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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夫婦多次以玩具鈔票騙取金飾 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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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五日電)雲林縣年輕夫婦林建穎、詹千慧,今年二月間在嘉義市一家銀樓以牛皮紙袋裝玩具鈔票為幌子,伺機詐取金飾,在雲嘉地區已行騙多起,嘉義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近期審結,被告夫婦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月、三個月又十五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建穎(二十六歲)、詹千慧(二十五歲)夫婦,年輕不學好,兩人一搭一唱,以雲嘉地區銀樓為犯罪開標,均以整疊的玩具鈔票為幌子,佯裝購買金飾時,先交出少許的現金,再用牛皮紙袋裝玩具鈔票取信於銀樓老闆,並伺機將拿在手上的金飾,奪門而出。

被告夫婦以相同方法,從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起,至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連續在雲嘉地區就犯下十餘起相同案件,於三月間被雲林縣警方循線查獲。

判決書表示,被告兩人今年二月十二日中午,攜帶以牛皮紙袋裝一百四十張千元面額的玩具鈔票,共乘機車前往嘉義市中正路一家銀樓,佯裝購買金飾,詹嫌先交付一千三百元現金,林嫌並將牛皮紙袋放在櫃檯上取信業者。

銀樓老闆不疑有他,將金項鍊、金鍊墜子、手鍊及戒子交給夫婦兩人觀看,詹嫌一拿到該批金飾,立即與林嫌奪門而出,共乘機車逃逸,業者打開牛皮紙袋,盡是玩具鈔票。

被告夫婦於三月間在雲林縣被逮,嘉義市警方獲悉,因犯案手法雷同,加上比對銀樓所錄下的監視畫面,確認就是林建穎、詹千慧犯案。

案經嘉義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近期審結,林建穎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減刑為四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詹千慧則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減刑為三個月又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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