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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換不適任教師 北市議員決議由市府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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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六日電)近年校園不當管教事件層出不窮,但台北市兩萬四千名各級教師,十年內因不適任而遭解聘人數僅八人,引發議員質疑。台北市議會超過四十位、過半數的跨黨派議員今天通過決議,要求市府教育局訂定「專業評鑑及不適任教師處理自治條例」,為不適任教師設立汰換機制。

基於目前要求教師接受專業評鑑並無法律依據,領銜提案的國民黨籍議員厲耿桂芳表示,中央立法不易,不能坐等教師法修正,因此才會要求北市率先制定自制條例,成為全國表率,避免行政怠惰或師師相護弊病再發生,保障優良教師,以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

由於在場議員意見一致,因此主席吳碧珠裁示,建請教育局依議會決議,辦理推動「專業評鑑及不適任教師處理自治條例」。

事實上,這項臨時決議除獲得過半數議員支持,北市高中、高職、國中、國小等四大學生家長會聯合會今早也參與議員主辦的座談會,表達修法訴求。

各家長會聯合會也指出,學生應該是學校教育主體,只要讓不適任教師能任意遊走,最後就是學生受害,因此教師專業評鑑勢在必行,同時必須對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的不適任教師有處理的辦法。

至於跨黨派議員今天在議會大會中,也是一面倒地支持應由教育局制定自制條例,施行專業評鑑。多位議員都指出,目前不適任教師汰換不易,不但學校為難,學生家長四處陳情,連帶議員也無法可施,最後受苦的還是求助無門的學生。

多位議員也指出,目前國內許多流浪教師,其實不乏學養兼優的人才,但因為不適任教師汰換不易,學校無從進用好教師,因此有了處理自治條例後,應該能夠保障優秀教師,以及好人才的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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