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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事業得兼營電信事業 NCC: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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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九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晚上指出,報載行政院院會通過鬆綁的電業法修正案,開放電力事業跨業經營電信事業,NCC認為這對國家整體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有所助益,並可促進電信市場競爭,因此,樂觀其成,且台電明年即可依電信法相關規定提出申請。

NCC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今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定期受理固定通信業務的特許申請案,並將自明年起隨時受理這項業務申請案,前述固定通信業務種類計有綜合網路、市內網路、長途網路、國際網路及電路出租等業務。

NCC指出,台電公司若打算出租既有光纖網路給電信事業及其他使用者,應依電信法相關規定申請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

報載行政院院會通過鬆綁的電業法修正案,開放電力事業跨業經營電信事業,未來電力事業業者如台電公司可依電信法相關規定申請經營電路出租業務,將其既有剩餘的光纖網路出租給電信事業及其他使用者,NCC認為,這對國家整體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有所助益,並可促進電信市場競爭,因此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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