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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內政部應訂辦法 落實黨產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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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三日電)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副召集人楊維哲今天呼籲,為督促國內各政黨達成「清廉」、「革新」目的,內政部應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立即制定相關辦法、依法行政,落實黨產透明化。

黨產改革聯盟上午在立法院召開「依法行政,落實黨產透明化」記者會,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建智(台北市)認為,要求政黨黨產透明化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並非針對任何單一政黨。

楊維哲說,推動規範政黨行為的「政黨法」立法已多年,仍未經立法院通過,以致現階段規範政黨行為法律出現空窗期。內政部應暫時將「政治團體」適用於「人民團體」,依人民團體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儘速制定相關辦法,讓黨產攤在陽光下。

與會律師張景源認為,公司法規定公司企業以營利為目的不奇怪,但政黨擁有權力又想藉此營利,「就是非常恐怖的事」,內政部應依法行政,要求朝野各政黨每年定期提出財產及財務狀況報表,防堵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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