和我母親拖進預先停在裏面的一輛麵包車內,又押到芷江西街道信訪辦進行軟禁。我們要離開,賀德山竟親自動手推推搡搡不讓我和老母離開,並限制我上廁所的次數,我感到人格受侮辱,人權受侵犯,要打電話告訴我妻子和朋友們,賀德山撳住電話機不讓打,最後他索性將電話機的進線和出線都拉斷了,氣憤中我打碎了煙灰缸,接著賀德山喊來了一幫人對信訪辦公室內的電話機、煙灰缸、地上的水漬等他們認為可以欲加之罪的「現場」進行拍照和攝像,進進出出忙得不亦樂乎。

到下午4點,他們把我帶到芷江西派出所,背著我炮製《訊問筆錄》及其他人員的偽證材料後,把我押到閘北看守所後,四、五個員警把我強行抬進4號樓。我不穿牢衣,不吃牢飯進行絕食抗議,在牢房內唱國際歌,喊:「反對專制!反對獨裁!」、「要民主!要自由!」、「還我家園!還我人權!」等口號,最後看守所滿足了我不吃「格子飯」的要求,17日中飯我開始進食。18日晚5時許,芷江西派出所承辦林××來看守所對我宣佈延長4天刑事拘留的決定。4天後的1月22日下午2點,承辦林××來宣佈釋放。從監房到大院,我一路上唱著國際歌,喊著口號,不肯離開看守所,到下午5點才被員警抬上警車,駛離看守所。我回家後,從1月28日(除夕)到2月5日,芷江西街道和派出所又派出員警保安在小區門口對我進行監控。

這幾年來,我不斷地被非法監控和無手續傳訊,三次被刑事拘留,年近六旬竟遭枉法勞教。他們每次抓我,都編造偽證,用足政策。現在政府動不動就對上訪維權公民進行非法監控和軟禁,並濫用公權力實施行政或刑事拘留、勞教、勞改,把上訪維權公民推進了死胡同。我上面提到的賀德山對我說的話,其觀點和立場是有代表性的,這是基層政權壞人當政的一個縮影,也是他們仇視人民群眾、堅持與人民為敵心態的總暴露。部分手握重權的基層官員恣意妄為,造成了目前政府官員和底層民眾的對立局面。胡總書記親政時短,腐敗分子結党日久,中央意志鞭長莫及,因此出現上下政策失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只要假以時日,胡總書記一定會理順各種關係,妥善解決官商勾結、違法侵權的問題。

上海維權公民:杜陽明
2006年2月11日
暫時聯繫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同心路765弄7號101室(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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