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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月營收八萬以下 免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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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今年起營業稅起徵點由月營業額六萬元調高至八萬元,每月銷售貨物八萬元以上,才要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網路賣家也適用這項減稅優惠,因此,今年起網拍業者月營業額八萬元以下,可免辦營業(稅籍 )登記。

財政部2005年5月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規定網路賣家月銷售額六萬元以上,須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根據台北市國稅局統計,自2005年5月至2007年9月,已辦妥營業登記的網路賣家共有441家(公司201家、個人240家 ),總計繳納營業稅逾4.3億元,每年網路銷售總額高達二、三百億元,商機相當驚人。

不過,財政部去年底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的營業稅起徵點由原本的六萬元調高至八萬元、銷售勞務則自三萬元調高至四萬元,並自今年起適用;因此,月營業額在六萬元至八萬元的網拍業者皆可受惠,每年最多可省下近萬元的營業稅。

此外,網路無遠弗屆,國內不少網路賣家開始將貨物銷售至國外。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網路業者將貨物銷售到海外,課稅規定與一般實體商店相同,仍算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但貨物若經海關出口,可適用營業稅出口零稅率,依規定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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