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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案 北市議員陳政忠一審判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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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二日電)宏福集團資產掏空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作出一審判決,台北市議員陳政忠,被依背信、侵占、詐欺等罪判刑二十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四十萬元,而時任宏福建設董事長的前內政部營建署長潘禮門獲判無罪。

其他被告方面,包括陳政忠的胞弟陳政憲判刑十三年六月、陳政輝五年、時任宏福建設副總經理陳秀芝五年、財務處長黃素芳二年、會計陳明芳一年、宏福證券董事長盧寶琴六年,併科罰金二十萬元、宏福集團總管理處投資部科長黃瑞昌二年。

另外,陳政忠的姊夫、前宏福建設副董事長李財源與有財公司負責人柯明宗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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