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日訊】人權是普世價值,對於弱勢群體的權益維護,更是衡量一個國家民主,自由,與文明水準的重要量尺。
在外籍配偶及外勞人權的保障上,台灣又邁進了一大步!上星期台立法院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規定受虐外籍配偶經法院核發保護令,可繼續居留,避免因尚未取得國籍而遭到遣返,以致忍氣吞聲受虐,跨國仲介婚姻的商業行為也將禁止。
另一項影響更大的規定則是種族歧視罰則,類似「中國豬」、「越南新娘有毒」等言論,都可能處以5千到3萬元罰鍰。
這項攸關人權的修法,3年多來歷經多次協商,終於順利三讀。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勞工協會等社團,還特別到立法院表示感謝。
台灣近年來已陸續通過數項維護弱勢人權的法案,例如今年6月通過的《精神衛生法》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也規定傳播媒體報導時,不得使用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且不得有誤導閱聽者對上述兩種人產生歧視的報導,違者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
最近NCC正在草擬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一四八條,也增列了「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條文,廣播電視若違反相關規定,得處以最高10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罰。
強調以人權立國的台灣,這些保障弱勢的條文將奠定良好基礎。但徒法仍不足以自行,尚需政治人物以身作則,社會及學校教育大力推廣,才能使得台灣多樣的族群互相尊重,共榮共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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