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法院駁回康橋中小學疑似不當體罰訴訟案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日電)台北縣私立康橋國民中小學二零零四年間傳出疑似老師踢踹學生的不當體罰事件,江姓學生家長不滿校方後續處理不當,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賠償金新台幣兩百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老師沒有踢踹學生,學校處理方式並無違法,已駁回江姓學生家長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根據證人台北縣政府教育局督學到校查證結果,導師並沒有踢踹江姓學生,可見由校長具名的信函中指稱,「非如家長所述,刻意踹學生」的陳述內容,不違背事實也不違法,不構成損害名譽,因此,駁回江姓學生家長的請求。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間,康橋國民中小學四年級江姓學生家長指控導師踢踹江姓學生,並指稱校長本允諾要靜待司法調查,還原真相,後來卻具名發函全校師生指控江姓學生說謊,內容並指稱導師沒有踢踹江姓學生。

江姓學生家長認為,校方處理方式造成他和兒子對導師的指控成為不實指控,有損名譽,要求校方、董事長,以及參與處理的校長、學務主任應連帶賠償兩百萬元;校方則指出,經調查後導師並沒有踢踹江姓學生,所發布信函內容只說明學校就事件的調查結果,以及處理本事件的公正態度,並沒有不實指控。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