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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條例三讀 台內政部:23萬筆土地待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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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日電)立院三讀通過地籍清理條例,將為縣市政府全面處理光復初期土地總登記期間,以日據時期會社、神明會或不動產質權等非法定名義或物權名稱辦理登記,遺留至今無法解決的地籍問題。內政部初步統計全國這類待清理土地約二十三萬筆。

內政部部長李逸洋指出,對立法院通過這項私益與公益雙贏的重要民生法案表達感謝,且未來推動地籍清理作業,更要請市縣政府支持協助。

內政部在法案三讀後表示,長久以來,相關爭議使土地權利人無法使用及處分土地,影響國土整體利用及地籍資料正確性。未來將由市縣政府進行全面清理,解決民眾土地產權問題,活絡土地交易,增加土地稅收及促進土地利用。

內政部地政司長孫寶鉅指出,條例將清理土地主要包括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神明會等非法定名義登記;不動產質權、賃借權等非法定物權名稱登記;日據時期登記的抵押權、查封、假扣押等至今無法辦理塗銷;土地登記名義人姓名或住址資料不全或不符等類型。

至於地籍清理程序將由市縣政府採分期、分區、分類方式清查,清查結果將先公告九十日,土地權利人應於公告後一年內申報或申請登記,經審查及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才可為登記。

內政部也說,其中會社、組合、神明會等部分類型土地,如土地權利人未於期限內申報或申請登記,將由市縣政府代為標售或讓售,經兩次標售而未能完成標售土地將囑託登記為國有,土地權利人可於十年內依標售金額或第二次標售底價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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