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劉曉波:《應對法草案》面面觀

標籤:

【大紀元7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中共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如通過,則禁止新聞媒體發佈未經批准的突發事件消息,否則將被罰款5萬到10萬元人民幣。官方日前證實,該草案也適用於外國以及香港媒體。此項法規引起海內外輿論強烈反彈。

北京著名異議作家、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長劉曉波先生今天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指出,由個案性的鎮壓到政策性的嚴控,再到現在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是中共官方不斷針對中國媒體追求獨立化、民間化、市場化的勢頭而進行的打壓,這種打壓是中國新聞界的極大的倒退,是典型的惡法治國。

他指出,新聞媒體也是一個信息市場競爭的產物。一個負責任的新聞媒體,它的真正的公信力、權威,甚至盈利、發行量等,都是通過市場和讀者進行檢驗的,根本就不用政府管治。

「只有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那樣的社會,所有的官辦媒體天天都在說空話、套話和謊話,卻沒有倒閉掉。」

以下是採訪內容:

中共打壓媒體三部曲

記者:您認為中共為何此時推出「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中共對新聞媒體的管治和打壓有什麼樣的趨勢呢?

劉曉波:其實他們醞釀很長時間了。從這種事情可以看出,中共交接班制度,對體制的轉變沒有實質性的東西。

2003年胡溫上台時廢除了收容遣送制度那個惡法,但是現在上任三年多,卻開始制定另一部惡法。

胡溫2003年靠抗SARS、廢除收容遣送制度,使得海內外都對他們一片看好,有胡溫新政之說,但事實上,靠這兩個東西爭得民意與輿論支持之後,他們馬上開始轉變,急劇向極左舊政轉變,特別是在意識形態領域,從2004年開始嚴控、打壓媒體,主要分為幾個步驟。

剛開始時,選擇個案打壓,比如《南方都市報》這個具體個案,之後,凡是開明點的報紙,比如《新京報》、《中國青年報》「冰點」等,都成為被打擊的對象,中共對個案的打壓,一直就沒有停過。

第二步,就是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的東西,比如,記者發稿要實名制,這個跟網絡實名制是一致的。還有一些地方制定的法規,比如,不能搞異地監督。江蘇省更過分,規定凡是批評性、揭露性的稿件,記者必須要跟被監督者見面,要對方簽字認可才可以。

由一種個案性的鎮壓到一種政策性的嚴控,發展到現在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不斷嚴控。

80年代開始新聞界呼籲官方制定法律保護新聞自由,官方非但不制定,現在反而制定扼殺新聞自由的法律,扼殺這些媒體人剛剛想走向一種獨立化、職業化、市場化方向的苗頭,這簡直是中國輿論新聞界的一個極大的倒退。

這說明現政權對於媒體這種管治,並不甘心於原來那樣的個案打壓方式,而是要通過立法把它獨裁政權壟斷信息的這樣一種獨裁意志通過法律形勢貫徹到整個社會當中去。

同時又能看出來,中共一個最大的特徵就是每天強調依法治國,但實際上,法律是獨裁政權維持自己政權和貫徹它的獨斷意志的工具,這部法律關於新聞媒體的那部分顯然就是典型的惡法治國。

草案背後的動機

記者:官方說制定該草案是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您怎麼看呢?

劉曉波:他們表面上是這麼說,但事實上真正的動機就是為了政府在突發事件上嚴控新聞媒體,使關於突發事件的信息,政府成為壟斷性的唯一的信息來源。

在中國,政府是一種獨裁製的黑箱操作。不要說象中共這樣的政府,即便是在西方那樣的民主國家,政府發佈的消息,社會也不能給予完全的信任,只有制度規範才可以。

這個應對法草案等於徹底剝奪了新聞媒體獨立報導突發事件的機會和可能性,使其完全被壟斷在政府手中。

官方說是為了社會的穩定,為了更好的處理這種突發事件,為了如何如何,但事實上,從中國近幾年的突發事件:SARS、松花江水慌等等來看,造成的社會恐慌及危機蔓延,恰恰不是由於媒體的報導,而是由於政府的隱瞞。

這麼明擺的教訓,他們不汲取,反而剝奪了媒體在中國這種半吊子式的能夠進行獨立報導、調查的一種狀態。

這樣的一種立法就等於這個政權告訴所有媒體,無論碰到什麼事件,政府是唯一的權威發佈單位,或者說,某一個地方發生了這種公共的緊急事件,媒體要報導,必須先經過當地政府的允許,鑒定信息來源和真實性的權威也被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擁有了在突發事件時對媒體的生殺予奪大權。

任何一個現代文明的制度,都有這麼一條大家都接受的通行標準,就是:政府不應管治媒體。政府越管治媒體,社會的信息就越不透明,就越可能黑箱運作,就越可能造成一種制度性謊言。

媒體的自發調節機制

官方說,要管治媒體,中國人素質低下,媒體素質也不高,但事實上,這不是個問題,因為新聞媒體也是一個信息市場競爭的產物。一個負責任的新聞媒體,它的真正的公信力、權威,甚至盈利、發行量等,都要在市場中進行檢驗,都要由讀者進行檢驗。

新聞媒體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社會信息的公共載體,一旦經常撒謊,發佈的公共信息的不準確,自然公信力就會下降,慢慢的就沒有市場,根本就不用政府管治,自然也就會死亡掉。

反而一個沒有獨立媒體市場、沒有一個新聞自由體制的社會反而是一種弊端橫行、黑箱作業的社會。

只有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那樣的社會,所有的官辦媒體天天都在說空話、套話和謊話,卻沒有倒閉掉。

中國媒體日趨獨立

記者:立法草案的出現是否也從另外一方面說明中國媒體越來越趨於獨立?

劉曉波:其實不光是從現在開始。從90年代中期開始南方報業集團最先做試驗,媒體人按新聞良心,以及新聞職業化要求,特別是新聞媒體營利要市場化的情況下,確實是有一種優秀的媒體人有一種自發的走向獨立化、民間化、市場化的趨勢。

無論多少個案被打壓,新聞人不再是低頭投降的狀態,而總是要在自己的限度內做一些抵抗。比如說,冰點事件表現得非常明顯。

官方這種打壓肯定是針對媒體追求獨立化、民間化、市場化的勢頭而去的。

近些年來,中國媒體剛剛有了一點時政新聞方面的競爭性的市場化苗頭,在某種程度上,有些突發事件可以作一些獨立、及時的報導和調查,當局就立法想要將這個勢頭壓下去。

這對於中國新聞進步的最大的危害在於:它不是一個個案,而是成為一個產生普遍震懾性的法律,對於全國任何媒體具有震懾和管治作用,甚至都要管治到外國媒體。

記者:為什麼官方後來特別強調包括外媒呢?

劉曉波:如果沒有外國媒體在,它自己管自己的媒體,就能把突發事件的信息封鎖在黑箱中。有外國媒體在,封鎖起來就太困難了。

比如當年SARS危機時,蔣彥永先生那封信在中央電視台、鳳凰電視台,在衛生部,都石沉大海,結果經過美國的時代週刊刊登才最後得以公開,扭轉了整個抗SARS的形勢。

中國政府汲取了這方面的教訓,他認為光堵國內的媒體還不夠,整個立法也要堵境外媒體機構。兩方面堵著,它就可以大大地降低突發公眾事件政府不能控制的信息源。

重點針對群體性事件

記者:官方列舉了「突發事件」的例子,您認為其立法最主要針對的目標是什麼呢?

劉曉波:這裡面既有SARS、禽流感等公共衛生事件,也有象松花江水污染、礦難等生態環境、事故災難,但是我覺得他們立法的重點、更多的具體目標還是針對緊急的公眾事件,主要是此起彼伏的大型群體事件。

近年來,群體性反抗、草根民眾跟地方政府的衝突非常多,有的時候群體性規模很激烈,這一領域原來一直在某種程度上是中共的禁區,大陸官方媒體不敢報導,而主要是通過互聯網和境外媒體,因此官方也說,這條立法也適合境外媒體。

媒體反應最敏感,第一時間向社會提供公眾所需要的突發事件的信息,對於穩定社會的情緒、為政府處理危機事件,在某種程度上提供了非常大的幫助。

另外,媒體在這種大型突發事件,對政府的輿論監督作用顯得尤其重要。正是在媒體報導的對比下,公眾才能看政府做的怎麼樣。如果要是把媒體報導切掉,只有官方壟斷,則沒有監督性,政府沒壓力,老百姓得不到真正信息,就不知道政府在處理這個危機中是否到位,究竟努力到什麼程度。

政治文明的試金石

記者:您認為草案最終是否會通過呢?

劉曉波:這個立法現在還僅僅是草案,國內外反彈很大,《南方都市報》也發表專門評論關於新聞媒體管治,儘管言詞不那麼激烈,但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提出了批評性的態度。國內媒體,包括網絡,對這條立法的否定性的、批評性的態度絕對是主流,甚至一些比較溫和的媒體人,也對這個法案提出了批評。

但願這種民間呼聲,國內外的壓力,使這個草案起碼在這一條上能夠促使中國政府作出某種讓步。

如何處理條款中的這一條,將來提交人大,是現在這種方式,還是將來有所改動,甚或取消,也是檢驗胡溫政權的開明度、他們對於中國的政治文明、新聞文明到底是否負責任的一塊試金石。(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劉曉波:馬英九的民主牌有遠見
劉曉波:從文革到六四看中國民主化的困境
律師團會見陳光誠 劉曉波指動力在民間
劉曉波:劉正有被綁架考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