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強制徵物業轉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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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7月27日報導)國稅總局26日出台相關通知,要求自8月1日開始,國內居民在進行個人二手樓房轉讓時,收益要徵2成稅。

通知明確,今後主管稅務機關要在房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徵收視窗,個人轉讓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與轉讓環節應繳納的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一並辦理。對於地方稅務機關暫沒有條件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徵收視窗的,應委托契稅徵收部門一併徵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這實際上意味著,原來的自願繳納個稅將轉變為強制繳納。

北京地稅相關人士透露,轉讓二手房是否繳納個稅,就可能與房產過戶以及辦理房產證掛鉤了。目前,雖然北京地稅尚未接到國稅總局的正式通知,但是在接到後,該局一定會嚴格執行最新規定。

另一方面,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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