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年億拒絕作證 北院再度裁罰合計九萬元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日電)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股市禿鷹案,聯合報記者高年億作證時,堅決拒絕透露消息來源,連續三次被裁罰最高額的新台幣三萬元罰鍰,全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重裁,台北地院今天仍作出連續裁罰各三萬元,合計九萬元的裁定。

裁定書指出,高年億的消息來源證詞,和禿鷹案有直接密切的關連性,且偵查中已極盡調查能事,也是證明李進誠犯罪事實所必要。無論高年億消息來源為何,洩漏者都是利用新聞媒體犯罪,調查洩漏公務機密的公共利益,明顯高於賦予記者拒絕證言權的利益。

裁定書表示,保護消息來源拒絕作證的新聞記者,不能因有一次拒絕作證科處罰鍰,就能免除日後具結作證的義務;假使記者可以受一次裁罰,即可達到規避具結作證義務的目的,就無法確保實現實體正義、公正執法的公共利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