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2007年中國新聞出版言論不自由之典型案例實錄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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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中國13億民眾享有的新聞自由只是停留在紙面上,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以及對國家機關和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批評權利,目前只是一種堂而皇之的擺設。中國沒有一份經官方認可的新成立的私人報社、雜誌社和出版社,也沒有一家私人經營的廣播電台和電視台——1954年之後《憲法》實施並確立的公民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權利成為一句空話,而私人設立或經營的互聯網站,隨時會因為言論出格或傳播敏感信息而被突然關閉,本為保護新聞出版自由的國家及各地新聞出版部門卻無視《憲法》,更談不上尊重公民《憲法》保障的言論、出版自由,動輒蠻橫地查封媒體,封殺所謂政府不喜歡的作家、學者和其他職業的公民發言權,禁止章詒和、李銳、何家棟、戴煌、楊繼繩等著名敏感人物和一些著名異議人士出版新書或文集,甚至處罰記者、增加,政府部門也不願意出具必要的合法書面手續,執法犯法。無論是一般政府僱員,還是普通民眾,一旦在網站公開發表批評政府的文章就會受到監控和關押的待遇,2007年以來就有數十名網絡作者、普通市民和記者、自由撰稿人、異議作家等各界人士,分別被公開通報批評、暴力毆打、經濟處罰、警告、罰金、拘留、逮捕和判刑,一些披露敏感問題的圖書被禁止發行,追求新聞自由的記者、作家成為今日”文字獄”的受害者,被判刑者卻是以莫須有的罪名。此外,還有一些記者因為發佈政府不喜歡的突發事件新聞、內幕新聞而被指控為捏造假新聞,失去記者工作。這些因捍衛言論自由而付出沉重代價的人們,記錄了中國執政黨及政府部門粗暴侵犯人權、打擊公民言論自由的歷史真相。

一、 外國及港澳台記者在華採訪自由權加大,但隨時監控的現狀仍很危險,很不樂觀

國務院為履行申辦奧運會時所做的承諾,頒布實施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境外記者採訪規定》,這卻是一個暫行規定,嚴格限定於2007年1月1日—2008年10月17日這段時間,只要港澳台記者及外國記者徵得被採訪人同意即可進行採訪,無需再經過政府有關部門准許,也不需要政府指派專人陪同。實施這個《規定》是針對北京奧運會的特定時期,並不意味著境外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可以長久實行。雖然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公開稱”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文件說《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境外記者採訪規定》2008年到期之後會廢止”,但隨時都有可能恢復以往對待境外記者必須經過政府批准的舊規定。

有了”新規定”以後,境外駐華記者的採訪同樣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境外記者未經允許不得到西藏自治區採訪,比如被採訪人不同意接受採訪,或被採訪人”無可奉告”也無法採訪。2007年3月,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香港記者在人民大會堂採訪河南企業家關於《物權法》的內容被該企業家推搡和訓斥。當時中共中央辦公廳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全國人大”確保《物權法》獲得通過”,中國國內媒體均不允許報道這個內容。3月5日出版的《財經》雜誌封面文章為《物權法》專題,刊登法學家江平的訪談,提到”中辦”下文件要求確保《物權法》獲得通過,該期雜誌已經印刷並上市,但由於該雜誌保密消息沒做好,北京中共高層獲悉後命令中共中央宣傳部追究責任,《財經》雜誌上市不到一天就緊急全國收回該期雜誌,撤換有關《物權法》的封面文章,至少推遲一周後重新包裝上市,經濟損失至少二三十萬元,只能由《財經》承擔,該雜誌追求新聞自由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目前尚不知道中宣部是否對該雜誌追究該雜誌負責人的政治責任。

2007年,至少有香港、德國、美國、法國的記者在中國採訪群體性事件遭到警察的盤查,如廣東汕尾的東洲村當地漁民阻止電廠施工現場,禁止外國記者採訪;河北定州油坊村村民因失地引發抗爭,當地政府嚴密防範境外記者採訪,並密切監視記者,一旦發現就將該記者驅逐出本地。1、2007年7、8月間浙江杭州市吳山景區大井巷歷史街區私房業主不願意搬遷,一名德國自由撰稿人自願陪同房主一同居住,守衛私房,表達無聲的抗議,引起了當地警察和政府人員的密切監控,進行盤問,要其出示護照和證件,最後警察要求這名德國人離開這個地方,但警察沒有強力驅逐。2、2007年12月5日山西洪洞縣發生一起導致105名礦工死難的礦井爆炸事件,香港鳳凰電視台女記者雷宇前往採訪礦工家屬及醫院裡的受傷礦工,受到當地警察的粗暴對待,當地警察及便衣嚴防死守,採訪無法進行下去。3、南京的孫林(筆名孑木)以設在美國的博訊新聞網、博訊電視台中國記者身份在南京及浙江等地進行採訪,遭到當地警察的嚴密監視,2007年孫林被南京警方指控涉嫌觸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和擾亂秩序罪而被刑事拘留和逮捕,被至今仍被關押,尚沒有公開宣判。2007年3月,江蘇省南京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蔣建鳴到博訊記者孑木家,告知孑木其近期進行的系列採訪報道是”非法採訪”,並明令禁止,還拿走了他的博訊記者證。該主任無視國家對奧運會之際開放境外記者採訪的規定,5月底還由警方逮捕了孫林﹐目前孫林關在南京的監獄中。其維權律師莫少平介紹,警方詢問了孫林的採訪活動,並告訴他之所以逮捕他,是因為他拒絕停止為海外中文新聞網站”博訊網”撰寫新聞。孫林的妻子何方也因被控”非法持有爆裂物”而遭到關押。海外巴黎的記者無國界記者組織呼籲,由於針對孫氏夫婦的指控顯然都是捏造的,中國當局應立即釋放兩人。4、2007年11月,持有香港網絡刊物中國反腐週刊證件的大陸記者徐祥在湖南長沙採訪長沙市政法委書記兼長沙市公安局書記的謝樹林,並在網絡上寫批評報道,善意批評其為”了難書記”(意為收人錢財替人消災),受到長沙警察的盤問,警察見徐祥出示的是遼寧省瀋陽市作家協會會員證,以他持過期假證為由將他拘留10天,後在輿論的呼籲下和徐祥本人提出行政復議而減為10天的行政拘留處罰。同行的持有香港中國輿論監督網記者證件的新聞撰稿人李新德只是被謝樹林拒絕採訪,但沒有被拘留。

二、 新聞就是宣傳,傳媒工具就是”黨的喉舌”,有輿論監督就有反輿論監督

新聞在中國大陸是黨政權力機關的一個聽話工具,被稱為”黨的喉舌”,記者以宣傳政績為主,負面報道就是負面影響,嚴加控制,所以調查記者只可以在狹窄的空間中做一點報道真相的事情。中國記者做輿論監督的報道被綁手綁腳,就連中央電視台記者也沒有什麼新聞自由可言,異地監督也是在局部小範圍內進行,如《南方都市報》對廈門PX化工項目、山西黑磚窯、陝西華南虎政府不誠信等外地突發事件進行大幅報道,卻對本省發生的番禺太石村維權、東洲村民對當地建設電廠的抗議群體性事件、被指控非法出版的異議人士楊茂東(郭飛雄)的冤屈等卻禁止報道。據國際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統計,中國現有三十多名記者、新聞撰稿人被關押,是世界上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而且中國至今沒有出台保障記者採訪權和新聞自由的法律《新聞法》——儘管每年都有人大代表和專家、學者進行呼籲。

2007年11月12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到河南省郟縣採訪群眾舉報當地國土局赫少華洩露群眾實名舉報信問題,卻目睹了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記者進行推諉和搪塞。此前的2006年群眾就開始舉報了,一年多過去了,所反映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劉萬永來到郟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出示記者證並說明採訪意圖後,辦公室工作人員說先給他一份文件讓”學習學習”,該文件稱:為加強新聞宣傳工作,所有來郟縣採訪的記者,無論是宣傳報道還是輿論監督,必須到縣委宣傳部報到。記者採訪必須出示記者證、介紹信和工作證。按照新聞出版總署規定,記者證是新聞工作者進行新聞採訪時的身份證明,無需出示介紹信和工作證。可當地要求必須按照縣委宣傳部規定提供所謂”三證”,否則不接受採訪。同時該工作人員還質問中國青年報為什麼也關注土地問題,無論是採訪縣紀檢委信訪室還是到宣傳部,均找不到接受採訪的官員,一路採訪被拒絕。

儘管是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管制加強,但體制內學者、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學院教授展江主持的中國新世紀新聞輿論監督研討會已經開了第七屆,從2001年開始已經是第七年,第七屆研討會由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河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室共同舉辦,於12月16日-17日在北京召開,香港鳳凰週刊的調查記者鄧飛及民間調查記者石野也得以參加,來自全國各地高校的近千名與會師生代表與各界輿論監督人士和專家進行了交流。不過,由《南風窗》前記者郭宇寬等人籌辦的中國調查記者研討班2007年的”年會”沒有大規模舉行。2006年7月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開展的上年”年會”由於上百名記者參加,受到了北京警方的關注,《中國青年報》冰點週刊前主編李大同、《鄧小平時代》作者楊繼繩、清華大學教授秦暉、香港《亞洲週刊》主編邱立本等與各地調查記者座談。展江教授2007年8月28日還受邀與《中國青年報》冰點週刊前主編李大同、搜狐網評論主編趙牧、中國青年報攝影記者賀延光等體制內傳媒人士,一起與訪華的德國總理默克爾女士座談人權狀況、中國新聞界的現狀和存在問題。默克爾還在中國社科院發表演講,提到”新聞自由”,特別指出2008北京奧運會將是中國向國際社會展示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良好機會,並指出”沒有人有權力把自己置於別人之上,人類的尊嚴不可分割”,而這些權力包括宗教自由,出版和言論自由。2006年5月,默克爾訪問中國期間,就與一些不同社會團體的代表進行了接觸,其中包括因為出版《中國農民調查》一書而受到地方官員迫害的作家陳桂棣和吳春桃夫婦,以及曾經入獄多年的天主教上海教區主教金魯賢。在國際壓力面前,這是少有的進步一面。

三、 中共高層官員也沒有言論自由

在中共高層,總書記胡錦濤在2007年10月召開的第十七次代表大會上重提解放思想,”在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上,我們同樣也面臨著解放思想的問題。只有繼續解放思想,才能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表面上看是把其當作打開政改大鎖的鑰匙,可所謂的以解放思想積極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又變成”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中國政改,從來沒有真正啟動過,又如何深化?看2007年,知識界和民間對政治體制改革一直都在呼籲從網絡論壇的發言到媒體的評論也能聽到、看到這種呼聲。可溫家寶總理本人也沒有言論自由,他於2007年3月15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答中外記者問時明顯迴避前總理趙紫陽。當時是法國世界報記者問:”談到民主,我還想問一個問題,是有關最近中國的前總理和共產黨總書記趙紫陽在香港出版了一本書,他在書中提到了,中國如果要實現現代化,就需要像他的東邊也就是台灣那樣實現民主的政策。過去呢台灣也是處於獨裁的統治下,現在實行了民主和多黨制,我想請問您對這位前總書記的話有何評論?謝謝。”只見溫家寶很廣泛地回答了一句話:”至於你談到香港出版的書和我談的這些觀點,我覺得沒有任何聯繫,因為我也沒有讀過這本書。”閉口不談趙紫陽,此前他也在相同的記者會上迴避”1989年發生的六四事件”。

中共十七大之前,全國兩千家報社、九千多家雜誌社之中,作為努力發出”政改”呼籲的媒體之一的《財經》雜誌,2007年10月15日刊登其主編胡舒立文章《中共十七大之公眾期待》,事實上該文期待政治體制改革,卻不是將”窗戶紙”捅破,而是替中共維護正統聲譽分憂的納諫式言論。她此前還在7月份提到胡錦濤提出的”堅定不移地解放思想”主要是指衝破”左”的思想禁錮,可胡錦濤所主張的”增強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的堅定性”及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事實證明已完全淪為口號,因為政治體制改革相對滯後的負面影響亦愈加顯著,不切實全面地推動政治體制改革並開放新聞自由、保障法治,為建立民主制度提供看得見的動力,這樣的口號只能是誤國害民。簡單概括說,今日之中國,言論自由是第一要務。沒有民意的自由表達,解放思想推動政改只能流於空談,胡提出的”繼續解放思想”也不過是一紙”作作樣子”的白條。

四、記者採訪被打、被侵權,記者的良知血淚斑斑

1、2007年8月13日,湖南湘西自治州鳳凰縣一在建並即將竣工的大橋在拆除腳手架時倒塌,死亡64人,”8‧13″大橋坍塌傷亡事故,被稱為”損失慘重,影響惡劣”,但最惡劣的是該事故發生後,鳳凰縣政府各部門數百人被緊急抽調出來嚴防死守不允許記者擅自報道,塌橋現場、醫院、停屍場地、”8‧13″事故指揮部等地,均有警察和宣傳部、勞動局等機構專職人員把守。其名義上是為了現場搶救和家屬安撫工作不受干擾,同時又”按湖南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報道。此次事故發生後,當地無一媒體參與報道。而中央級及省外媒體記者採訪則受到阻擾。有五名分別來自《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青年報》、《南方都市報》和《經濟觀察報》的記者在現場外的招待所採訪遇難者家屬楊菊葉時,竟然遭到當地政府幹部群毆。與記者發生衝突的人員包括該縣勞動局一位正科級官員;記者的名字分別是《人民日報》王偉健、《中國青年報》洪克非、《南方都市報》龍志(以上三人被打傷),以及《經濟觀察報》記者魏黎明及新華社記者名字不詳。被打的5名記者在事後僅有湘西宣傳官員在小範圍向《人民日報》記者王偉健和新華社記者遭遇的”不愉快”致以”歉意”,且宣稱其他媒體來採訪屬於”違規”,聲稱”非法採訪人身安全不受保護”,記者人身權和採訪權受到嚴重侵害。2007年8月21日《南方週末》評論員鄢烈山稱記者被打事件是”比湘西塌橋更邪的醜聞”,卻在其新浪博客上被系統管理員刪除,並稱”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其背後有可能來自中宣部的統一指令。

2、2007年以來,中國還發生了多起記者被打、被侮辱的事件,在白度上搜索”記者被打”,就出現了57000個結果,簡要羅列如下:2007年4月6日,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3名記者前往河北省昌黎縣朱各莊鎮拍攝違規並污染的小鐵廠採訪,遭20餘人圍毆,一名女記者被揪著頭髮拖下車後,暴徒數次試圖把她往深達10多米的河裡扔。打記者事件最後被地方勢力包庇未嚴格處理,不了了之。

11月5日,長沙電視台政法頻道首席記者趙勇輝在常德暗訪傳銷過程中,在常德市武陵區政府大門前,遭一夥男子圍毆和用電棍電擊,打人者卻系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護城派出所聯防隊員。

2007年1月13日,《南方日報》記者梁文祥被打在自家小區門前遭兩男子襲擊,導致肋骨骨折、大腦積血。由於隨身攜帶的價值數萬元的攝影器材並沒有被劫,梁懷疑打人者是為了報復。梁文祥身為廣州森語星園業主委員會籌委會主要發起人,其與小區物業管理處在小區管理工作上存在很多分歧,事發頭一天梁還向廣州電視台記者反映小區交通不便的問題,採訪中與小區保安發生摩擦。2006年10月7日南方日報記者梁文祥和南方都市報記者在採訪廣州增城市新塘鎮西洲乙炔氣廠爆炸事件過程中被打,一名行兇者當著警察的面,奪走南方都市報攝影記者手中的相機,將之砸落在地。

2007年2月7日,廣西電視台記者在玉林市採訪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時,遭遇暴力阻撓,其中兩名記者被打。

2007年1月9日,中國日報記者攝影記者高先生拍攝上海環球金融中心遭保安圍毆,遭4名保安拳打腳踢,造成他身體多處受傷,照相器材也嚴重受損。高所處位置離施工工地尚有10米之遠,屬公共道路區域,拍攝的也只是建築物的外觀卻遭粗暴干涉,可見在上海採訪記者十分不安全。

3、2007年8月,多年前發生的”蘭州女記者向黑社會下跪”真相被披露。原《甘肅青年報》女記者何紅是該報政法部調查記者。2000年11月原《甘肅青年報》記者何紅因稿件觸犯當地黑社會勢力,在迫於種種壓力之下向黑社會”下跪”。現《中華建築報》記者、原《中華新聞報》”傳媒觀察”副主編羅豎一在個人博客上寫下了一篇《中國女記者向黑社會”下跪”》的文章,首次披露該事件,而2007年9月成都出版的《先鋒:新生代調查》雜誌記者謝文軒跟蹤報道了這一內幕。何紅因2000年11月1日在《甘肅青年報》刊發了《火氣太大起禍端》的報道,見報後當天上午9時左右,大約60多個不明身份者闖進了甘肅青年報社,要求把寫稿子的記者何紅交出來,如果不交人,報社就給他們賠償56萬元損失。這次圍攻近5個小時。為了息事寧人,報社編委會決定,對外宣稱開除何紅,然後組織新聞部開會,讓何紅繼續工作,但要改用筆名。但後來麻煩不斷,有人提出和解,經過雙方談判達成協議:讓當事記者下跪道歉。2000年11月28日,何紅來到位於蘭州市中心廣場的一家酒店包房。何紅背負著屈辱向黑老大跪下雙膝。

12月4日,該報還在同樣的版位刊發了一篇與何紅首發文章的事實相反的報道:《法律自會還公道》,記者姓名使用了”海濤”的匿名。這位名為”海濤”的人是何紅同一部門的同事王建定。從2000年11月到2003年,何紅仍然被威脅恐嚇多達20多次,租住的房間被砸已經成為家常便飯。2001年年底,《甘肅青年報》由於經營等原因宣佈停刊。到2006年年底,當地黑勢力懸賞56萬取何紅人頭,何紅迫於形勢不得不離開蘭州前往北京,在北京一中央級媒體做經濟部記者。此事披露內幕後,在網絡的大量轉載談論下,2007年9月4日北京一網絡論壇”傳媒江湖”就”中國女記者下跪黑社會”事件進行了在線訪談,當事人何紅、羅豎一、中國獨立調查人石野參加了討論。在近兩個小時的談論中,網友們紛紛表達對何紅的同情,並急切呼籲出台相關法律法規保證記者權益。

4、2007年1月10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因為2005年5月18日該報刊發《一個退休高官的生意經》被告上北京東城區法院。被告上法庭前,他還在多起採訪中被報道中的遼寧阜新地方勢力組織人員在法院謾罵、圍攻,當時有六七十人迅速向他圍堵過來,幾個壯漢叫囂著:”打他,打他!”

所幸,這位記者終於脫險,並無大礙。記者成為”弱勢群體”。劉萬永的報道披露了遼寧阜新原市委書記、人大主任王亞忱及其子女和阜新商人高文華之間的爭鬥真相。文章見報後,麻煩一直未斷。先是報紙被訴侵犯名譽權,並被索賠220萬元;披露了遼寧阜新商人高文華與王亞忱及其子女圍繞阜新商貿城建設及所有權等問題發生的矛盾。2007年12月20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案件中提到的商人武金祥及其擔任董事長的大連泰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中國青年報侵犯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武金祥及大連泰樂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該篇報道內容均是引用相關當事人的陳述,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也不存在捏造、歪曲評價事實的情形。

5、2007年1月10日,《中國貿易報》派駐山西的聘用記者蘭成長(記者證上兼職為山西記者站專題中心主任)、另一該報聘用記者常漢文和《中國論壇》一工作人員雇一桑塔納轎車,前往山西大同市渾源縣大仁莊鄉西王鋪村北一無證煤礦採訪,因不能出示蓋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徽公章的新聞記者證,而被非法礦主侯振潤懷疑為圖謀敲詐5000元人民幣的假記者,遂率領多名打手將蘭成長暴力毆打,11日被送往大同市第五醫院,因顱內出血死亡,時年35歲。由於是”黑煤窯主打死記者”,胡錦濤、李長春等國家領導人批示要求處理,當地公安部門迅速成立專案組,10名打手落網。該事件一度引起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境外新聞機構的大量報道。後來司法審判眾打手時,司法文書上引用了”黑煤窯主”侯振潤的這句話”你的記者證連新聞出版總署的章都沒有,整天還到處敲詐”,認為蘭成長不是真記者。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時任署長的龍新民和後來接任署長的柳斌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不認為蘭成長為記者,柳斌傑更稱蘭成長為假記者。蘭成長死亡兩天後,1月13日該消息才在網站如天涯網天涯雜談中轉貼傳開來,隨著紙面媒體的報道才真正浮出水面。但山西省委宣傳部新聞處認為”蘭成長只是《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臨時聘用的工作人員,不是記者,沒有採訪權。蘭成長死後第二天,大同市新聞出版局發佈一個文件《大同市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專項行動通告》:凡未經國家批准的出版單位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報紙、期刊均為假為假報假刊;凡不持有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新聞記者證》,從事採訪活動的人員,均為假記者。假記者的新聞採訪系非法活動,被採訪對像有權拒絕。”2007年1月19日,《中國貿易報》及報社社長楊曉東在網站上公開承認蘭、常二人為該報山西記者站工作人員。蘭、常是2006年12月27日該報因”工作需要”聘為記者站工作人員的。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的有關記者證管理規定,從事采編業務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才有可能獲得記者身份。在網上有一些網民特意搜索蘭成長和常漢文的新聞報道作品,但沒有搜索到相關內容。蘭成長進入《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沒有工資,卻有報紙訂閱任務,以及每年18萬元的廣告任務,其個人收入從中按比例提取。

在山西,因煤礦比較多,利潤空間大,真記者敲詐成為斂財快速致富的捷徑,當地人認為”真記者拿記者證前來山西採訪一年弄上100萬沒有問題”,山西曾有新華社記者替礦主掩蓋礦難真相而收取對方提供的金元寶被揭露,新華社給予不得從事記者工作的處罰。同時,山西沒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記者證的記者和假記者也比較氾濫,憑真假記者證斂財以曝光存在問題要挾別人也多半得逞。

儘管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多次提出”不得干擾、阻礙記者合法採訪活動”,但事實上,在該署壟斷全國記者證件核發權的同時,並沒有減少記者因為輿論監督報道而遭受毆打事件的發生。比如有的被採訪的政府部門及官員與黑社會性質的地方惡勢力合作,粗暴干涉新聞記者的正常採訪活動,甚至出現毆打記者、毀壞採訪器材等惡性事件。同時,假新聞的氾濫,以及假報紙和有償新聞的氾濫,也是中國沒有新聞法導致的嚴重後果。沒有法律保護的新聞採訪活動,根本無法保證公眾知情權,實現社會輿論監督也就無比艱難,甚至無從談起。

新聞出版總署壟斷記者證件的核發,主要是控制一些經常批評政府的記者、異議人士得到官方認可的新聞記者證件。該署用明顯低於法律效力的”記者證管理辦法”規定記者必須獲得新聞記者證後才有採訪權,同時規定從事記者工作一年後才能申請領取記者證件,嚴格限定”新聞記者證是我國境內新聞單位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採訪活動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證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並核發,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仿製、發放”。實質上,各新聞單位不能單獨發放記者的證件,是對新聞記者新聞採訪權的侵犯,是新聞自由的絆腳石。從個案上來說,《中國貿易報》記者蘭成長因不能出示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記者證而被黑煤窯主打死,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應和殺人犯一起受審判,該總署法定代表人柳斌傑至少負連帶責任,應被公訴機關指控為涉嫌間接殺人同案犯。新聞出版總署的記者證制度是典型的制度殺人,蘭成長就是記者證制度下被打死是”孫志剛”。至今這一惡政雖被多次批評,但尚沒有被廢除。

6、山東揭黑記者被關數月無音信。山東原《法制早報》記者齊崇淮,2007年8月2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正式批捕,至11月2日偵查階段已超期一個月,這個時候已經是11月8日記者節前夕了。齊崇淮以報導山東省的腐敗和社會不公、為弱勢群體主持公道而知名。2004年至2006年任《中國安全生產報》山東記者站站長,2006年6月起受聘《法制早報》事業發展部山東部主任,記者、《法制週報》《記者觀察》等特約記者。2007年6月25日深夜,山東騰州警方破門而入將齊崇淮帶走。8月2日被正式批捕。齊關押期間曾被警方人員暴力毆打。齊崇淮妻子焦霞透露,齊崇淮揭露腐敗又為營救另一揭黑記者馬世平在網上引起網友對騰州市政府的腐敗聲討的仗義行為,使體制內官員恨之入骨。據稱,齊崇淮的案子驚動了山東省公安廳及山東省委宣傳部。某些相關領導決意要使齊崇淮身敗名裂。曾在《滕州日報》擔任記者工作的43歲馬世平,以自由撰稿人身份近年來一直給各大媒體做攝影記者,經常與齊崇淮合作。馬世平以前的領導還評價馬世平”真記者不敢寫的東西他敢寫,他敢說真話”、”好寫批評報導”。2007年6月6日,齊崇淮和馬世平路過山東滕州政府辦公大樓,見其豪華,曾談及可拍照上傳網絡。6月14日,網友”白展堂123″(馬世平)將滕州市政府拖入網絡世界,還在新華網發展論壇曝光了該市豪華政府大樓的照片。一時間,曝光政府豪華大樓被抓,引起10萬網友強烈關注和憤慨。6月16日,馬即被騰州刑警一中隊以”招搖撞騙”刑事拘留。齊崇淮被捕前表示,馬世平敢於揭腐令當地官員頭痛。他還提供”敏感”新聞線索給海外大紀元並將報導郵寄給騰州市委書記王忠林。這也是他被抓的原因之一。此外,山東警方在6月25日深夜抓獲的還有一位名字叫賀彥傑的特約記者,他與齊崇淮是同一案件的當事人,被騰州警方並案偵查。賀彥傑曾作為《記者觀察》的特約記者與齊崇淮合寫過”菏澤市強制拆遷居民上吊有官員稱’拆遷都死人'”等新聞報道。網絡上可以搜索到他作為《河南日報》、《東方今報》等媒體的通訊員所寫的數篇文章。而《新京報》就騰州事件記者被抓進行報道報導,但騰州市委宣傳部新聞科均告”領導不在,開會去了”,不接受採訪。

7、湖南《瀟湘晨報》記者真實報道漲價新聞而被權力迫害,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通報批評為是”假新聞”,其名譽權受到侵犯,後報社解聘該報記者肖世峰。2007年7月30日,湖南《瀟湘晨報》刊登記者肖世峰的獨家報道《豆腐香干擬8月起漲價》,其中提到湖南長沙等地的豆製品(香干)生產企業通過有關行業協會醞釀著8月起”擬”集體提價,”漲幅最低5%、最高20%”,”原來一塊錢可以買四五片白豆腐,現在只能買三四片”,而且是湖南省食品行業聯合會常務副秘書長陳賽透露的權威消息。湖南經視(電視台)記者牟禹、徐兵7月31日也報道了《豆製品漲價:豆腐香干下個月可能漲價/成本增加、豆製品企業虧損/食品行業協會起草倡議書》消息,並指出香干的價格已經漲了。可是,這個消息卻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認為是”不實報道”,要立案查處。該委員會還委託新華社記者江國成8月5日發了一個通稿新聞予以駁斥。稱該”漲價新聞”已被國家發改委認為是”一起嚴重的失實報道”。8月4日溫家寶到北京市規模最大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瞭解到一些物價確實比以前上漲了。儘管湖南記者真實報道,卻被國家發改委認為”對不實報道要追究相應責任”,甚至湖南省物價局還專程調查處理食品集體漲價的所謂不實報道,這是典型的政治審判新聞,打壓新聞自由。事實上,後者的新華社新聞才是假新聞,權力控制下不能自由報道的新華社掩蓋真相、壟斷新聞內幕才是導致假新聞氾濫的原因。

8、2007年7月9日,北京電視台七頻道由北京市工商局每年支持40萬元的”透明度”曝光欄目播出”紙做的包子”,記者為該台聘用人員訾北佳,原為中央電視台聘用記者。該節目稱有人用紙皮軟化混雜死豬肉,造成肉包子牟取暴利,世界各地傳媒爭相轉載,事後北京市政府指有人製造假新聞,並表示已經將有關記者和製作包子者拘捕。紙陷包子事件最後懲處一批記者,包括北京電視台副總編輯張松華等再內的電視台負責人被解聘,多人被處分。訾北佳獲損害商品信譽罪而被判刑1年,庭審時不允許北京眾多記者參與旁聽。但在網絡上,不少人都不相信北京市政府的說法,懷疑政府隱瞞事實,逼使傳媒作犧牲品,亦有網民對兩邊都不相信。新聞界人士和司法界人士認為訾北佳被指控觸犯損害商品信譽罪獲刑1年是濫用法律,因為該案件沒有受害人,明顯是對記者工作失誤的明顯使用法律手段進行打擊,以圖挽回中國食品不佳的國際影響,並對記者捏造假新聞起到殺一儆百的非正常效果。

9、2007年5月,安徽《工商導報》特約記者、中國輿論監督網主持人李新德被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強迫《工商導報》註銷其特約記者證,沒有任何書面理由。具體原因是中宣部和國家新聞署找到安徽省新聞出版局,安徽省新聞出版局給《工商導報》施加壓力,最後註銷了記者證。李新德,安徽人,2003年10月創辦中國輿論監督網,2004年首發”下跪副市長醜行錄”一文嶄露頭角,從而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註:《民間反腐網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長》(城市快報)、《他們最害怕光》(中國青年報)、《中國網絡自由飛翔的雄鷹》(路透社)、《互聯網改變中國政治版圖》(紐約時報)。他還參與報道了遼寧阜新”退休高官”王亞忱、河北國投公司董事長梁雲才雙規致死案件、天津塘沽區政府”腐敗樓”事件、”兩頭通吃”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湖南省)、《強姦女僱員報復男下屬--江蘇省外辦主任受黨紀處分一案再起波瀾》等。2007年以來他參與報道的文章有《遼寧省紀委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中國最牛的社長和他神秘的愛人》、”江西高院副院長郭兵”濫用職權系列報道等。李新德對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壟斷記者證進行了公開抨擊,他認為由於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把核發全國新聞記者的記者證權限給控制起來,黑市就出現了,尤其是一些法制報社的記者證,一個記者證以前的價格是5萬,現在要30萬元。李新德認為,由新聞總署控制記者證是不現實的,記者隊伍流動性很大,新聞署如果真的想控制的話,最少需要200到300名專門工作人員專門發證、核實、註銷公告等才能做到。遼寧《職工導報》前記者姜煥文還通過書面材料舉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原因是該署的失職造成幾十萬記者沒有記者證,但沒有下文。

10、2007年7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經濟時報刊登記者龐皎明采寫的調查報道《武廣鐵路假粉煤灰舉報人被懸紅300萬買命》、《中國首條客運高速鐵路被曝使用”假粉煤灰”》,揭露湖南廣州”武廣高速鐵路”工程施工弄虛作假,偷工減料,使用假煤粉灰。7月26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王克勤在網站上披露,確認7月22日晚21時許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龐皎明遭遇死亡威脅,龐收到一些不明信息,有人稱他”不死才怪”等等各種威脅信息。報道後,鐵道部認為該報道為虛假新聞,遂要求不能再報道,並通報給中宣部。後該報繼續發表跟蹤報道,掀起軒然大波,鐵道部和中宣部聯合向中國經濟時報施壓。中國經濟時報從事調查報道聞名的王克勤也站出來支持龐皎明,但該報社領導層意見不統一,決定領導”自保”(中宣部規定,出現假新聞要追究新聞單位領導責任),解聘龐皎明。按照中宣部的要求,認定龐所報道為假新聞,認為龐以”人權衛士”自居不能容忍,決定與龐解除聘用關係,並決定”新聞單位不得錄用其人”。此前,龐還在中國經濟時報做了關於廈門”PX項目”的深度報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2007年3月到4月,王克勤與龐皎明一起到山西進行煤礦非法用工真相的調查。

五、網絡因敏感言論被封鎖,網民因捍衛網絡言論自由權利而付出的沉重代價

1、山東高唐三政府工作人員在網上六字留言遭遇逮捕。2006年12月20日,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與朋友聚餐喝酒,晚上22時30分回家。接著,他用臥室裡的電腦上網看了”百度貼吧——高唐吧”裡的帖子,有一條內容說”高唐進入全省六強,成為經濟領頭羊”。但董偉想到的是地方財政吃緊,他的”醫療保障卡”裡已經3個月沒有按時支付醫保費了。於是留言”孫爛魚更黑啊”,指責該縣縣委書記孫蘭雨。12月31日,董偉正在高唐縣民政局辦公室,兩名警察突然出現在他面前請他”到局裡走一趟”。與董偉一同被拘留的,還有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王子峰和高唐縣一中體育教師扈東臣。他們被拘的原因都是涉嫌”侮辱”、”誹謗”現任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警方認為他們是”攻擊縣委、縣政府”。2007年1月1日16時,他們3人被送進了高唐縣看守所。隨後在高唐縣看守所裡,三人被安排收看高唐電視台”警方在線”節目,他們看到了自己戴著手銬走進看守所、在拘留手續上簽字、被審訊的畫面。為此,縣公安局副局長還發表了講話。在電視解說詞裡,他們的名字變成了董某、王某、扈某,並說破獲了”攻擊縣委、縣政府”的”重大網絡刑事犯罪團伙”。此後,高唐新聞、警方在線等節目連續5天在高唐電視台播出這些內容。但出乎意料的是,1月21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撤銷對董偉等3人的逮捕,走出看守所。6月19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以該院”違法侵犯人身權”為由,決定賠償董偉1756.86元。王子峰、扈東臣也得到了大致相同的賠償。董偉被釋放後還經常上”百度高唐吧”,在一個批評高唐現狀的帖子背後,他看到了這樣的留言:”已閱,轉公安局長,批捕樓主(指發帖人),速!”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高唐縣公安局曾負責並參與偵辦該案的高唐縣公安局網監大隊隊長劉清廣,劉認為這一案件無異議,公安機關是依照程序辦案,逐級匯報,公事公辦。

2006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絡局副局長劉正榮曾公開表示中國管理互聯網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提出”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任何人僅僅因在互聯網發表言論而被捕”。2007年,中國互聯網剛好20週年。

2007年,中國政府打擊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著名的白度網絡公司www.baidu.com是為虎作倀的幫兇之一,該網站設置敏感詞過濾,無論是突發性事件,還是敏感人物,一律過濾,不得發帖,敏感詞包括一些政治敏感詞,政治人物,異議人士,也包括一些不潔詞語,淫慾等詞在白度得不到全面搜索,GOOGLE在中國設立的”谷歌”也進行敏感詞過濾,敏感詞包括蟻力神、六四、黨禁、報禁、陳光誠、高智晟、山東記者喬崇懷、劉曉波、醬豬媳、江澤民、江核心、江core、我拷、李洪志、法輪、練功、大法、FLG、上訪、洩密、瞞報、1989、美國之音、勞教、民主牆、賣國賊江澤民、毛廁洞、兩個中國、明慧網、信息柏林牆、熱比婭、宋祖英、天怒、天安門錄影帶、王丹、西單民主牆、趙紫陽、一黨專政、末日看絕望、平反六四、朱琳、暴政、反共、共黨、僵澤民、江豬媳等四五千組敏感詞。

其中,”蟻力神”是一夜之間突然稱為白度等各大陸網站的敏感過濾詞的。2007年12月,遼寧上千螞蟻養殖戶與遼寧蟻力神公司合約關係,但與遼寧省政府有特別關係的蟻力神公司不履行合約,養殖戶紛紛到遼寧省政府門口上訪,隨後中國大陸網站一律清除所有蟻力神公司養殖戶上訪新聞和帖子,白度搜索”蟻力神”三字沒有任何網頁。中央電視台和著名遼寧籍藝人趙本山都與蟻力神有商業上的合作,中央電視台為蟻力神誇大其辭的廣告大肆推波助瀾,蟻力神事件發生後,中央電視台停播了有關廣告。2007年12月出版的《中國經營報》、《鳳凰週刊》和《先鋒評論.調查》都刊登了蟻力神養殖戶受騙真相的調查報道,但網頁仍然一律不得轉發。該禁令來自於中共中央宣傳部高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一的李克強之前為遼寧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此前任國務院商務部部長,而蟻力神公司的直銷(中國禁止傳銷,而不禁止直銷)許可牌照由商務部特准。薄熙來任商務部長之前擔任遼寧省長。在網絡傳播透明的今天,遼寧瀋陽”蟻力神”事件的消息被嚴密封鎖,引起網民的抗議和不滿。

2007年,還被稱為”公共事件元年”,因為中國發生的重大事件幾乎無一不與互聯網有關。從年頭重慶沙坪壩那幢孤獨的房子被稱為”史上最牛釘子戶”,從”釘子戶”房頂上揮動的國旗、房子下拿著大紅憲法的吳蘋,到夏天的廈門街頭手纏黃絲帶”散步”(自發遊行示威)的男男女女、山西黑磚窯床上那些傷殘的窯工,直至年底呆板的”紙板華南虎”照片及號稱農民攝影家的周正龍,都深深留在網友記憶中。但這一年還有一些網友因隨意發言而被拘留,如7月18日,濟南市遭遇罕見大暴雨襲擊,有34人在這場突如其來的暴雨中遇難,還有4人下落不明。一女網友”紅鑽帝國”在網上稱當地一個商場死了人而被治安拘留。

8月22日,北京市民岳某因在網上發帖抗議房價過高並「策劃集會」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4天。

8月14日,寧波一司機田某不滿處罰在網上點名侮辱交警,被行政拘留5天。8月11日田某因交通違規被交警罰款。8月14日,田某通過互聯網,在東方熱線的論壇上接連發了3個帖子,對該民警指名道姓地侮辱、謾罵,主題是”強烈鄙視寧波交警支隊海曙大隊某某某破警察”,內容分別為該交警全家死光光,生個孩子沒屁眼等。寧波市網絡監管部門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進行調查。15日晚,田某被警方傳喚到了派出所。16日下午,寧波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田某實施了依法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該交警卻沒有依法通過司法渠道解決爭議就抓人了事,被認為是權力膨脹濫用權力。

濟南市一50歲的婦女因無聊在網上自稱是15歲的少女,且遭到繼父強暴,被當地公安機關認為擾亂公共秩序,被處行政拘留10日。

2007年1月17日,四川大竹一當地公安局領導私開的萊仕德酒店一16歲女員工楊某死亡,真相不明,傳言四起,引發群體性事件。當地卻沒有公佈真相,而是抓獲所謂製造謠言的人。1月26日,當地一名在互聯網上惡意編造並傳播謠言的犯罪嫌疑人被抓獲。這名被指為犯罪嫌疑人的張某,為廣東省珠海市格力有限公司員工,現在大竹縣海氏數碼門市業主。公安稱張某在不明楊代莉死亡真相的情況下,從1月15日開始,謊稱自己是”萊仕德”酒店的一名員工,知道楊代莉死亡的真實情況,憑空捏造”楊代莉是被3個高官在酒中下藥後輪姦致死的”等內容,在互聯網上向外廣為發佈,並跟貼下載有關此事件的貼子,伺機不斷增添捏造內容,惡意炒作,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聚眾滋事,擴大事態,詆毀黨委、政府的形象,故意蠱惑人心,製造混亂,擾亂社會秩序,指控張某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另一在大竹縣竹陽鎮的網絡傳播所謂謠言者曹某被警方抓獲,他在一個QQ群裡複製了”三個高官要楊代莉陪酒,隨後在酒裡下毒,將她輪姦”和”在楊代莉死亡之前,萊仕德酒店還有人遇害,這些都被當地政府包庇了”的話,然後將這些文字和照片發到其他QQ群裡。因為還不滿18歲,警方未對其實行行政拘留。後來,該縣縣委書記王偉因在”1‧17事件”中工作失職被停職,王偉受指責的一個細節是他在一次基層幹部會上說”楊代莉死是屁大點的事”。

據2007年7月18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發佈的《第2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報告顯示,截止2007年6月30日,中國網民總人數達到1.62億,互聯網普及率也達到了12.3%;寬帶網民數達1.22億,目前已有27.3%的網民使用手機上網,目前手機網民數已經有4430萬人。而在9 月7日CNNIC發佈的《2007年中國農村互聯網調查報告》顯示,目前我國農村網民規模超過3700萬,在7.37億農村居民中,互聯網普及率為5.1%;而同期城鎮網民普及率已達到21.6%。個人博客大約有5000萬個。

網絡還有傳達民意的有力一面,比如廈門PX事件,最後該化工項目搬出廈門到福建另一城市漳州半島。2007年還有一個著名的網絡輿論焦點是”華南虎風波”。2007年10月13日陝西本地媒體《三秦都市報》記者參加陝西省林業廳組織的新聞發佈會後發表報道《村民拍下華南虎照稱已做好被虎吃掉準備》(被指責為有償新聞),並發表了著名的華南虎”寫真照”,圖片說明是陝西農民周正龍在鎮坪縣城關鎮文彩村神州灣拍到的華南虎,以證實野生華南虎在中國沒有滅絕。大致內容是:10月12日上午,陝西省林業廳向世界鄭重宣佈:2007年10月3日16時30分,安康市鎮坪縣城關鎮文彩村7組村民周正龍,在該縣神州灣一處山崖旁,用膠片和數碼相機同時拍攝到兩組野生華南虎照片。經陝西省林業廳組織野生動物和影像專家鑒定,照片是真實的。從而宣告我國失蹤了近30年的野生華南虎重新被發現。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陝西省林業廳當場向周正龍獎勵兩萬元現金,周正龍同時將一本題寫有”入虎穴,捉虎影,彰虎威”字樣的華南虎照片影集贈送給了省林業廳。該省林業廳副廳長孫承騫說,陝西省急需要做的工作是在鎮坪縣建一個華南虎自然保護區,制定一個大規模的長遠規劃,將本次拍攝到華南虎照片的地方作為華南虎的棲息地。當前盡快要做的工作是,請求省政府建立鎮坪縣華南虎保護區;由鎮坪縣人民政府發佈通告,向群眾廣泛宣傳,對該縣非法狩獵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設立檢查站、監測站,封山設卡,禁止群眾擅自上山打擾華南虎的生活;擴大調查範圍,摸清華南虎的種群、數量、活動準確範圍。

陝西省林業廳另一副廳長朱巨龍說,周正龍是”以身試虎”拍攝到的這兩組珍貴照片。這次周正龍在野外拍攝到的照片最終證實了野生華南虎在中國陝西鎮坪縣的存在。他的名字將永遠載入中國生態建設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史冊。但不久,陝西之外的媒體及網站紛紛報道周正龍所拍的華南虎為”年畫虎”,是”紙老虎”,美國《科學》雜誌質疑該照片為”平面老虎”。

2007年12月27日,廣州《南方週末》出版專號發佈新評選出的2007年年度人物,被12月23日出版的香港《亞洲週刊》指控成”又一個華南虎”。12月11日《南方週末》2007年年度人物候選人列打虎網民、黑磚窯奴工之母親群體、馬雲、李安以及即將卸任最高法院院長的廣東籍肖揚等。投票初期,肖揚知者甚少。但到了15日,票數的一波異動,卻造成廣泛爭議,引來眾多網民參與。當日中午12點半左右,肖揚的票數在短短五分鐘內,由原來兩千零三十四票,升至六千多票,遠遠超過了其他候選人。《亞洲週刊》為此報道肖揚出現”票數異動”,懷疑南週年度人物評選有作假行為;肖揚2007年除了受中共高層和民意的壓力收回死刑覆核權外,並無特別驚人的成就。所以肖揚票數的異動遭到網民質疑。投票有無公正性?是不是又一個”華南虎”?該文章報道了網民對此採取的行動,並將其比作”中國網民打虎大戲”的”新進展”;文章末尾對網民對票數的質疑作出過度闡釋,認為這是”從追尋真相”到”民主競選”的”躍升”,”必定成為中國社會實現民主過程中重要的一幕”。後來,肖揚卻成為年度人物,但《南方週末》沒有公佈獲得票數。

六、異議人士因行使言論自由權利而失去自由

1、異議作家呂耿松被逮捕。2007年8月24日,大陸自由作家、前浙江公安專科學校講授中共黨史的教師呂耿松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刑事拘留,隨後呂的家屬聘請北京律師莫少平為辯護律師;該局卻於9月14日向呂的家人發出《涉密案件聘請律師決定書》,決定不准予聘請律師。2007年9月29日,經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貴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了呂耿松,在網絡上被稱為是”典型的文字獄”。

呂耿松1983年畢業於杭州大學歷史系,1993年被浙江高等公安專科學校任教開除公職,此後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多篇探討中國維權、法制和腐敗等問題的文章,並著有《中共貪官污吏》一書。現關押在杭州西湖區的看守所。

2、廣西異議作者王德佳筆名為”荊楚”,因撰寫文章批評北京奧運而遭捕。12月13日,廣西當地警前往廣西省桂林市城北區王德佳的住所搜索,帶走了文章、書籍與計算機,當天傍晚警方將人帶往警局,並禁止家人探視。記者無國界組織發佈新聞稿稱,王德佳被警方指控”損害國家聲譽”。王德佳在境外民主論壇與阿波羅網論壇撰寫文章,批評北京奧運籌辦的方式,並發表多篇文章,如”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共產黨迫害良心犯的發明”,以及”受到拘束的奧運除了給人民帶來不幸,無法帶來什麼好處”。

2007年10月,他還曾會見美國使館代表,討論人權情況。王德佳的家人認為,他遭逮捕可能與會見美方官員以及發表這些文章有關。

記者無國界該組織認為,此時”距離北京奧運還有八個月,又聽到批評奧運籌辦方式的作家遭逮捕,令人非常憂心,這顯示當局可能加強鎮壓敢於針對奧運發表保留意見的中國人,論是透過網絡,還是外國記者。”

3、獨立中文筆會公佈了多年前判刑但至今仍在監獄中的數十位作家,包括異議作家、獨立出版人、維權人士楊茂東(郭飛雄),因”非法經營罪”於2006年9月14日被捕,2007年11月14日被判五年徒刑。他在關押中嚴遭酷刑,包括拷打、不讓睡覺、捆吊、用電棍觸擊等。據報導,他曾因虐待而多次絕食。陳樹慶,異議作家、被禁的中國民主黨(CDP)浙江黨部領導人,2006年9月14日被捕,控以”煽動顛覆罪”。陳案曾因缺少證據兩次被退回公安局,但在2007年8月14日,陳被判四年徒刑和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現已由杭州看守所轉到監獄進行關押。北京異議人士、作家胡佳被軟禁家中,外出看病也被跟蹤監視。異議作家、畫家和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嚴正學。因在海外網站上發表批評文章,於2006年10月18日被捕,與2007年4月13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三年徒刑和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目前被關押在浙江省衢州市的十里坪監獄。自由撰稿人、劇作家、詩人和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張建紅(力虹),因在海外網站上發表批評文章,於2006年9月6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於2007年3月19日被判六年徒刑。據報道,他患有肌肉萎縮症,由於缺乏醫療而惡化。他於2007年5月31日申請保外就醫但被拒絕。網絡作家、民主黨雜誌和創始人兼編輯朱虞夫,曾因異議活動服刑七年後於2006年獲釋,2007年4月18日再次以涉嫌襲警而被捕,同年7月10日以”妨害公務罪”被判二年徒刑,目前被關押在杭州市的浙江省第六監獄。廣州《南方都市報》前副總編輯兼總經理喻華峰,因被控行賄等財務違法犯罪,於2004年1月14日逮捕,一審判十二年徒刑,二審減到八年,此後又減到五年零四個月,消息透露他將2008年前獲得釋放。據報道,法庭的證據並不支持定罪,普遍認為他的入獄是旨在使該報禁言行動的一部分,因《南方都市報》對廣州市公安部門因收容遣送大學生孫志剛致死事件受到報復而獲罪,該報還因揭露社會問題及和官方腐敗的尖銳報道而知名。

此外,還有《當代商報》前記者師濤、《福州日報》採訪部副主任李長青、新加坡《海峽時報》前駐香港記者程翔等數十名記者仍被關在監獄,前《中國改革》雜誌記者、《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巖、貴州《畢節日報》前記者李元龍2007年已刑滿獲得釋放。

2007年正在過去,新聞不自由,出版不自由,言論不自由,網絡不平靜,已經深深印照在廣大民眾的心頭,嶄新的2008年,能否還有更多的新聞記者被迫害,被毆打,作家著作被封殺、網民因發言揭露真相而抓走呢?恐怕一黨不變,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就不可能得到完全實現——中國作家、記者、網民等,仍需共同努力,爭表達自由的權利,早日突破這堵封鎖民意的柏林牆。

──原載《民主中國》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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