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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監理權 公路總局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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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袁世忠/綜合報導〕全台交通局長論壇昨日通過決議,建請中央將監理權限下放,汽機車稅費、規費也全部回歸地方,既方便管理,又能改善縣市政府財源。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則回應,現有的運作方式很好,沒有改變的必要。

目前全台監理權不統一,北、高直轄市各有監理處,業務自管,其他縣市分屬公路總局台北、新竹、台中、嘉義、金門及高雄監理所,下設監理站;監理業務則涵蓋駕駛人、車輛的管理,運輸業管理,稅規費徵收,以及違規車輛裁罰。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理事長陳武正昨日在台南市全國交通局長論壇建議,監理所人力與資源回歸地方,由中央訂法、地方分層負責執行,各鄉鎮普設監理點,方便民眾申辦業務。

與會者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只管得到市區公車,對於公路客運、遊覽車、計程車、小客(貨 )車租賃業、貨運業、砂石車等全無主管權限,造成的交通問題卻需縣市政府改善,常常感到力不從心。

此外,與會局長多認為,燃料稅、牌照稅雖是地方稅,但須先上繳,違規裁罰也只有七成五歸舉發地,如果能全部改由地方徵收,有助交通措施改善。

與會人士指出,監理單位不願下放是「本位立場」,因人事銓敘問題,一旦歸化地方,就不屬中央層級單位,影響職等升遷,但人事問題可透過制度與程序作解套。

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表示,現階段已將市區公車、計程車等管理回歸地方,但公路客運等畢竟是跨縣市營運,維持中央管理有其必要,放眼國際,監理業務也多是中央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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