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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吃豆腐鯊小心坐牢

2007-06-28 24:23 中港台時間|06-27 11: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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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據民視新聞報導)注意,販售或是吃豆腐鯊,都可能要坐牢,華盛頓公約列為[可能絕種]的豆腐鯊,也就是鯨鯊,台灣今年限捕30尾的配額已滿,漁業署頒布禁令,今天起,不能得販售、持有與進口,魚市、餐廳、海產店,違法販賣的話,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罰十五萬元,連吃豆腐鯊的民眾,也可能被視為共犯。

一聽到豆腐鯊, 業者連忙搖頭撇清,因為,如果再擺出白白嫩嫩的豆腐鯊肉,可能要坐牢。不過,來到另一家海產店,還可以看到豆腐鯊,因為有需求,就有市場。鯨鯊的美味,讓饕客念念不忘,但提醒您,不止賣鯨鯊肉可能要坐牢,吃豆腐鯊的人,也可能被視為共犯。

鯨鯊,因為口感細緻,就像豆腐,加上行動緩慢,而被稱為豆腐鯊,或大憨鯊, 是海中體型最龐大的魚類。早期被當成飼料,但後來,它的美味,被餐廳發掘,成為饕客最愛的美食之一,但是一年吃掉一千五百噸豆腐鯊的台灣,也揹上[鯨鯊殺手]的惡名,其實三月二十七號,台灣每年限捕30尾的配額就已經用完,從現在起,就算存貨沒清完,也不能再販賣,禁令之下,可別貪圖一時的口腹之慾而觸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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