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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 律師要求傳陳水扁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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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七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再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由於律師團認為國務機要費本屬總統職權,馬永成、林德訓只是執行總統意志,總統陳水扁已指示外交部長黃志芳等人不得在法庭上揭露國務機要費使用在機密外交情況,使詰問證人程序無法順利進行,因此向合議庭聲請傳喚陳總統出庭作證。

今天庭訊仍採秘密審理,合議庭傳喚外交部長黃志 芳、杏林製藥負責人種村碧君、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曾天 賜三位辯方證人出庭,就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 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兩人被控涉案的部分進行調查。至 於另一名證人龔金源今天再度請假。

庭訊中,檢、辯就三位證人證述進行詰問、反詰問。據瞭解,對國務機要費使用在機密外交部分,證人證述並未具體回答,使交互詰問程序進行很快,庭訊中午即結束。

馬永成委任辯護律師李勝琛表示,依大法官釋字第 六二七號解釋文,確認總統具有機密特權,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原就有違憲之虞。目前法院審理部分,也涉及國家機密,在陳總統不允許證人黃志芳等人在法庭上陳述有關秘密外交揭露情況下,律師無法就國務機要費究竟是否用於機密外交的部分向證人詰問。

律師認為,有關機密外交涉及總統機密特權的部分 ,只有陳總統最清楚,也只有陳總統才能決定是否透露內容,馬永成、林德訓只是執行陳總統意志,因此聲請傳喚陳總統出庭說明。不過,審判長蔡守訓並未裁示,僅表示將擇期裁定。

至於下午合議庭傳喚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庭,但吳淑珍委任律師表示,吳淑珍因身體不適等因素,已向法院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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