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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任期將屆 綠營:立法不及就採既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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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日電)這屆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期到十六日,但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在立法院仍未完成立法程序,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幸男今天表示,這會期將在十五日結束,若休會前朝野有共識,完成中選會組織法草案三讀,就可以新法產生新任中選會委員,否則只好以既有規定成立新一屆中選會。

立法院長王金平五月三十日召集中國國民黨與民進黨協調中選會組織法草案,雙方對中選會委員組成方式及未來全國性選舉可公投併大選舉辦達成若干共識,但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這只是確認爭議的「方案」,唯一突破是國民黨接受公投併大選。

王幸男晚間接受記者訪問表示,中選會組織法應與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協商,黨團已可感受到國民黨漸有溝通誠意,起碼公投可併大選舉辦,雙方已有共識。

他說,若立法院休會前,朝野達成共識,完成中選會組織法立法工作,就可以新法產生新任中選會委員,否則只好以既有規定,產生下屆中選會委員。

中選會目前依中選會組織規程運作。中選會組織規程規定,中選會置委員十一到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派充,並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中選會委員,應有無黨籍人士,具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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