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大國、強國、民國

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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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我們從小就做夢,中華有幾千年的強國夢,從春秋戰國時代開始,一直到近百年兩次世界大戰的弱肉強食的現實環境迫使我們做著這樣的夢,我們為此而生、為此而死,一代又一代可歌可泣傳承下來,可是我們又何曾認真想過,強國就必然對百姓有益嗎?還是魯迅先生說得好:只不過是做穩了奴隸與求做奴隸而不得的區別,自古就流傳有“衰,百姓苦,興,百姓苦”的千年悲歎。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列甯就提出“工人階級無祖國”的口號,號召工人階級反戰,就是在二戰中德意日等國也有規模不小的反戰活動。

強國,無論是對本國的百姓來說或是對它國的百姓來說,都並不一定就意味著幸福。強國之強,旨在于維護其一國之私利,而此國家之利,只代表其統治者之利,不僅不代表被統治的民眾之利,有時甚至是剛好相反。無怪乎常常會讀到這樣無奈哀歎:“要我愛國,國家又何曾愛我!”竟問蒼天:“祖國究竟在何處啊!”,我國古代國家與天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國家只是指政權,國家變遷只是統治者換人而已,“良禽擇木而棲,良臣擇主而伺”也不是什麼賣國,當時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一語後來也被改為“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統治者極力把天下、正義、政權、政黨與國家混同起來,自封為國家的當然、絕對代表,不是有傳統的“朕即國家”一語嗎!樹立國家高於一切的原則,把愛國樹為一個至高無上的“主義”而大講特講,不分青紅皂白,開戰時,民眾只能為國家而戰供作炮灰,不戰時,便讓其在樹自豪感、凝聚力,為一個符號而瘋狂,高唱“比我的生命還重要”!一項體育賽事,獲得了金牌,高呼為國爭光了。可是爭得的這個“光”于國家的百姓有多大實際意義呢?只不過一個精神安慰而已,當權者可以鼓動民粹主義情緒,操縱民間什麼宣示、抗議、抵制、索賠等以至千百萬民眾之生命來為其所用,而當權者大手一揮就可以出讓主權與國土,進行打壓或援助,發動戰爭或構和,就是和平時期也動輒以“國家安全”、“國家利益”、“漢奸言論”相威嚇,可以看到往往就是政府在當賣國賊,官員在當漢奸呢!至於爭做大國哪也是與國際霸權主義分不開的,雖然口頭上也常講大小國家一律平等的話。

其實世界上有許多小國,其人民過得比大國人民幸福安康。歐洲不少富裕安定的小國自不必說了,試看前蘇聯大國解散後,人民不是更過得好嗎?對老百姓來說,大國、強國並不是關鍵,重要的是要‘民國’:真正的人民的國家,國家為人民而建,而不是人民為國家而生。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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