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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走私案主嫌賴昌星 加拿大決遣返大陸

2006-05-19 13:3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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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六年前在大陸涉及一起重大走私案,潛逃到加拿大尋求庇護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嫌賴昌星,加拿大政府決定在本月26號將他遣返中國大陸。

賴昌星涉嫌走私 , 涉及款項高達一百億美元,在 1999年經由香港潛逃到加拿大,之後以人身安全受威脅為理由尋求庇護,但終被駁回並被裁定在本月26號將他遣返。

在遣返之前,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認為,賴昌星在加拿大尋求庇護六年多來,一直循規蹈矩,沒有潛逃的跡象,所以不須扣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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