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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官員有信心與台灣解決強制授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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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台北三十日電)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李篤今天指出,在歐洲委員會今天公布報告,建議兩個月內解決光碟專利「強制授權」案後,「球已經在台灣的球場」,一切看台灣的回應。但他有信心雙方可尋找出解決方案。

歐洲聯盟在布魯塞爾總部正式公布飛利浦光碟專利強制授權案調查報告,認為台灣專利法及其強制授權處分,已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 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規範;其中最令人注意的是,歐盟要求如台灣未在兩個月內「採取具體行動修訂專利法及消除該強制授權的先例效力,包括全面撤消受爭議的強制授權處分,」歐盟即應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

李篤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特別提醒要仔細閱讀報告的文字,「報告是指在兩個月內採取具體行動,而非在兩個月內解決問題」。他說:「技術上,台灣不可能在兩個月內完成修法。」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二零零四年七月核准國碩科技以強制授權的方法,使用飛利浦擁有的五項光碟專利,更因此引發了歐盟與台灣間的智財權爭議。雖然這項專利已於去年六月撤消,飛利浦與國碩達成和解,部分台灣官員也認為問題已經解決,但歐盟顯然持相反的看法,要求台灣採取具體行動。

歐盟貿易執委曼德森在措詞強硬的新聞稿中說,「‧‧‧,我們不能接受濫用此項機制(強制授權)的行為。我希望台灣當局能夠儘速採取行動,讓法律及其有關強制授權的實施符合WTO 規範。否則,本人不排除訴諸WTO爭端解決程序。」

李篤強調,歐盟的報告已經指出,台灣的專利法與強制授權決定沒有完全尊重WTO 規範,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以行動展現誠意。

除了修定專利法外,歐盟更要求台灣當局消除「先例效力」。李篤解釋,雖然光碟專利強制授權目前不存在,但過去的判例仍然有效,台灣未來仍有可能援用先例,再作同樣的決策,因此,台灣有必要消除先例效力。

李篤有信心台灣與歐盟可順利解決強制授權案,他呼籲台灣仔細研讀歐盟的報告,並採取報告中建議的步驟。

他強調,保護智慧財產權不但對歐盟,對台灣也非常重要,特別是台灣已進入知識經濟,二零零五年台灣在美國申請專利案達一萬六千件,居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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