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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三日電)台灣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江惠民今天表示,未來在偵查階段遭羈押但未遭禁見的被告,可望享有與律師單獨會面的私密權,取消以往必須錄音、錄影的限制,保障被告防禦權。相關政策已交由法務部長審批,預計近日內就可以對外公佈。
法務部今天舉行年終記者會,江惠民會中表示,最近發現很多律師與受羈押而未被禁見的被告會面時,遭遇許多限制。為了保障被告防禦權、強化辯護人功能,法務部與律師公會研商,認為被告在押時的律師接見權應該予尊重,以符合聯合國公約。
他指出,目前被告與律師會面時,必須由看守所錄音、錄影,未來將會取消這些限制,除非有串證之虞並提出事實證明,否則不得近距離監視。預計近期宣示相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