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欺凌女童案一被告判18個月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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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18歲的張嘉雯和16歲的妹妹張嘉盈在2005年9月至11月,2名被告和多名同黨,在天水圍一個商場平台毆打一名小五女生,並拍下裸體短片,1年後,受害女童爸爸收到該段短片,報警揭發。

法官指姐姐與感化官就刑期討價還價,法庭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18個月感化令,並要接受為期一年的住宿式戒毒,同期執行。但妹妹態度反覆,押後至本月29日等候感化官報告再判刑。妹妹聆訊期間在庭上哭泣,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兩人還押期間對做過的事感到悔意,妹妹更撰寫親筆信予法官求情。

16歲的女被告,對是否接受感化令態度反覆,說出寧願去更新中心都不接受感化令的說話,裁判官郭啟安批評妹妹很不成熟。又說,現時不是給被告在茶餐廳選擇吃A餐或B餐,而是由法庭決定。加上她染有毒癮,更新中心不會接納,要等候感化官報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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