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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部:擬立法規範貨款延遲給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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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十日電)中小企業普遍飽嚐大企業對中小企業貨款延遲給付的苦頭,有時引發週轉不靈甚至跳票或倒閉。為了杜絕這種不公平交易行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正在研擬新世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打算仿效先進國家,以立法方式規範延遲給付。

「2008全國中小企業發展會議」今明兩天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今天下午進行「因應新環境,建構新世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共同議題討論。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研究所副所長王素彎在引言時指出,由於現行的租稅獎勵適用困難、生產要素缺乏保障、協調機制難以發揮、法規調適機制補強、創業創新亟需鼓勵等因素,需要制訂符合新世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特別是在「生產要素缺乏保障」方面,王素彎指出,交易價金延遲給付會影響企業營運,而日本、歐盟等皆有防止價金延期支付的相關法案,所以應該在法規中規範協處價金延遲給付等不合營業常規的行為。

與會人士發言表示,價金延遲給付的情況常見於中小企業,有時貨也出了,卻拿到一張六個月的遠期支票,中小企業缺乏足夠資金備下一批貨的料,萬一運轉不靈,甚至發生倒閉,造成中小企業營運上的困難。

中小企業處長賴杉桂說,杜絕價金延遲給付的行為,經濟部打算以立法方式去做,因此未來會召開多場公聽會,逐步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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