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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上書扁 司法院長勿提楊仁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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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新任司法院大法官內定人選楊仁壽的資格問題愈演愈烈,由澄社、民間司改會、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全聯會等社團合組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 )人選聯盟」,已上書陳水扁總統,主張楊仁壽依憲不得再出任大法官,建請陳水扁斟酌。

民間監督聯盟送達總統府的函中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款「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聯盟強調,楊於民國九十二年出任大法官,九十五年辭去大法官一職,轉任公懲會,循上述憲政原則,自不得再出任大法官暨司法院長。

另對有謂楊是「轉任」而非「連任」,法界駁斥,若這種說法成立,則所有現任大法官是否可在任期屆滿前都轉任他職,時間到時再由總統重新再提名續任?若轉任之初即有此鑽巧門心態者,如何帶領大法官?

此外,法界資深人士昨也出示楊仁壽在戒嚴時期積極為文推崇軍事審判的兩篇文章,質疑楊的識見。

楊曾撰文 推崇軍事審判

楊仁壽在六十九年3月連續發表「軍法審判公開之影響」與「軍事審判會更好」,引王陽明之言盛讚美麗島大審的軍法官,「劉岳中等審判官竟已得其神髓,誠不可多得。他們的辦案態度,將為司法界留下一好的典範,使大家見賢思齊。」「審理本案的審判官,辦案風度之佳,訴訟進行之指揮若定,較之普通法院的法官,有過之而無不及,實令人敬佩無已」。

「相信將來本案所下判決,無可置疑的,也必會字字有據,擲地鏗然有聲;罪之有無,刑之輕重,必定會公正無私。」「故此時此地,若再像美聯社的賴德樂小姐那樣,帶著有色的眼鏡、來『歪曲事實』『喧賓奪主,越俎代庖』,那就太令人寒心了」。

這位人士認為,若陳水扁最後仍執意提名楊,將是與轉型正義的「對作」,以後不要再侈言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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