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老闆不滿判決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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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八日電)日前造成一死一重傷四川廣元中級人民法院爆炸案宣告偵破,據警方消息指出,廣元市市中區楊家巖辦事處楊柳村現年五十九歲的夏玉開,因不滿各級法院的判決,攜帶炸藥製造了此次爆炸事故。

香港「大公報」報導,一九七二年,當了六年兵的夏玉開回到楊柳村,當上了村治保主任,後幫村裡跑運輸掙錢。一九八一年包產到戶,夏玉開將村裡的汽車折價買回家搞個體運輸。

一九八八年,夏玉開利用個體運輸賺的錢在本村雍家灣開煤礦,共投入人民幣九萬多元,結果卻沒有挖到煤,只好到附近學工村當挖煤工。不久後,夏玉開又用打工掙得的幾千元在本村李家灣重新開煤礦,但由於當時的煤不好銷,即使賣出去也不好結賬,他於是把煤礦轉讓給楊某。

知情人士透露,在煤礦轉讓過程中,夏玉開和楊某因轉讓協定發生糾紛。夏玉開於是將楊某告到廣元市中區法院。夏玉開認為廣元市中區法院作出的判決沒有滿足他的要求,於是上訴到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多次上訴最終均維持原判決。

據知情人士說,夏玉開是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最終鋌而走險,製造了自殺性爆炸事件。

四月五日上午十時左右,四川廣元市中級法院辦公大樓內突然發生爆炸,引爆炸彈的夏玉開當場死亡,另有一名王姓法官受重傷。爆炸點位於法院東側五樓的民事審判二庭,該房間的窗戶玻璃已被炸成碎片。

報導說,最近幾年,中國大陸發生多起民眾採取過激行動的事件。就在夏玉開進行自殺爆炸前不久,媒體又接獲一封同樣來自四川廣元的煤老闆的信件,投訴當地官員侵佔煤礦股份並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況。此類事件如果缺乏有效的疏解渠道,少數絕望的民眾極可能訴諸暴力手段,重大社會事件恐層出不窮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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