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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身心障礙學生升學 宣導說明會熱鬧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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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文字、攝影桃園報導) 為桃園縣國三身心障礙畢業生提供另一升學管道的「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作業即將開辦,針對智障、視障、聽障、學障及自閉症等五類身心障礙學生特別提供的升學管道,凡領有符合上開類別身心障礙手冊或縣市鑑輔會所核發鑑定證明的學生,均可報名本項安置管道,依照自己的能力及性向選擇高中、職升學,獲得適性教育安置。

桃園教育局四日於國立桃園啟智學校辦理之「12年就學安置宣導說明會暨升學博覽會」,吸引各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教師、高中職教師及各身心障礙團體240多人共同參加,會中除說明96學年度安置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亦邀請高中職簡介學校特教班特色及提供招收身障學生的就學相關福利,並請楊梅高中、武陵高中至會場介紹「國中基測身心障礙學生特殊考場服務措施」,讓家長及教師充分瞭解高中職試務單位提供身障學生特殊考場服務的方式及內容。

活動邀請各高中職開缺學校設置宣導攤位,以及邀請身障團體辦理專題演講,開放國中教師、家長及學生參觀及聆聽,讓教師及家長面對面與高中職學校及身障團體代表溝通志願選擇,並了解各高中職學校的特色及提供的各項教育服務事宜。本次活動為照顧聽障學生及家長知的需求,安排手語翻譯員協助翻譯活動內容,使其獲得資訊無障礙,十分週到。

教育局廖家春副局長指出,往年身障國中生參加「12年就學安置」升學考試,都是先選填志願,再依考試分數依序分發,96年起改為先考試再填志願,讓學生知道自己的能力程度及可選填的學校後,再填志願分發安置,其中智障、學障及自閉症安置部分,則採取「唱名分發」方式辦理,而「唱名」是依考生分數高低,依序「點名」後,考生可看到的所有可選擇學校,再依自己的志趣決定,且唱名分發時,家長(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到場協助考生選填志願。


安排手語翻譯員協助翻譯活動內容,使聽語障學生及家長獲得資訊無障礙。

桃園縣今年12年就學安置報名日期,自3月5日至13日止,由學生向原就讀國中報名。智障類高中職特教班能力評估,4月28日於國立桃園啟智學校舉行,6月1日放榜公告;視障甄試4月28、29日在台南大學舉行,6月1日放榜公告;聽障、學障、自閉症學生,則必須參加第一次國中基測,並經唱名分發作業後,於6月29日放榜公告錄取結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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