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俊:如何面對組織內的衝突?

劉明俊(資深管理顧問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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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組織不斷成長,為了運作效率,必然得部門分化,就免不了有各自立場,衝突在所難免。因為當中常牽涉到「人」與環境變動的諸多因素,很難以制度設計來預防衝突。

《從A到A+》書中提到能帶領企業蛻變成卓越企業的第五級領導人,他為了達成公司目標,可以承擔起無條件的責任,就算面對組織政治,仍會想盡辦法突破困境、使公司朝向真正要走的方向前進。

但我們一般人則難有此毅力。不過我們仍可先針對如何有效提升處理衝突的能力,把事情做得更好。

《清醒的企業》作者寇夫曼(Fred Kofman)發現衝突就是那1,001種,都是由三要素組成:歧異、資源缺乏、以及有爭議的所有權。

讓我們用簡單的衝突為例:有兩位主管,客服經理希望再聘請一位客服人員,但業務經理則想多聘一位業務員,但預算只足夠聘請一個人,該聘誰?兩人已經為此吵了一整個星期。

然而解決衝突的方法卻很簡單,只要三要素其中一個消失,衝突也就隨之消失!例如:1.後來談一談發現他們背後目的同,都是要提升公司業績,從而決定出一個業績提升可行之道(解決歧異);2.去爭取老闆贊助,讓兩個都可以聘(解決資源缺乏);3.這兩位主管都沒有決定權,但各自提出需求考量,提請上司決定(解決有爭議的所有權)。

要有效消彌三要素,其實有以下五步驟可循:

1.找到雙方更深層的利益:通常只要問:「你要這個,是因為要透過它達到什麼更重要的東西?」因為衝突的真相是,每個衝突背後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間,如果雙方沒有共同利益,他們甚至不會開始講話。

2.腦力激盪:找到後,試著發展新的選擇,目標是盡可能列出更多的選項、就算天馬行空都行。

3.協商和選擇:討論各種選擇對彼此的吸引力。

4.合意的結果:根據上面的步驟,找到共同的解決方案。

5.對過程的共識:雖沒有產生實質的合意結果,但參與者仍可以針對決策的過程取得共識。例如同意在經過一段時間執行上述步驟後仍然無法取得合意,大家願意透過像權力、多數決或仲裁的方式來決議。

回到上例,雙方各攤出背後考量,客服經理發現客戶抱怨增加,需要增聘客服安撫顧客,業務經理則是發現產品銷售停滯,需要增加業務員促銷。於是腦力激盪各種可能方法,其中一個方案是解決產品設計不良,如此既可減少客訴、又可增加顧客購買意願,一舉兩得,於是決定報請公司同意執行。若不幸可行方案間各有支持,則最後可透過一些大家同意的機制來決議。

衝突不可免,但不是不能解決。第一念若能先放在滿足雙方背後更根本的利益上,當中總會蘊含許多突破的契機,您不妨試試!◇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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