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山西潰壩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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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中國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選礦水池二十多米高的尾礦庫水壩突然坍塌,池壩內二十六點八萬立方米的泥漿,從距地面百米處的半山腰傾盆而下,正在庫壩下方集貿市場趕集的人們,兩分鐘內就被徹底淹沒在褐色泥漿中,一千多條人命再也不見蹤影……

所有證據都指向這是人禍,不是天災。剛上任山西省長不到八個月的孟學農主動請辭省長職務,由此掀開了山西省、市、縣、鄉四級官員一夜間的「大換血」。儘管不斷有人為災禍發生,不斷有官員因問責制而辭職下臺,然而處罰後災禍依然不斷,而且下臺了的官員不久又東山再起,問責制成了一個空殼、一種形式。

這是一個牽扯各行各業、各階層的龐大系統,各種利益集團在其中運作,貪污腐敗、官商勾結,安全生產如何憑藉幾個當官的下臺得到解決?究竟要等到何時,中國民眾才能掙脫這些制度問題、社會問題、人心問題,有尊嚴的活在黃土地上?

被泥沙淹沒的生命
文 ◎ 古清兒



十日,救難人員挖出一名遇難者屍體。(AFP)


一場本來可以避免的水壩坍塌事故,因為一再地忽略而讓悲劇再度發生。因地方官員的包庇和推卸責任,九月八日早上八點,一千條人命,隨著滾滾的泥漿就這樣消失……

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早上八點,中國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選礦水池二十多米高的尾礦庫水壩突然坍塌,池壩內二十六點八萬立方米的泥漿,從距地面百米處的半山腰傾盆而下,頃刻間,灰褐色的泥漿推倒了房屋,把樹木連根拔起,壩下游長六千米、寬三百米、面積三十點二公頃的土地轉眼變成了泥漿的海洋。

礦區一座三層高的辦公樓被泥石流推動著向前移動了十多米後轟然倒塌,附近村民的住宅屋被夷為了平地,路面上的汽車被從天而降的磚石砸到變了形,最慘的是,正在庫壩下方集貿市場趕集的人們,剛才還在熙熙攘攘、川流不息地走動,兩分鐘內就被徹底地淹沒在褐色泥漿中,再也不見蹤影……,這就是震驚中外的「山西潰壩慘案」。

新華社在事故發生後第十五天報導,截至九月二十一日二十時,遇難人數上升至二百六十五人,然而民間調查卻發現,死者至少在一千人以上。

八日,救難人員在臨汾市搜尋倖存者。(AFP)

地方官員說謊推卸責任

《新紀元》致電臨汾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詢問事故原因及善後處理情況,接電話的男性讓記者打電話到臨汾市委宣傳部詢問,在隨後一長串詢問中,無論是臨汾市還是襄汾縣政府的宣傳部或新聞中心,他們都相互推諉,拒絕回應。

對於此次事故,最初官方報導的口徑是,「塔山礦區因暴雨發生泥石流,致使該礦(塔山礦業公司)廢棄尾礦庫被衝垮。」但很快遭到網民的炮轟,因為當地近一個時期並未下大雨。

死難者家屬石先生對《新紀元》表示,當天政府就封鎖了事故現場,「誰都不讓進,現場戒嚴了,連家屬都不讓進。現在這個政府腐敗,有什麼事情不想讓人知道。明擺的事情,見不得人的事情才戒嚴。剛開始電視上說是泥石流、下雨引起的,這就是當官的想隱瞞、掩埋事實,死的只報一點人,推卸責任。估計死了一千多。」

遇難者家屬賈先生說:「我哥哥、姐姐死了,我的同學一家四口人就剩他一個,非常慘。網上報導說有賠償金二十萬,但還沒領到手。先給五萬,以後給多少誰也不清楚,政府處理不是很好,民眾反應都挺強烈。」

受難者家屬賈媽媽說:「我的女兒(三十五歲)和兒子(三十三歲),當時去山上賣豬肉,發生的時候七點五十七分左右,等我上去看的時候,啥也沒有了,成了一片沙地,把那山溝抹得平平的,一無所有。第二天找到孩子的屍體了,拉回來,五萬元埋葬費,十五萬的生活費,就給了這點錢。傷心極了,這條路誰也幫不了誰,沒辦法的。估計當時有兩千人。那天下的是毛毛細雨,連人都淋不濕的,不是天災,是人為的。這是有問題的礦場,下邊一直反映,說脖子上架了一把刀,但上邊一直沒人管這事,沒人理。不安全,靠山的小山村的人一直反映,沒人理這回事。沒有處理才發生這事,沒人管。我就兩個孩子,現在和一個小外孫一起生活,就剩我們倆。」老人忍住沒哭出來。

九日,臨汾市襄汾縣陶寺鄉,一棟被淹沒了一半的房子。(AFP)

事故發生早漏端倪

據大陸官方媒體報導,發生事故的責任企業「新塔礦業有限公司」為非法生產的私人企業。二零零六年四月該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就被吊銷,二零零七年八月採礦證也到期,然而這個礦廠生產一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

臨汾市襄汾縣陶寺鄉張先生對《新紀元》說:「尾礦庫就是那種大型的鐵桶子做的卸礦場。礦開採來裏邊一洗,洗出來後,水排到池子裏,這個池子是經過長時間的流水,有六、七十米高,他就在這當中間有窟窿,那個水還能回收用。長年累月累積下來那個泥沙不牢固,時間長了就衝下來了。官方所解釋的潰壩是因「非法礦主違法生產、尾礦庫超儲所致」,這也不符合事實,因為這個已經蓋成有二十多年的卸礦廠,積了七、八十米的水,很危險,近期並沒有在生產。 」

據大陸媒體報導,塔山礦區的尾礦壩已有三十多年的歷史,二十多年前就曾發生潰壩。那是一九八五年左右,尾礦壩上方出現了漏口,壩體的水泄出來淹沒了下游的農田。「一直沖到了東湖一帶呢,只是毀了莊稼,沒有死人。」家住雲合村的老村民回憶說。

一九九三年以後,鐵礦在其他地方建設了一個大選廠,這個尾礦壩就逐漸被廢棄了。二零零五年後,塔山鐵礦進行了改制,政府將鐵礦轉讓給私人大老闆「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從二零零七年十月開始,新塔公司在塔山礦區修建選礦廠,用水洗挑選礦產。於是廢棄的尾礦庫「變廢為寶」成了選礦水池,尾礦庫裏的泥沙和小石子就夯成了水池的泥牆。為防止水池向下滲水,新塔公司在水池的底部鋪上了塑膠薄膜,但只鋪了薄薄的一層。

於是巨大的塔山尾礦庫就此成為下游方圓幾公里之內幾千居民頭上的懸湖,一個充滿砂石泥水的湖。大陸報導有的說其容量為二十六點八萬立方米,也有的說是十八萬立方米。據說私人老闆對尾礦壩進行了加固,但壩體卻險情不斷,二零零八年早些時候,有人就發現尾礦壩下面有滲水現象,但這沒能引起人們的關注。

據雲合村村民介紹,就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前,村民們曾到鄉里「告狀」,他們擔心村子頭頂巨大的尾礦庫「萬一出事」。鄉里和村裏的幹部到塔山尾礦去了,停了幾天,後來又開工了。於是避免災難的最後一次機會就這樣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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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長辭職 問責制於事無補
文 ◎ 王靜雯



水壩坍塌事故罹難者十二日出殯時,家屬因悲傷而跪倒在地。(AFP)

「引咎辭職」似乎已經成為中共官員在面對重大事故時的統一做法了。但是,辭職真的就把問題解決了嗎?官員的道歉似乎無濟於事,原本下臺的官員仍又復職,事故的悲劇仍不斷發生……

九月十四日,襄汾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發生一周後,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數已達兩百五十四人,成為二零零八年以來死亡人數最多、四十年來尾礦潰壩最嚴重的事故。在此背景下,剛上任山西省長不到八個月的孟學農主動提出辭去省長職務,由此掀開了山西省、市、縣、鄉四級官員一夜間的「大換血」。

十四日當天,中共還免去了張建民的山西副省長職務,襄汾縣委書記亢海銀、縣長李學俊也被停職檢查。新塔礦業公司董事長、礦業公司選礦廠廠長、副廠長等五人被逮捕。二十日,臨汾市委書記夏振貴停職檢查;臨汾市委副書記劉志傑、臨汾市副市長周傑等人也被免去相應職務。

孟學農請辭是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二零零四年中辦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對於多次發生特大責任事故,或者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者「應引咎辭職」。據悉,去年中共「十七大報告」中強調今年是「行政問責年」,誰出事誰就要擔責任。

九日,臨汾市襄汾縣陶寺鄉,一輛被泥石流淹沒的車輛。(AFP)

兩度辭職 恐成內鬥犧牲品

孟學農在中共官場上可謂一個「特殊」人物。具有工科碩士學歷、靠共青團起家的孟學農,二零零二年五十三歲任北京市市長時,被人稱為「政治新星」。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因處理SARS不力引咎辭職。隨後在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度過了四年時光。二零零七年九月出任山西代省長,三個月後因「十二.五洪洞礦難」向國務院做出「深刻檢討」,二零零八年九月再度因襄汾尾礦坍塌而辭職。孟是中共歷史上第一個兩次請辭的省部級高官。

大陸有媒體稱,「復出」剛滿一年的孟學農因潰壩事故再次請辭,與上一次請辭時的滔天指責不同,這一次輿論賦予他更多的「悲情」色彩。據說孟在山西任職一年來口碑良好,「但既然出了事故,總要有人負責。」

有官員評價說:「其他特別重大的事故,比如煤礦事故,發生前是不太容易發現的,而這次事故是能看到現實危險的,而且是人為事故,不是自然災害。傷亡人數太多,影響太大。」

也有人說,這次只是中宣部報導出來的人數較多,裏面牽扯到中共內部派系之間的爭鬥,很可能是江澤民的人馬想借機除掉胡錦濤的親信。上次SARS疫情,孟只是江派衛生部部長張文康的陪葬。還有人猜測說,前總理李鵬之子李小鵬今年六月剛被任命為山西省副省長,孟的離去對這位「亞洲電王」的仕途很有利。

十一日,救難人員在爛泥下挖出一具屍體。(AFP)

問責於事無補 關鍵在人心

從二零零五年張寶順卸職山西省長升任山西省委書記開始,到現在王君接任代省長,三年間山西省經歷了四任省長,中間為於幼軍和孟學農。煤礦的安全生產問題一直是歷任省長的痛處。於幼軍曾無奈的表示:自己是「坐在火山口上」,孟學農走馬上任時亦曾發誓要「清洗帶血的GDP」,這位京官初到山西時曾親筆寫下文采飛揚的萬言書《感知山西》,沒想到一年後就要「淚別山西」了。

上任初期,孟學農曾對媒體表示,「其實山西整個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在全國是低的,是零點七個人,全國是一點四八個人。但是只要是死亡,再低的死亡率也是令人痛惜的。何況我們山西煤炭產量太大,哪怕每百萬噸僅僅零點一個人,也是一群鮮活生命的消失。生命不分高低貴賤,每個生命都是寶貴的。……山西形成了一個怪圈,就是大家都挖,挖完之後逢河必乾,逢水必汙。山西因煤而興,又因煤而困。山西應改變生產結構,要給祖孫後代留一點煤,應該看到『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隅』。」

如今想謀萬事的孟學農卻無顏面對上千屈死的冤魂。接任孟學農的是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這位煤礦工人出身的山西大同人,曾任原煤炭工業部副部長,這次是從襄汾潰壩事故國務院調查小組組長的位置直接轉任山西代省長的,據說王君更懂煤礦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

中國實現問責制已多年,但人為災禍依然延綿不斷。人們心裏都明白,安全生產絕不是靠幾個當官的下臺就能解決的問題。這是一個龐大系統,牽扯到各行各業、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特別是各種利益集團之間的貪污腐敗、官商勾結,絕不是某個人所能改變的。這是制度問題、社會問題、人心問題。即使王君個人本領高強,恐怕也難以保證未來的山西平安無事。

一名因水壩突然坍塌而被奪取性命的罹難者,十二日家屬在出殯時悲慟萬分。(AFP)

官員頻下課 災禍連連不斷

如今中國出現了一個怪圈:不斷有人為災禍發生,不斷有官員因問責制而辭職下臺,然而處罰後災禍依然不斷,而且「下課」了的官員不久又東山再起,問責制成了一個空殼、一種形式。

《南方週末》曾收集了近年來部份下課官員的名單,該名單也從另一側面反映了中國災禍的頻繁、管理的混亂。

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的潰壩案令孟學農和張建民丟掉正副省長職務;九月十一日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讓國家質檢總局的李長江辭職,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冀純堂等多人被免職;七月的華南虎照事件,讓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孫承騫和朱巨龍、鎮坪縣林業局局長覃大鵬、縣經貿局局長謝坤元被免職。四月二十八日的膠濟鐵路火車相撞,使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被免職。一月的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因「進京拘傳記者」被責令引咎辭職。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的洪洞新窯煤礦瓦斯爆炸,臨汾市長李天太被免職。八月七日的廣東梅州興寧市大興煤礦透水事故,死亡一百二十三人。梅州市常務副市長蔡小駒、興甯市市長曾祥海被撤職。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吉林石化雙苯廠爆炸,污染了松花江,造成五人死亡,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引咎辭職。七月十一日的新疆阜康礦難,八十三人死亡,阜康市副市長劉小龍以涉嫌怠忽職守罪和受賄罪被捕。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的吉林市中百商廈火災,五十四人死亡。吉林市市長剛占標引咎辭職;二月十五日的浙江海寧廟會火災,四十人死亡,海甯市市長張仁貴引咎辭職;二月五日的北京密雲縣密虹公園踩踏事故,三十七人死亡,密雲縣縣長張文引咎辭職。

二零零三年SARS事件,衛生部長張文康、北京市長孟學農被免職。十二月二十三日的重慶開縣中石油川東北氣礦井噴,兩百三十三人死亡,中石油總經理馬富才引咎辭職。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廣西南丹礦井透水,八十一人死亡,縣委書記萬瑞忠被免職,後被判處死刑。

潰壩慘案罹難者十二日出殯的送葬隊伍。(AFP)

下臺後復出 道歉無濟於事

近日毒奶粉事件曝光後,面對至少六百多萬的受害者,中共只是讓李長江等人辭職或被免職,連西方媒體對此都頗為不滿。

《華爾街日報》九月二十三日報導說:「部級官員李長江被允許辭職,而不是被解職,顯示中國政府不想把這些問題歸咎於他,而是希望顯示一種問責制。」

報導接著指出:「最近幾年一些辭職或者在醜聞中被免職的高級官員又獲得了新的任命。在二零零五年一次重大江水污染事件中辭職的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謝振華,去年被任命為國家發改委副主任。」

近來復出的官員還有前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新華社消息指出,「邱曉華在任國家統計局領導職務期間,收受不法企業主所送現金;生活腐化墮落,涉嫌重婚犯罪。」邱因此而被「雙開」,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然而一年後有消息證實,邱已在中海油總公司下屬研究機構工作。

此次毒奶粉事件後,溫家寶曾表示:「作為政府負責人,我感到十分痛心。我們感到很內疚。」也有傳言說溫家寶曾提出要引咎辭職,後被勸阻。美國《時代》週刊的評論文章〈中國毒奶醜聞:道歉就夠了嗎?〉中指出,「中國總理溫家寶毫無疑問是中國最高領導層中人氣最高的人物。」儘管溫家寶的話是由衷的,但是他的道歉肯定比幾年前的份量要輕了。過去有幾次他不得不請求人民的原諒,從煤礦工人的死亡,到被污染的飲用水,再到由於政府對一場大雪災反應不當,造成火車乘客被困。

「面對毒奶粉危機不斷擴大,加上最近造成數以百計人死亡的幾場事故,這些事故統統是由於行政部門怠忽職守或官員腐敗直接造成的,普通中國人可能有理由問一問自己,除了道歉,政府有沒有真正想過再多做點甚麼。」報導最後說:「到某個時刻,光道歉就不靈了。」

的確,引咎辭職也好、道歉也好,都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安全生產體制沒有落實,其他一切只是政治秀、哄騙百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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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難頻發 山西帶血的GDP
文 ◎ 齊先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山西省,煤礦工人把煤礦搬回家。(AFP)


依靠人力下井挖掘撐起的山西省煤炭工業,礦難頻發、死傷不絕。今年八月一日,山西婁煩礦渣發生坍塌,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洪洞發生特大爆炸。然而這些事故的真實傷亡人數都被各級官員隱瞞了。

九月十七日,一封名為〈致山西省代省長王君的一封舉報信〉被用特快專遞寄出,信件作者孫春龍是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的記者,他舉報八月一日發生在婁煩縣的一起鐵礦尾礦垮塌事故被嚴重瞞報,而且這個瞞報與國家安監總局的包庇有密切關係。孫春龍在他的博客上公開了舉報信全文,三天後,該文被博客網站的管理員刪除。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山西省煤礦工人在裝煤礦。(AFP)

新華社記者舉報信石沉大海

據新華社最後報導,八月一日山西婁煩縣發生山體滑坡事故,造成十一人死亡。《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孫春龍在實地調查後發現,這不是由於暴雨引起的山體滑坡自然災害,而是太原鋼鐵集團礦業分公司尖山鐵礦的尾礦庫發生坍塌,是褐色「人造礦渣山」坍塌,掩埋了當地多處居民房屋和正在山上撿拾鐵礦石的外地人。

據村民反映,事故發生時正值深夜,晚上撿礦石的人都戴著礦燈。一位目擊者回憶到:「滿山的燈一下子都滅了。」至少一、二百人被埋在了礦渣下。事後僅孫春龍收集的死亡名單就有四十一位,這些遇難者的名字、家庭住址都清楚在案。也有外地家屬找到政府要人,婁煩縣政府回答說:「你說人被埋了,有什麼證據?」現場村民指證說:「他們挖出十一人以後就不挖了,把周圍戒嚴了。誰也不知道裏面到底埋了多少人,咱老百姓有啥辦法?」

武三奎是來自交城縣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他的老婆和兩個兒子全被埋在褐色礦山下。事發後的那一夜,這位中年漢子的頭髮全變白了,天亮後唯一的期望就是把親人運回老家安葬。然而救援工作突然停止了。他都能看見自家臨時搭建的房屋的後牆了,但他最終不能靠近那裏,只能拿著孩子愛吃的香蕉和麵包,跪倒在鐵山之下仰天長歎。

也有部份村民到當地縣政府上訪,要求儘快挖出自己親屬的遺體,多人被民警帶走扣押長達八個小時。一位死者家屬說,尖山鐵礦派出所的員警用三根電棍打他,他再也不敢提婁煩的事了,「下次被抓進去,肯定就沒命了。」

中國對傷亡事故調查處理主要依據一九八九年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事故等級分為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和特大死亡事故。對於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界定,依據勞動部一九九三年印發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統計問題解答的通知》執行。

規定說,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職工一至二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在鐵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力行業,造成一次死亡五十人及其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被稱為特大事故。

由於不同事故級別對應不同級別的責任人問責制,於是各級官員都有意隱瞞死亡人數以減輕罪責。特別事件發生在奧運開幕前夕。八月底,當孫春龍和王曉在《瞭望東方》周刊發表〈婁煩:被拖延的真相〉後,先後多次向國家安監總局舉報,然而他們的舉報信石沉大海,真相至今仍被掩蓋著。

五毒俱全「十二.五洪洞礦難」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二十三時十五分,山西臨汾市洪洞縣瑞之源煤業公司民營新窯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官方稱這起礦難奪走了一百零五名礦工的生命。當時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說,「十二.五事故是二零零六年以來全國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山西省臨汾市,遇難礦工家屬們聽聞救難無果後,傷心欲絕。(AFP)


調查發現,出事的煤礦表面上完全符合安全生產的各類要求,「六證齊全」,然而李毅中在調查會上氣憤的說: 「什麼六證齊全,是五毒俱全!」在比較了二零零六年大同左雲新井煤礦「五.十八」特大事故死亡五十六人;二零零七年「九.十九」大同左雲胡泉溝煤礦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二十一人,臨汾蒲縣蒲鄧煤礦「五.五」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二十八人後,這位號稱「山西人最不想看到的人」說:「直到這次特大事故,其非法盜採行為,其作假手法,其管理混亂,如出一轍,而且一起比一起隱蔽,一起比一起嚴重,說到底是事故教訓並沒有被認真汲取,整改措施並沒有真正落實。」

新華社報導其「五毒俱全」體現在五方面。

一、超層越界,非法盜採:該礦被批准開採二號煤層,但卻在礦井設計時就把煤倉布置到九號煤層,煤礦核定年產二十一萬噸,但實際生產每年在五十萬噸以上,卻一直「沒被發現」。

二、違規作業,以掘代採:非法盜採的九號煤層未進行瓦斯鑒定及自燃傾向性鑒定,沒有正規的採煤工作面,完全是以掘代採。

三、管理混亂,嚴重超員:按規定井下作業人員每班不超過六十人,但該礦多達四百四十七人,事發時就有一百二十八人正在事故點下作業。據洪洞一名包工頭交代,每生產一噸煤,煤礦給包工頭五十五元,包工頭自己白拿兩元後,轉包給來自重慶、河北邯鄲等地的其他工程隊,工程隊再按照工種層層轉包,而「幹重活、流大汗」的礦工得到的工資很少。事故發生時,公安部門竟找不到一份完整的礦工花名冊。很多下井工人沒有接受過任何專業培訓,就在無風或微風的煤層環境下超時工作。很多人沒有配備自救器,有自救器的也不會使用,而被活活悶死在地下。

四、盲目施救,蓄意遲報。事發後驚慌失措的礦方負責人在事故現場不具備通風條件、一氧化碳濃度嚴重超標的情況下,盲目組織三十七名礦工下井救援,結果又使十五名礦工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在幾進幾出五小時後,礦方才上報事故,延誤了生命的最佳搶救期。

五、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疏於監督管理。新窯煤礦出現這麼多違法行為,而多年來政府各級主管、監督部份竟然「不知道」。

時任山西代省長的孟學農說:「小煤礦危害工人生命,破壞生態環境,沒有真正富裕一方百姓,而是少數人發財,這種路子再也不能走下去了,必須加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於是山西出臺對五類煤礦和十種違法違規情形的嚴格措施,並發動社會監督,凡舉報一經查實,獎給舉報人一萬元至五萬元,有重大貢獻的,給予五萬元至十萬元獎勵。事後被撤職的臨汾市市長李天太還把十二月五日定為全市安全生產警示日。不幸的是, 這些措施並沒有阻止臨汾隨後幾個大事故的發生。

美國採礦歷史上也曾有過礦難多發時期。二十世紀三零年代,美國煤礦每年平均因事故死亡的有兩千多人;到二十世紀七零年代,年死亡人數下降到千人以下;一九九零年至兩千年,美國共生產商品煤一百零四億噸,死亡人數四百九十二人,平均百萬噸煤人員死亡率為零點零四七三;二零零四年美國生產煤炭近十億噸,但煤礦安全事故中總共死亡二十七人,二零零五年這一數字更是降低到 二十二人,平均百萬噸煤人員死亡率為零點零零二二, 比中國的一點四八人降低了六百多倍。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山西省煤礦工人等著過馬路到礦場上工,該馬路上到處都是厚厚的煤礦灰塵。(AFP)

破除不了的死亡魔咒

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國每年至少有八十萬人死於與生活和工作安全有關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其中交通事故和生產事故死亡人數逾二十四點三萬人,傷殘者逾兩百萬人,高居世界第一。特別是採礦業,「鮮血換烏金、人命換礦產」的局面一直沒有根本改善。

二零零四年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計,中國每年有超過六千名的礦工死於礦場的火災、水淹及氣爆,死亡人數占全球死亡礦工總數的八成,挖掘每百萬噸煤礦的死亡率超過四人,是南非的三十倍、印度的十倍。儘管近兩年有所改變,但問題依然嚴峻,只是由於問責制的出現,官方公布的事故慘案有所下降而已。

另外,除惡性急發事故外,中國採礦環境惡劣,礦工長年吸入大量粉塵,塵肺病已成為中國頭號職業病。根據中國衛生部統計,截至二零零五年中國塵肺累積病例已超過六十萬例,死亡十三萬七千餘人。中國每年新發病的塵肺患者近兩萬例,每年因矽肺病死亡的患者約六千人到八千人,比中國官方公布的每年礦難死亡人數還高。

當一次次事故把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帶走時,再高的GDP也是帶有血腥味的。這樣的GDP又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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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根在於中共體制
文 ◎ 王華



十日,被泥石流淹沒了一半、已損毀的電纜線。(AFP)

明明中共的法律就制訂的十分完善,為何安全事故仍頻頻發生?因為上梁不正下梁歪。當人們看到領導全國的共產黨「說一套做一套」時,上行下效,道德淪喪、唯利是圖的社會就這麼誕生了。

在大陸媒體上,「事故」與「教訓」常常是高頻用詞,一邊是泣血的災禍頻頻出現,一邊是各級政府振聾發饋的「教訓」,往往「舊教訓」尚未總結完,「新教訓」已接踵而至,如此循環往復,綿綿無絕期。中國每年八十萬的各類事故死亡者的冤魂不時地拷問著每個中國人。為什麼中國安全事故如此眾多呢?

在很多事故中,人們經常看到這樣一個原因:「非法經營」。無論是襄汾潰壩事故、還是婁煩尾礦山坍塌,無論是洪洞爆炸,還是九月二十日深圳龍崗舞王俱樂部的特大火災,或者三鹿集團以及眾多食品企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裏面都涉及到某企業的「非法經營」。法還是好的,只是人們有法不依,非法生產經營,於是災禍發生了。

對業主和政府監管者而言,「非法經營」都是個好東西。業主即可逃稅逃費,還可牟到別人沒有的成本優勢、價格優勢等,沒事時皆大歡喜,萬一有事,職能部門也可輕輕鬆鬆地借「企業非法經營」為名,把自己的監管責任一推了之。

人們心知肚明的是,「非法經營」的背後必然有「後臺」,離開了後臺,非法經營一天也活不下去。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後臺,那麼多的政府官員保護傘呢?

拿毒奶粉為例,《中國食品管理條例》中絕對不允許把有毒有害物質添加到食品中,其含量一定要為零,才是合格品。按中國食品標準,三聚氰胺也是絕對不應該出現在奶粉中的,中國奶粉的蛋白質標準甚至比美國的品質還好。

上梁不正下梁歪

在具體實施中卻是相反的局面。包括奶農、奶販、原料商和奶粉廠家在內的各種不法分子,故意添加三聚氰胺來冒充蛋白質。沒被發現前皆大歡喜,出事後,衛生部部長竟然出來說:嬰兒奶粉裏含有十五毫克的三聚氰胺都是合格的,完全混淆了有毒物的安全限量以及有毒物在食品中含量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就好比吸毒,不能說少量吸毒就不算吸毒吧。

如今中國什麼冠冕堂皇的法律都有,但具體執行時卻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法律和實際完全背道而馳。為什麼人們要欺騙法律、欺騙社會呢?歸根到底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當人們看到「領導全中國人民的、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一而再、再而三的「說一套做一套」、各種「陰謀和陽謀」一齊上時,潛移默化中人們在喝著中共狼奶的同時,也在模仿和追隨中共的騙術。於是整個社會出現了騙子大聚會。

人人都想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他人的性命安危都不在自己的考慮範圍內,於是全社會充斥著騙子式的「僥倖」心理,總以為能蒙混過關,總希望自己運氣好,躲過一天算一天。於是安全生產成了一句空話,與自己的腰包相比,別人的性命都成了無所謂的東西了。

一個把錢看得比命還重要的社會,除非經歷一場精神道德大清理,否則是無法奢談安全生產的。這個安全包括自身的安全,以及別人的安全。◇

──本文轉自第90期<<新紀元週刊>>封面故事
http://mag.epochtimes.com/092/1.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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