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逃避強行引產墜樓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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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李寶雯報導)河北省保定市一名懷孕七個月的孕婦,被當地政府送往醫院強行做引產手術。丈夫協助孕婦爬樓逃走時,孕婦失足墜樓身亡。結果丈夫被關押等候判刑。死者家屬認為責任應由政府負責。

河北省保定市百樓鄉政府,在四月初強迫一名懷有七個月身孕的孕婦高學英,到當地醫院做引產手術時,其丈夫王雁青為保妻兒,在四樓的病房外拋下繩索至一樓協助高學英逃走。高學英順繩索向下爬時,繩索突然斷裂,摔到樓下的車輛上,當場死亡。

王雁青其後被當局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關押於當地的看守所內。死者的父親高全友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表示,女婿被關押後,鄉幹部送來六萬多元的“生活困難及損失費”,作為政府對死者家屬的一點心意。高全友說,政府原答應會給他三十萬元作為補助,目的只是希望他不再向政府追究任何責任,但實際他只收到六萬多元。他說﹕他說會給了經濟損失三十萬,沒有。我只領到六萬一千五。政府希望不再追究這個事情,但是我認為野蠻的事連老百姓都說不清。

高全友說,雖然他收取了這筆金錢,但仍會向政府討一個說法。他認為政府才是導致女兒死亡的真正兇手,應該為此而負上一切的責任。而對女婿王雁青,高全友表示則從來沒有怪過他﹕“付這個責任應該是鄉政府,我就是這樣認為。我不懷疑王雁青有多責任。”

本台致電百樓鄉政府查詢當地計劃生育的情況時,接線員工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答記者的提問﹕“像你所說懷孕七個月這情況,我們不知道這事。”記者問︰“是不是七個月也要做引產手術?”員工說︰“那我就不知道。”

一直關注當地計劃生育情況的退休教師劉飛躍認為,這一悲劇的出現,除死者丈夫難辭其咎要付上部份的責任外,政府的野蠻打壓,才是赤裸裸地侵犯人權做法,也應因此而負責,而不是把所有責任推給死者的丈夫。他說﹕她的丈夫都應該付一點責任吧,但是政府全推給他一個人,我就覺得說不過去了。從這個事情我們感覺中國計劃生育的制度,確實有侵犯人權的一面。一個懷孕七個多月的人,當地政府官強制地把她地做引產手術,當然就是一種對人權赤裸裸的侵犯。

據了解,死者高學英與王雁青均是再婚,雙方都育有子女。這次王雁青協助高學英逃走前,曾打算設宴招待當地官員,希望官員能答應取消讓妻子做引產手術。

上月廣西省博白縣及容縣的政府,因嚴厲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強逼孕婦引產同絕育,以及過高的罰款及抄家等野蠻措施,令十多個鄉鎮,共數以萬計的鄉民不滿,結果連續多日爆發大規模騷亂,抗議當局的野蠻行為,事件引起中央政府關注,已派出專責人員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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