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8日訊】兩年前,黑龍江某縣一位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在方便麵蔬菜包裡吃出老鼠,他立即到當地消協投訴。後來廠家來人表示支付500元買回蔬菜包,他沒有同意。為此事,該副局長專門與媒體、廠家接觸,廠家最高出價到2萬元,但表示蔬菜包還需確認。此事至今仍然沒有結果。
「吃方便麵吃出老鼠」的帖子
9月17日,伊春市所轄嘉蔭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孫偉以網友的身份在百度貼吧先後發帖:吃「××」方便麵吃出個老鼠,找廠家也不管,我咋辦?
帖子中不但寫明了「××」的生產廠家,並附帶了一張清晰圖片,方便麵蔬菜包中,密封著一個渾身是毛的物體。內容一經發佈,立即引起網民關注。
蔬菜包密封得很好,袋內鬆散的空間裡,一個黑乎乎、毛茸茸的異物十分明顯。頭、耳、四肢、尾巴清晰可見。蔬菜包表面印有多處「××」字樣。
「有網友說,他們專門找人辨認過,應該是倉鼠。經過高溫烘乾,水分被蒸發掉,體型小了,重量輕了。」孫偉說。
聯繫廠家 2年沒有結果
據新文化報10月27日報導,據當事人孫偉說,兩年多前的2006年6月22日,他沒吃早餐,托同事買回四袋方便麵。打開一袋,準備拆開蔬菜包沖泡時,發現裡面有一個毛茸茸的東西,狀似「老鼠」。
發現此事後,孫偉立即到當地消協投訴,工作人員幫忙聯繫了該品牌方便麵的當地代理商。對方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後代理商與方便麵的廠家取得聯繫。
事隔半月,榆樹市生產廠家派來四名代表,準備與孫偉協商解決此事。「當時是由姓單(音)的負責人帶隊。經過多次協商,單經理說支付500元買回蔬菜包,我沒同意。之後他們就離開了,再沒聯繫我。」孫偉說。
為使此事有一個結果,孫偉找過媒體;也和廠家有過幾次接觸,至今未有結果。
孫偉也曾打電話給哈爾濱的兩家媒體,採訪了此事,但至今也沒有給他任何回復。
2006年9月,孫偉找到《中國消費者報》的一名記者,對方表示可以採訪此事。直至2007年10月,孫偉得到的最後答覆是:「採訪遇到阻力,無法形成稿件。」
孫偉說,《中國消費者報》介入此事後,生產廠家一位沒透露姓名的人打來電話,最開始說花兩萬元換回蔬菜包,又反悔說1萬元,然後是4000元。孫偉感覺對方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就沒有同意,雙方也就沒再接觸,事情一放就是兩年。
今年10月24日,新文化報記者聯繫到了那名記者,她透露稿件沒有刊發,有其他原因。
不能確定是該廠產品
該品牌的生產廠家在榆樹市一個鎮內。
10月20日,孫偉來到該廠家,表示想和相關負責人見面,協商此事。門衛以有關領導沒有在家為由,沒有讓孫偉進入廠區。「你把電話留下吧,等他們回來再和你們聯繫。」等候了近一天,沒有任何人與孫偉聯繫。
孫偉找到了當地質量監督部門。瞭解有關情況後,質監部門聯繫了該廠的相關領導。次日,廠方辦公室主任韓海波和品保部負責人李澤雲與孫偉等人見面。
「這件事我們是第一次聽說。兩年前的『單經理』以前是銷售副經理,現在已經離開了,走時也沒有提過這件事。」韓海波說。
孫偉拿出了 「問題」蔬菜包,李澤雲見到實物後也十分驚訝:「按照我們現在的工藝流程,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但蔬菜包外表確實有『××』字樣,我不能確定它就是我們的產品,也沒法否認它是我們的產品。」
孫偉表示:「如果有必要,我會找中立部門做檢驗。」
事情至今仍沒有結果。
事隔兩年,孫偉稱這段時間自己的心態發生過很多次的變化。「我不否認,最初和廠家聯繫時,有索賠的心理。但兩次協商失敗後,這種想法淡了許多,甚至打算遺忘此事。」
說到這,孫偉的話頭一轉,「可每次有人和我提起此事,心裏總感覺像被刺紮了一樣。拋開個人得失,作為一名公務員,最起碼的社會責任感也是該有的。選擇網絡,是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此事。如今,我可以不要任何的索賠,只希望大家知道此事真實存在,而廠家應該正視問題,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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