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暫停廣播三個月

【大紀元1月2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月20日報導)高等法院明日就律政司要求延長對民間電台禁制令的申請作裁決前夕,民間電台宣布暫停廣播三個月。

民間電台宣布,在4月20日前,除非有大型民主活動,否則暫停在大氣電波廣播,暫時只會有網上廣播。

民間電台成員曾健成指出,若政府在期限前不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電訊條例的草案,或交代修改時間表,民間電台會繼續公民抗民,以大氣電波廣播。

上周五,香港高等法院審理是否延長對民間電台的臨時禁制令,法官夏正民決定暫時不延長禁令,到周一再作出正式裁決。

夏正民當日說,民間電台自2005年開始運作以來,其廣播對無線電頻譜的干擾輕微,沒有證據顯示廣播會影響救護車通訊等緊急服務。但他警告,民間電台期內廣播仍會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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