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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律師轉任檢察官法官 限制將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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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九日電)為彌補司法人員不足,提升裁判品質,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增列律師、學者充任法官、檢察官,縮短或免除候補期間及遴選年齡等限制。

行政院會上午討論司法院函送「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由行政院會銜並函轉考試院會,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為延攬資深律師轉任法官、檢察官,律師轉任一審法院法官或檢察官的執業年資,從三年調高為六年。增列律師執業六、十、十四年,得分別轉任第七、八、九職等的候補或試署法官、檢察官。

修正案並增列經律師考試及格,並執行律師職務十二年以上,成績優良,具有轉任「薦任職」任用資格者,得轉任二審法官、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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