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胞返台投票須辦選舉人登記

華僑文教中心說明僑胞返台投票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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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史靜紐約報導)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投票日期為3月22日。9月5日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主任張景南﹐副主任崔可岷﹑高家富邀請經文處領事組組長李瑞征﹐舉辦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返國行使「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權利記者會,說明有關事項。

張景南說﹐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曾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即曾在國內設籍)6個月以上﹑現在國外﹑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者﹐無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情形﹐有選舉權。必須辦理選舉人登記才能返台投票。

辦理選舉人登記時間為11月8日至明年2月11日之間。選舉權登記申請書可於中央選舉委員會網址﹕www.cec.gov.tw/r0201-1.doc下載。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及回郵信封等﹐以通訊郵寄或委請國內親友送達相關戶政事務所方式辦理。

李瑞征組長亦特別對護照過期需換發新護照的民眾說明應注意的事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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