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監察院:陳總統財產申報均符規定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五日電)報載「扁不動產交律師,未符規定」,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謝育男今天澄清,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有關強制信託部分,還未立法通過,總統陳水扁財產申報沒有不符規定之處。

監察院公布最新一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專刊,媒體引述謝育男說法表示,陳總統申報的土地、房屋沒變動,但股票有進出,依行政院長蘇貞昌推動的這波強制財產信託規定,「不動產與股票應該一起委託給銀行」,但陳總統家中的土地、房屋卻交給華夏法律事務所,不符合行政院的辦法。

對於上述報導,謝育男澄清說,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有關強制信託部分,目前還沒有立法通過,陳總統的申報沒有不符規定之處。

根據新出爐的財產申報資料專刊,陳總統八筆土地委託華夏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志豪代為管理;九筆房屋中,除台南縣官田鄉房屋外,其餘八筆台北市房屋也委託林志豪代為管理。

陳總統夫人吳淑珍名下存款兩百零七萬餘元、信託股票總價額四千八百三十二萬餘元;信託存款部分,陳總統名下為四十九萬餘元、吳淑珍名下七十四萬餘元。

比較陳總統在二○○四年六月十一日申報的資料,吳淑珍名下存款五十四萬餘元。交付華銀信託部代為管理的部分包括吳淑珍名下有價證券總價額八百一十九萬餘元、陳總統名下存款兩千八百八十三萬餘元、吳淑珍名下存款一千兩百六十九萬餘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