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評論香港人權報告呼籲普選

標籤:

【大紀元4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任敬揚2006年4月2日華盛頓報導)負責監督《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況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已經在剛過去的週末就香港參照該公約而提交的第二次報告發表了審議結論。委員會呼籲儘快在香港實行全面普選與保障新聞自由。

*讚收回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星期六發表的香港人權狀況審議報告當中,讚揚香港政府在一些人權範疇的工作,包括推廣種族和諧、推動反性傾向歧視、以及在打擊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措施。

委員會也歡迎香港特區政府收回在2003年提出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這條依據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而提出的法案內容被質疑違反香港市民一貫擁有的自由與權利,因而受到香港各界廣泛爭議與反對。

*指人大釋法損害人權和自治*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審議報告當中批評中國人大常委會多次解釋香港基本法時並沒有任何機制確保有關人大釋法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經損害了香港居民的人權與《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的原則。

審議報告認為,香港現有的選舉制度並不合乎《基本法》第二十五以及第二十六條有關“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及“香港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條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希望香港當局確保包括選舉和公共事務的釋法符合公約要求,並要求儘快就香港立法會全面實行普選作出具體安排。

*談傳媒自我審查*

委員會也關注香港傳媒普遍出現的自我審查現象,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採取有力的措施,確保香港記者免受騷擾,並保障新聞傳媒可以獨立運作,並免受政府干預。

*香港政府反應*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對審議報告做出回應說,歡迎委員會贊同香港特區政府在撰寫並提交第二次報告時所進行的諮詢工作,並且樂見委員會欣賞與香港政府代表團進行的建設性對話。但是特區政府不同意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實行普選的觀點。香港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正朝向《基本法》與人大釋法的決定最終達致普選的目標前進。

雖然中國尚未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是根據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該公約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繼續適用。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在2010年提交第三份有關香港人權狀況的報告。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港記協音樂會突改網上舉行 陳朗昇:不想浪費大家努力
香港環保署指外賣壽司可用膠盒
香港城巴獲批引入20名外勞
人權報告:中共及港府持續鎮壓異見聲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