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2日訊】香港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偵破1宗利用自設個人網站,提供侵權歌曲予人免費下載的案件,行動中檢獲總值約7,700元物品,並拘捕1名涉案的16歲中學生,該名學生准以500元保釋候查。
海關於1個月前接獲版權持有人投訴,經深入調查後在前日採取行動,海關人員在位於秀茂坪的1個住宅單位內,拘捕涉案的16歲學生,並檢獲1台電腦及1批寬頻上網的周邊元件,總值約7,700元。
調查發現,涉案人士透過美國網站提供的「動態網頁轉移服務」及軟件,把私人電腦變為伺服器,設立個人網站,並在網上日誌宣傳,提供超過600首侵權歌曲和20多齣侵權電影,供免費下載。
海關強調,網上侵權屬刑事罪行,提醒家長要留意子女使用電腦。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呼籲年青人,切勿參與互聯網的侵權活動,以身試法。教育界認為,事件反映學生的道德標準需要提升。
有學生表示,現時執法行動所針對的只是上載的侵權行為,對下載行為並沒有阻嚇力,因為政府現在沒有完善法例監管,阻嚇力不夠。如果政府立法監管,可阻嚇非法下載。
海關自2000年初成立首支反互聯網盜版隊以來,連同該宗案件,至今已偵破9宗利用互聯網發放侵權歌曲,檢獲物品總值18萬元,拘捕人數共13人。
根據《版權條例》,在沒有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並非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也並非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而分發該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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