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寒:伏爾泰的「命」和何家標的「命」

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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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伏爾泰,法國十八世紀啟蒙運動的領袖人物,享譽世界的哲學家、文學家和歷史學家。何家標,中國大陸雲南省文山自治州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為什麼我會將他們的名字、他們的「命」聯繫在一起呢?

漢語中的「命」作為名詞,指吉凶禍福、壽夭貴賤等命運,即人對之以為無可奈何的某種必然性。《論語‧顏淵篇第十二‧五》:「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主張「知命」。《莊子‧人間世》:「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同樣主張「安命」。雖然中國文化中也有諸如墨子的反對聽任命運的「非命」之類的學說,但從古到今佔據中國人頭腦的仍是「知命」 、「安命」,即中國人常掛在嘴邊的「命好」、「命苦」、「這就是命」。

何家標是雲南省文山自治州丘北縣平寨鄉板江村的一個農民,2002年的7月2日,何家標白天在小舅子家幫忙幹活,晚上8點左右,他的已有6個月身孕的妻子還沒有回家,他和親戚四處尋找,在自家的花生地裡,發現妻子躺在地上,已經斷氣。

7月3日晚,就在何家標沉浸在悲痛之中處理後事時,村領導通知他到岳父家,他到了之後看到岳父家等候著4個穿制服的人,這些人是丘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警察,4人將他帶到平寨鄉派出所。在派出所裡,何家標受到殘暴凶狠、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警察李光興將他拷了起來,不停地用拳頭和腳踢他胸口,打得他昏昏沉沉,逼著他承認妻子是他用毒鼠強害死的,何家標抵死不承認。隨後,在丘北縣公安局,何家標感受到了真正的殘酷,警察用鋼管打他的後背,逼他承認是他殺害了妻子。何家標當時硬撐著一直堅持自己沒有殺人。夜深了,幾個警察拿來一部老式電話機,他們將電話線頭綁在何家標的小拇指上,就開始猛搖手柄。電流通過,何家標渾身麻木,他一次次地昏了過去,醒來時發現身上全是冰水。

再後來,更殘酷的折磨是,有警察將何家標的手腳拷起來吊在門上,何家標感到生不如死,但他想就算自己被折磨死了,可家裡人還要替自己背黑鍋,所以在警察讓其在寫好的供詞上籤字時,他硬是咬牙拒絕簽字。

7月5日早上,何家標感到意識模糊,又有人拿著供詞來了,當他拒絕按手印時,此人強拉著他的手按了下去。何家標回憶說,他清醒後發現自己已躺在縣看守所裡 ——這意味著他將被以故意殺人罪受到正式起訴。《春城晚報》在2005年9月23日的報導「3年負冤屈,『殺妻死刑犯』被改判無罪」一文,使我怒不可遏。

2003年11月,一審判決下達,是死刑。聽到死刑,何家標雙腿發軟,此時他才感到生命是那麼珍貴,那夜他整宿未眠,滿腦子想著關於死的種種。

通過上訴、發回重審,經歷漫長的牢獄中幾百個日日夜夜的焦灼等待和心理折磨,直到今年4月,一審改判死緩。何家標不服,再次上訴,他不能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蒙受冤屈呆在陰暗的牢裡。

2005年6月28日,文山自治州中級法院的法官來到看守所,向何家標宣佈「無罪釋放」。何家標聽到判決,滿臉是淚,與死神擦肩而過的他此刻深深體會到生之寶貴。一位法官對他說:「你命好了!昨晚做了什麼夢沒有?」他拚命搖頭。

又是一個無辜的人被投進監牢、濫施酷刑逼他「認罪」,然後從死刑到死緩到無罪,最後宣告他「無罪」,並告訴他沒被殺頭、沒被坐牢的原因是因為「命好」。此時,這位獲恩重新自由的公民應該配合一下、感激涕零地說上一句「感謝黨和政府」,於是乎各方皆大歡喜恭頌當局偉大光榮正確。這樣荒唐的故事應該結束了!

是何家標「命好」才有最後的無罪判決從而重獲自由的嗎?不是!恰恰相反,如果講「命」,他該哀嘆的是「命不好」,奈何生在這樣一個給他帶來屈辱、折磨、悲慘命運的國家。對於象何家標這樣的老百姓,只要警察權力沒有制約、只要刑訊逼供沒有限制、只要酷刑暴力沒有禁止,他們只能是死路一條。

同樣的哀嘆在法國作家伏爾泰身上也曾有過,不過那是十八世紀的法國。對比法國的專制和英國的自由,伏爾泰曾經感嘆說:「如果我能死後復活,或者說能夠第二次來到地球上,我祈求上帝讓我降生在海峽對岸英國那塊自由的土地上。」

伏爾泰生逢大革命前夕的法國,當時的法國是由教會和封建主把持的黑暗的封建專制社會。伏爾泰孤身一人,挺身向一切邪惡勢力宣戰,他的筆底譏笑怒罵,對腐朽的貴族階級、反動教會的醜惡面目揭露控訴得淋漓盡致,引起貴族和教士的仇恨,因寫作諷刺攝政王和得罪了貴族,於23歲和32歲兩度被當局投入巴士底獄。

從巴士底獄獲釋出來,他帶著屈辱離開了巴黎去英國避難,面對英國君主立憲制開明的社會政治空氣,伏爾泰感慨萬分,他通讀了洛克、培根、牛頓和莎士比亞的著作,結識了當時大多數英國思想家,還悉心研究了英國的政體、宗教、商業、唯物哲學、自然科學等,他印象最深的是英國的政治法律制度。英國的民主和個人的自由與法國的專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沒有哪一個英國貴族能發佈一項密令來匆匆把伏爾泰投入獄中,如果以某種非正當理由而把伏爾泰拘留,那麼一份人身保護令就可以使他立即獲釋。

造成何家標和伏爾泰含冤入獄的不是「命」,而是一個野蠻的、不把人當做「人」的制度和觀念。在這樣的制度下,警察和上層社會可以為所欲為,能夠披上合法的外衣、動用國家的力量,肆意剝奪公民的人權,國家機器淪為壓迫無辜百姓和文化戰士的冤家對頭,然後享受立功受賞或是報復打擊的狂歡盛宴。

伏爾泰終生漂泊異國,用他的筆抨擊法國的黑暗,弄得法國政府當局、權貴們又恨他又無可奈何。所幸在伏爾泰身後11年,大革命爆發,法國頒布闡揚公民權利的《人權宣言》,逐漸建立起保障民權的優良的政治法律制度。而何家標還要繼續在這個給他留下傷疤的國家中生活,如果沒有一套保障公民人權的良好制度,還會有下一個公民重複何家標的悲慘命運。

讓中國公民的權利同樣立於天地之間,讓「何家標們」不再含冤入獄,不再被關在陰暗的監牢裡受盡折磨黯然神傷,這才是一個有希望的國家,這才能真正給這個國家的公民一個「好命」。

附註:案件來源:春城晚報2005年9月23日 「3年負冤屈,『殺妻死刑犯』被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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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296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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