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最高法院死刑更審可以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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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採訪報導)中國最高法院院長肖楊日前表示,為了防止失誤,中國最高法院在更審死刑犯的上訴時,可以對審核過程進行錄像。中國最高法院最近把死刑犯的更審權從各省的高等法院收回到最高法院,中國對非暴力犯罪如經濟犯罪採用死刑,理由是殺一儆百。死刑對經濟犯罪是否起到扼制作用?請聽記者高山邀請北京的知名律師莫少平和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發言人封從德就這一問題進行討論。

記者︰中國最高法院院長肖楊今天說,死刑犯以前在最高法院複審的時候,以前是不錄像的,現在規定最高法院在重新審死刑犯複核的時候要錄像,這樣子以免出現誤判的情形,還有最近最高法庭院也把複審的權力恢復到全國最高法院而不是由省高院來判,你對這兩個決定有什麼看法?

莫少平︰應該說談不上是一個進步,因為從刑事訴訟法這個角度講,死刑複核權本來就是應該在最高法院,後來等於說是最高法院把這個死刑複核權下放到許多直轄市或省的高級法院,這種下放始終就有爭議,你把死刑複核權下放到省高院,然後省高院把這個二審和死刑複核就等於合而為一了,這樣對防止死刑錯判、錯殺的機率就起不到作用,這已經在法學界爭議非常長時間了。

現在最高院把死刑複核權收回來,譬如說,一審被判死刑了,二審必需開庭,這個只不過是恢復到以前刑事訴訟法等等,他們規定一個原則而已。當然了,從另一個角度講,他應該說是一種往前推進,一種進步,在法學界、司法界呼籲的情況下對死刑本著一種慎殺、少殺這種原則,把死刑複核權還是按照原來的法律規定,收回到最高法院。

記者︰在中國現在死刑用得比較多,特別是非暴力犯罪也用死刑,中共政府的一個理由就是說,死刑可以扼止犯罪這個情況,不知這個觀點在世界上其他國家有做過統計嗎?這個說法行不行的通?

封從德︰實際上我們看中國國內的情況就知道它是行不通的,因為實際上現在好像處死很多貪官,但是我們發現這個貪官是愈來愈來。最近幾年,中國的死刑數目是戲劇性的急劇上升,死刑裡面最主要有四個方面很嚴重的問題。

第一是死刑範圍過寬,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裡面包括了將近70種的犯罪都是可以判死刑,其中包括經濟犯罪等,非暴力型態的這種犯罪,而且尤其嚴重的是包括少年犯罪,這是完全違背了中國政府自己以前批准的「聯合國兒童權力公約」,因為這個權力公約是禁止處死未成年的少年,這個是中共政權已經批准但是他們還在處死上面。

第二個問題是,出現很多誤判,比如說,去年已經披露出來的聶樹斌和佘祥林的案子,都誤判。第三個是缺乏透明度,缺乏完整、精確和可靠的資料和缺乏公正的程式以及自由公開的審理,那這樣自然談不上透明度。第四個嚴重的問題是,人權侵害非常嚴重。

記者︰莫少平律師,就是在一般西方國家,即使有死刑,他是非暴力犯罪,就是一般不處以死刑的,中國在1997年的刑法中,規定貪污在10萬以上人民幣的貪污案的罪犯可以判處死刑,你覺得中國在死刑方面,有關非暴力犯罪方面是否該修改、重新考慮呢?

莫少平︰對,在79年刑法裡面,能夠判死刑的罪,我要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只有28種,然後97、96年現在刑法、刑訴法頒布之後,那個刑法裡面規定了,可以判死刑的罪應該是加到68種還是69種,從絕對數字上來講,確實是大大增加了,那麼這一點我想談幾個看法。

第一個看法就是說,確實中國把死刑的數量絕對數字化,增加。確實和世界刑法的潮流,判死刑的潮流確實是不大相符合的。這是第一點我的意思,就是說它跟世界刑法,實際上很多國家,愈來愈多的國家在廢除死刑,那麼中國在新的刑法頒布後,死刑的種類反而大大增加了,這個確實和世界刑法的潮流本身是,不能說背道而馳吧!肯定不是一個方向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個人認為,死刑應該首先是減少,最終能夠達到完全廢除死刑,這是我的觀點。

記者︰封從德先生,你能不能談一談,廢除死刑的國家,他這個犯罪率、趨勢和中國的犯罪率趨勢有什麼樣的不同呢?

封從德:中共政權好像是比較崇尚暴力,以為用死刑就能夠扼止住犯罪的增加,但是實際上我們看見,根本沒有這樣扼止住。而我們看見西方國家,像法國、歐洲很多國家,他們都是廢除了死刑的。犯罪也沒有像中國上升的幅度這麼快,而且實際上是逐年在遞減的。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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