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生:「(中共)憲法頂個球」

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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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近日拜讀王怡先生新作《中國的七大違章建築--兼致全國人大的舉報信》,在國人飽受家破人亡的拆遷之苦時,該文卻直接指向中共的上層建築,不愧為一篇膾炙人口的妙作。通過研究幾樁具體的「違章建築」來揭中共憲法之偽,王怡先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但「我是流氓,我怕誰?」,中共的「橡皮圖章」倒不在乎多一枝射來之箭,對外擋箭和對內蓋章就是它的功能。中共1982年為改革開路制定了新憲法之後,有香港記者曾問當時的中共人大委員長彭真:「政策大還是法大?」,這位「橡皮圖章」的保管人倒也不迴避地答道:「這個,我也不清楚。」“不清楚」不過是為了暫時搪塞外界,中共內心其實清楚得很。

對「七大違章建築」鑑定過後,筆者方興未艾,還望王怡等先生們繼續挖掘,請不要僅局限於所謂「七大奇蹟」之類的七字到底。比如說,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所為,完全就是非法私設公堂。古人尚知「不為君慾變其令」,中紀委既可隨意拘禁人民養的國家「公哺」,又能指使司法機關臨時出台為他們量身定做的法律。最近繼中紀委的「八項禁令」之後,就在鄭筱萸伏法兩天前的7月8日,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此外也是針對前上海市長陳良宇而來。

上層建築或許還能修修補補,下面的「豆腐工程」就可能直接傷害到平民。中國憲法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口口聲聲地強調遵循當地法律的雅虎公司,竟把網民的個人隱私和通訊記錄交給中共,至少使異議人士師濤先生被捕入獄。憲法本來是為限制當權者的權力及保障人權和公民權利而設。文革期間劉少奇被批鬥,他拿出一本憲法,可笑地說憲法保護他這位堂堂的國家主席,結果無人理會。假如他說憲法保護他作為普通人一樣的人權,而且之前也確實為保障人權有所建樹,或還會贏得打手們的同情,畢竟他們也可能會遇到人權被侵犯的時候。

比物連類才知優劣,前面提到法律的量身定做,法國政壇就剛發生一起因時效問題被判違憲的法律。薩克齊總統的政府暑假中出台了一項有關補償部份買房貸款利息的法律。在野黨隨後以違憲為由投訴到憲法委員會,上星期五憲法委員會判決,對部份補償合同在總統當選前簽定的買房貸款未來利息的條例,確定為打斷了納稅人之間的平等,責令其修改。司法權是國家三權分立中的老三,不同於美德等國,法國社會傳統上是反精英的,對非民選的司法機構一直抱牴觸意識。法國啟蒙者蒙德斯鳩曾說,司法權在某種意義上是無用的。甚至有人說,法國大革命是反抗法官的律師革命,事實上,1789年革命後的議會基本上被律師們控制。而拿破侖《法典》的制定目的也是為了讓普通公民不需要藉助律師和法院就能掌握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法官如同是拷貝法律條文的機器。今天的法國進入到超總統制的時代,筆者在《從法國選舉挑民主的「弊病」》中論及過,作為平衡,司法權的獨立行使就顯得尤其突出,這也是給新總統上任三把火潑點冷水的特別意義吧。

中共「憲法頂個球」並不是無的放矢,根據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凡權力不分立和人權無保障的社會就沒有憲法。最後以楊小凱先生的一段話來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在何種程序下該憲法可經由被治者以一定程序完成憲法的批准過程。因為沒有這種經過公民的認可這一最基本的程序,所以在合法性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沒有權威。對這種沒有經過被治者認可的一部憲法,如果中國人竟然尊重它,那就代表了中國人民缺乏最根本的『憲政教養』。」@

8月19日於巴黎

註:題目來自網友對西北政法大學的標誌性建築所取的名稱,一個地球置於憲法之上的雕塑,不久前被拆除。(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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