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勞工部修改勞工紙申請有關規定的新進展

張雪梅 律師

【大紀元5月5日訊】根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7年5月1日發佈的最新消息,管理和預算辦公室(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已經完成了對勞工部提議的對勞工紙申請有關規定的修改的審核,目前此規定又回到勞工部進行發佈實施前的最終簽署。帶有勞工部提議修改的勞工紙申請有關規定的最終版本將由勞工部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佈實施。此規定的生效日期目前還不清楚,但通常有可能的日期包括自發佈之日起生效或發佈後一定時間後生效,如發佈後60天生效等。
  
  勞工部曾於2006 年2月13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佈了對勞工紙申請有關規定進行重大修改的提議以徵求意見。根據勞工部,提議的修改是為了減少勞工紙申請中存在的欺詐和濫用現象和增進勞工紙申請機製的完善性。在徵求意見之後,勞工部將有關修改提議提交管理和預算辦公室進行審核,此審核的通過意味著勞工部提議的有關修改可能很快就會發佈實施。
  
  由於帶有勞工部提議修改的勞工紙申請有關規定的最終版本還未公佈,所以目前對此申請的具體內容還不得而知。但如果此規定的最終版本與勞工部於 2006 年2月13日在聯邦公報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無重大出入的話,它將包含以下幾個方面對現行的勞工紙申請程序的修改﹕廢除目前正在實施的允許更換勞工紙受益人的實踐,勞工紙批准45天有效期(即必須在勞工紙申請獲得批准後45天內遞交I-140移民申請,否則勞工紙批准作廢),禁止任何形式的勞工紙申請買賣和交易並加重勞工紙欺詐的處罰,勞工紙申請受益人不得支付僱主申請勞工紙的律師費等有關費用等。
  
  提議的修改要求廢除目前正在實施的允許更換勞工紙受益人的實踐。雖然移民局和勞工部的有關規定都未提到勞工紙受益人的替換問題,但由於以往勞工紙申請的過程通常都在兩三年甚至更長,所以一般允許在勞工紙申請審理期間或在勞工紙批准後的I- 140申請審理期間替換勞工紙的受益人。勞工部認為在實施PERM後的勞工紙申請時間已經大大縮短,所以替換勞工紙受益人的理由已經不存在,另外,一些不法份子利用勞工紙替換來進行欺詐活動,所以替換勞工紙受益人的情況在今後應當被禁止。如果勞工部的提議付諸實施,批准的勞工紙申請將不能替換勞工紙申請的受益人。這意味著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原勞工紙申請的收益人無法使用此勞工紙,僱主不能將此勞工紙用於其它僱員而必須為新僱員重新申請勞工紙。
  
  提議修改的另一條規定了45 天的勞工紙有效期,即I-140申請必須在勞工紙批准後的45天內向移民局遞交,否則勞工紙的批准就將作廢。如果勞工紙在此提議修改生效前已經獲得批准, 則45天的期限從提議修改的生效日開始計算。目前勞工紙的批准沒有失效日期,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用批准的勞工紙進行下一步移民申請。勞工部認為沒有失效日期的勞工紙給利用勞工紙替換來進行欺詐活動不法份子帶來便利,所以提議45天的勞工紙有效期。
  
  提議的修改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對勞工紙進行買賣和交易,無論此勞工紙申請是PERM前或PERM下遞交的。修改提議禁止勞工紙受益人以任何形式支付僱主與勞工紙申請相關的費用,勞工部認為因為勞工紙申請是由僱主遞交的,因此僱主的由此產生的費用不得由外籍勞工紙受益人以任何方式支付或補償。
  
  某些提議的修改一旦實施對許多正在申請勞工紙的讀者會產生一定影響。這些讀者應當明確認識提議的修改可能對自己移民申請產生的影響並密切注視此類修改的動向以便在修改生效時有妥善的安排。尤其是那些勞工紙獲得批准但移民名額排期未到的情況下沒有遞交I-140移民申請讀者更應當密切注視提議的進展,早日遞交I-140申請,以免勞工紙過期。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知識簡介,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請與張雪梅律師聯繫,電話﹕(770)457-5888,電子郵件﹕info@zylawyers.com,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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