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蘭州率先實施生活工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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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訊】一項被稱為生活工資法(living-wage law)的新法律10月1日在馬里蘭州通過並開始施行,馬州成為施行該種法律的第一個州。

生活工資法針對州契約勞工(contractors)制定了較高的基本工資。在該法令的規定下,如果契約金額在10萬元以上者,巴爾的摩—華盛頓地區的契約勞工工資每小時為$11.30,距離市區較遠的城鄉地區每小時工資則為$8.50,這個規定自10月1日起有效。目前馬州的基本工資是$6.15。

馬州勞工局局長Tom Perez稱這個法令將有歷史性的意義。

他說﹕:「我們想確定,遵守規定努力工作的人就應該賺得公平的工資。」

馬州商會目前則耽心實施這個法令可能帶來的高成本代價。

與此同時實施的法令尚有﹕
★禁止在餐廳及酒吧抽煙的法令也同時在10月1日通過,但要等到明年二月才會付諸實施。
★青少年在一個學期之中逃學超過10天者將無法獲取學習駕照(learner’s permit)。
★馬州不允許保釋強姦兒童的罪犯。任何成人被控性犯罪或強姦13歲以下兒童者將自動以第一級犯罪獲得25年的刑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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